Re: [闲聊] 关于反同志婚姻

楼主: HermesKing (Hermes)   2015-04-14 13:47:06
其实婚姻就只是个让关系受到政府、受法律承认的方式而已
本质跟收养并没有太大的差异
在理想状态下(即不考虑管理成本)
有两个甚至多个自然人想要建立某种法律上关系,受法律保障可不可以?
根据契约自由原则,我们的民法告诉我们:理论上可以。
(因为某些违反当事人意愿的、违反法律的、违反公序良俗的事物是不会受承认的)
以上便是讨论“本质”会得到的直接结果。
因此会认为,允许异性使用婚姻制度却不允许同性使用,是一种“不平等”。
但问题来啦,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认为“婚姻就只是个建立法律上关系的方法”
有人认为婚姻应该很神圣
他有宗教、信仰、传统上的意义,他的定义应该是“一男一女,互许终生”
所以“婚姻”到底是什么?
这两个字又有什么魔力,令人想要享有甚至独占?
是相爱吗?不,有靠相亲的。
是生育吗?不,未必要生子。
是男女吗?不,是承诺才对。
对,就是承诺,一辈子的承诺。
所以婚姻/夫妻/配偶,有别于同居/男女朋友/伴侣
婚姻,与其说是建立一个受制度肯定的关系,不如说是一个“强而有力的誓言”
人们总是借由“结婚”去宣誓他们的“感情”,不是吗?
以上,是“我”所认为的婚姻定义
婚姻除了建立法律上关系的本质外,所拥有的“神圣”意义就只有“承诺”。
※※ 请注意,是理想状态,什么假结婚真移民/真夺产的 不 在 讨 论 范 围 内 ※※
==
接着再说说:同性婚姻、多人婚姻、近亲婚姻、人兽婚姻
(关于多人婚姻更详尽的补充在第11页,推文 04/14 14:19 处)
前三者同第一大段,一般情形下除了考量“公序良俗”这种抽象的感觉外不太需要反对
只有 近亲婚姻 在有光源氏计画的高风险下,比较有具体而强烈的反对理由
像兄弟姊妹这类辈分相当的旁系血亲是比较没有疑虑的
因为通常情形下并不存在明显上对下的权力关系
而直系血亲间是很容易甚至可以说是绝对会出现权力关系
长辈可以为了自己的欲望有意识的控制、教育晚辈的思想、人格使之成为自己的禁脔
(是说这种把晚辈当成财产,把晚辈的人生当成自己第二人生的养成的人真的不少)
因此,在法律上禁止(不保障)这类型婚姻(直系血亲婚姻)是有非常坚强的理由的
最后是“人兽婚姻”
人与非人间的关系就是“控制-被控制”
吃肉的时候不会问对方的意愿
放风的时候不会问对方的意愿
咻干的时候不会问对方的意愿
结婚的时候勒?
当然也不会问,因为问也问不出来。
所以证明不出 1.对方充分理解婚姻的意义及法律效果 2.对方愿意与你结婚
但是,若有一天科学进步到能解译动物语,那这类型的“婚姻”或许就有可能了。
※ 引述《p86506 (yayaya)》之铭言:
: ※ 引述《yamakazi (大安吴彦祖)》之铭言:
: : 我个人觉得
: : 支持同性恋婚姻的人 和反对同性恋婚姻的人
: : 都很假掰
: : 理由都很薄弱
: : 请问支持同志婚姻的人
: : 也支持多重伴侣吗??
: : 支持近亲结婚吗??
: : 以上这两个也是被立法禁止的
: : 那是不是也限制 甚至迫害了多重伴侣爱好者 和近亲恋的权利呢
: : 别忘了 反对近亲恋的理由也是很可笑
: : 1.优生学: 如果怕生出不良后代 要不要顺便立法禁止一下有遗传疾病的人结婚
: : 智能障碍者禁止结婚 唐氏症禁止结婚 etc
: : 2.伦理: 别闹了 不然你去跟同性恋者讲伦理看看 看他会不会跟你翻脸
: : 如果要争取平等
: : 那为什么多重伴侣不能合法
: : 我老婆同意我娶第二个老婆不行吗??
: 其实这篇乍看不顺眼,但确实点出现在很多人对同性婚姻支持的盲点
: 如果同性婚姻争取的是"平等",
: 那国家废除婚姻制度、或开放随便都可以结婚,
: 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到银行、百货公司、夜店都可以结婚,
: 这也是平等阿!
: 但对于同性恋,甚至我们,
: 会接受这样一个毁坏社会基础组织的制度吗?
: 想必多数人会说不,
: 因此很显然,支持同性婚姻,只用"平等"这理由是很薄弱的,
: 讨论同性恋可不可以结婚,一定要回到"婚姻"的价值上,
: 也就是辩证同性恋凭什么可以结婚? 凭什么不能结婚?
: 反对同性恋者提出同性恋不配结婚的理由,首先大概会讲宗教,
: 这点很容易反驳,宗教不是普世价值,
: 不得强加于适用普世的公共政策上;
: 再来他们会说同性恋不能生育,
: 请问异性恋在申请结婚的时候,需要提出可生育证明吗?
: 老先生和老太太想要找个老伴,还一定要再生小孩吗?
: 很明显的,婚姻与宗教、生育都无关,
: 婚姻纯粹只在荣誉这两个人相爱的承诺,
: 若从这个观点出发,
: 同性恋和异性恋,只要有相爱、承诺的事实,
: 都值得拥有婚姻这份荣誉,婚姻的价值也在于此。
: 想讲的是,不管是支持、反对,
: 一定要提出自己的理由,很多事情只用"平等"去探讨是不够的。
: 至于原PO说的近亲结婚,
: 我个人想法是优生学、基因缺陷等不会是反对的理由,
: 而是家庭伦理与爱情伦理错置的问题,
: 能完全抛开家庭的伦理束缚,才能有纯粹的爱情,
: 这大概只有得失忆症、或从未相见且完全不知情的近亲才做得到吧。
作者: imhsian (陈安安=点滴娘)   2015-04-14 13:49:00
你讲得好清楚喔!!!!推你!!!!!!!!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5-04-14 13:53:00
“公序良俗”这种东西是会被挑战的就像许多“传统道德”一样, 这就是我发文的疑处因为“公序良俗”是否有超然地位必要被遵从?“同婚”往昔就是违反“公序良俗”, 今天当它成为突破点, 应该会有更多权威事务被挑战
作者: ckscks178 (奇蒙子)   2015-04-14 13:57:00
用心给推
作者: AppleAlice   2015-04-14 13:58:00
公序良俗也不过就是社会共感,以往近亲和多人婚姻并不违反公序良俗的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4-14 13:59:00
其实大家一直觉得同婚会违反公序良俗,但我反而觉得台湾没这么问题耶,或者该说包袱没那么大
作者: 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   2015-04-14 13:59:00
那如果想和自己结婚呢 可不可以?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4-14 13:59:00
还是觉得把婚姻定在受法律承认与保障的关系就好了 扯到承诺不是很必要 承诺不一定要结婚也可以证明 婚姻只是证明方式之一而已
作者: 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   2015-04-14 14:02:00
我觉得自己超帅超美 只想和自己结婚 法律上应该许可吗?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4 14:04:00
整理清楚推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5-04-14 14:06:00
https://youtu.be/izfGjNhUzlY 哈佛对同婚的课程
作者: ben83   2015-04-14 14:07:00
只要不能认养小孩,要结婚我没意见,给孩子一个选择的机会吧!成年有行为能力除外。
作者: 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   2015-04-14 14:09:00
小孩本来就没有任何选择机会不只在认养上 很多地方 法律根本没在顾虑小孩意愿毕竟小孩选不出民意代表 GG最多也是以家长的概念去立法而已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4-14 14:11:00
跟自己结婚跟动物结婚的问题差不多"你到底想得到什么"?手术同意一样是你爸妈签,死了财产一样是给爸妈继承
作者: vikamirror   2015-04-14 14:19:00
推这篇 但你前面提到了多人婚姻 内文却没有详述 我比较好奇你对多人婚姻的看法?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4-14 14:20:00
他没特别提的是不反对呀
作者: tina4845 (yy)   2015-04-14 14:21:00
推这篇的逻辑
作者: blahblahblah (股海老人)   2015-04-14 14:23:00
对于人兽方面的论述,吃肉的时候不会问意愿人类照样吃了,放风也没有问其意愿照样放了乃至于结婚的时候是否也不需要问其意愿可以照结才是这逻辑不是吗
作者: kind1990 (健康的膝盖)   2015-04-14 14:24:00
明明就是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一直被复杂化呢
作者: blahblahblah (股海老人)   2015-04-14 14:25:00
怎么会到了结婚才需要证明动物的需求YES or NO呢人类一直都是一意孤行的不是吗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4-14 14:26:00
因为结婚仪式之一就是要问你YES or NO XD
作者: blahblahblah (股海老人)   2015-04-14 14:28:00
今天有一个人想吃airlow的肉 需不需要问你yes or no也是你会说no所以无法吃你肉不是吗抑或者有人想约你去放风看电影是否要问你yes no
作者: tina4845 (yy)   2015-04-14 14:28:00
b大 因为结婚这个法律行为必须要双方当事人真意 在民法上违背真意的结婚ex假结婚 是绝对无效 但目前无法证明动物结婚的真意 thats all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4-14 14:29:00
要吃肉之前有这个仪式吗? XD
作者: blahblahblah (股海老人)   2015-04-14 14:29:00
也许约看电影比较有这个仪式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4-14 14:30:00
应该说,就算开放给动物这权力好了,牠有办法执行吗?
作者: tina4845 (yy)   2015-04-14 14:30:00
至于你说想吃air大的肉 是侵权行为 是强制禁止规定唷
作者: vikamirror   2015-04-14 14:32:00
因为有不少同志想要的是婚姻 而不是多元伴侣法 这样反同婚者就有理由抓着“多人婚姻”是不是也能合法了?因为法律重视一体性。来反对同性婚姻。虽然我个人支持同性与多人婚姻 但有很多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情绪上无法接受多人婚姻
作者: tina4845 (yy)   2015-04-14 14:36:00
民法上的公序良俗是随着时代改变的 早期的民法非常重男轻女 也是随着时代进步修正 很多人认为台湾社会已经可以接受同性婚不违公序良俗 但我想多人婚跟近亲婚还算是比较前卫 也许还有一大段路要走
作者: sarie (R)   2015-04-14 14:37:00
推这篇条理清楚加上色XDDDD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4-14 14:39:00
为什么有好多人认为只要某些事不问意愿就可以所有事都不问意愿啊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贝瑞)   2015-04-14 14:43:00
就很像你妈生你前没问过你 所以以后所有事她都能帮你决定?
作者: kaffi (咖啡)   2015-04-14 14:50:00
推 这系列文写得最清楚的一篇
作者: Joan037 (辛巴)   2015-04-14 14:53:00
近亲婚在以前可以现在却变前卫 感觉很怪若是以优生学来讲 那就规定他们不能生育就好同性恋是明明不能生却给他们养小孩的权力……
作者: tina4845 (yy)   2015-04-14 14:56:00
J大 我所谓的一般人认为前卫的部分是ex 母子 兄妹婚 至于表亲我真的觉得没差
作者: chiehyi (好久不见)   2015-04-14 14:56:00
作者: tina4845 (yy)   2015-04-14 14:57:00
J大 那异恋不孕 可以认养小孩吗?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4-14 15:00:00
近亲就像这篇讲的,怕权力架构的关系
作者: MSSM (呀~)   2015-04-14 15:07:00
近亲婚容易有遗传基因病变的问题 优生学考虑而且以前人口少 为了血统纯正 所以不阻止近亲婚本来是就带有歧视意味的近亲婚真没想到现在变成反同借口完全神逻辑
作者: tina4845 (yy)   2015-04-14 15:12:00
民法上禁止近亲婚除了权力架构 优生学 还有考量亲属位阶错乱的问题 ex祖母与孙婚 爸爸变儿子 儿子亦爸爸 造成权利义务关系错乱 光是在继承时就会很麻烦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4 15:13:00
同楼上,以前近亲通婚多是权贵维持血统纯正的做法,现在多数国家已经不玩权力世袭这套了还想走回头路真可笑反同婚的想法怎么还停在中世纪?
作者: tina4845 (yy)   2015-04-14 15:15:00
推M大 为何反同性婚一直想把许多目前多数人法理感情还无法接受的极争议问题“包裹表决”呢 这样工程未免太浩大
作者: MSSM (呀~)   2015-04-14 15:16:00
以前也因为人少 限制同"姓"结婚 怕彼此有血缘关系 如果真的要走回头路 干脆全部都走回头路算啦
作者: viviya (^_^)   2015-04-14 15:32:00
每篇文都自行定义什么才是婚姻最重要的,用以支持自己的论点看了太多定义都不知道什么才是婚姻标准了XD
楼主: HermesKing (Hermes)   2015-04-14 15:35:00
经过了看什么都对/不对的时期,就会有自己的定义惹所以楼上你很接近了 XD
作者: MSSM (呀~)   2015-04-14 15:36:00
站在法律保护角度 还有非歧视角度 我是支持同性婚姻的
作者: lai820713   2015-04-14 15:37:00
作者: qaz4910111 (小飞)   2015-04-14 15:43:00
大部分的人不会在乎个人对于同性异性恋的看法,重点是立法就是要挑战全台湾人的价值观,同性婚姻我尊重但不支持,就只是这样
作者: fabulousme (艾)   2015-04-14 15:51:00
推!解了我被人问但却辩不过去的问题。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5-04-14 15:56:00
没有权力世袭还认为近亲婚有歧视意味才是真歧视吧就是因为同婚影响的是法理, 着力点也是法理才需要就法理面考量, 针对单一情形修法不合情理
作者: jurists (kk)   2015-04-14 16:08:00
身分法理面契约自由是大量设限的我认为你论理以此为依据有重大瑕疵如果人类把动物当成物那么爱他的人愿意题升他的地位基本上 不相干的人反对就很其怪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4-14 16:14:00
就算提升到人的地位,也是无行为能力吧 XD
作者: soooooooo   2015-04-14 16:15:00
逻辑清楚 从没有认真想过婚姻在法律的意义跟大家认为的意义不同这个观点比较好奇原po认为多重婚姻会不会破坏你所觉得的承诺本质?你可以对多个人许下承诺,可是现行配偶制下大家认为的承诺包含专一?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4-14 17:08:00
所以要看"专一"到底是指什么吧 一生一人还是说一生很多人但是也一直爱你(这样算不算专一?)
作者: soooooooo   2015-04-14 18:41:00
这好像要回到承诺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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