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验DNA是世界潮流:?!

楼主: covari (鱼昆)   2015-02-07 00:52:41
※ 引述《seekers (seekers)》之铭言:
: 就我来说,我不会想验,就算真的不是我的,我也接受,是因为我很在乎这段关系,很爱
: 我的另一半,我愿意无要求的付出,婚姻基石是付出跟包容再来才是信任,拿黑暗骑士套
: 用
: Because sometimes the truth isn't good enough.
: Sometimes , people deserve more...
: Sometimes people deserve to have their faith rewarded.
: 很多事情比验不验后得到的事实还要重要,
: 但若你真的爱她,俗语说 爱到卡惨死
: 我想你会说服自己去接受,所以有些事情也没那么有必要去做,让双方去妥协
: 我是站在男性立场,但对于验不验但总有一方要妥协,就看谁爱的多一点愿意当付出那方
: 别把怎样就离婚挂在嘴边,还有很多解决方法,那是下下策,不想其它也先想想小孩想要
: 个完整的家
这可不是你说“真的不是你的,你也接受”这么简单喔
本国的司法制度还是认为生的大于养育的,
除非你是经由正规的程序收养小孩,成为不会被推翻亲子关系的父母
不然生父生母哪天说要把孩子要回去你可是一点应对办法也没有的。
这已经不分男女都有可能遇到的事情了,没人能保证100%不会抱错小孩,
为什么一堆人还执著在法律面前跟个屁没什么两样的信任呢?
例如这个例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c6mHdUnp9Q
生母怀孕时和养父结婚,
养父完全知情,而且也完全视同己出,天伦之乐实在非常温馨感人。
结果生母过世以后娘家的人联合生父把小孩用法律要回去了。
你说养父爱不爱生母和小孩?信不信任生母?
当然爱,当然信任啊!
但是有用吗?一点用都没有。
已经登记的亲子关系一下子就可以被推翻了,法律上连探视小孩的权利都没有。
效果远不及趁生母还在世的时候赶快去办个DNA鉴定
先推翻自己和小孩的亲子关系,然后直接收养配偶的小孩。
重复一次,
这已经不分男女都有可能遇到的事情了,没人能保证100%不会抱错小孩,
为什么一堆人还执著在法律面前跟个屁没什么两样的信任呢?
作者: pasaga (dying)   2015-02-07 00:58:00
所以原原po是要跟别的男人生了小孩给男友收养?你验了吗? 搞不好你也是抱错的啊
作者: AppleAlice   2015-02-07 01:00:00
这个案子情况比较特殊,因为他没有真实血缘,所以不能
作者: pasaga (dying)   2015-02-07 01:01:00
在到处都有监视器的现代社会还抱错小孩哩
作者: AppleAlice   2015-02-07 01:01:00
准正,又没办收养,就算视如己出也是跟那位律师讲的一样,没有法律上权力,跟婚姻关系中受孕的情况不同其实你的认知是错误的,本国的司法制度并没有认为生的大过养的,反而是婚姻关系存续中你老婆受胎的都认为是你的小孩,不管生父是谁才对,所以之前有很多荒谬的案例比如老公长期在国外,老婆生了小孩,或是像戴立忍拍的那片,一个有配偶的女人离家多年,在外面跟人同居生小孩,可是孩子还是被认定是配偶的而非同居人的,近年才开始慢慢修法的这个不知道是几年的案例,但是那个小孩是有生母但生父不详(就法律上来说),那个"养父"可以收养配偶的子女,应该是不用去验DNA找生父,否则一堆找不到生父的怎办?所以光看那影片提供的资讯,根本不必做DNA鉴定,直接办收养就好了而回到你回应的seekers那一篇,只要是他婚姻中他老婆受孕生小的小孩,他也不必办收养,法律上那就是他的小孩,旧法时代还不许生父打官司来要小孩,现在新法好像有放宽,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允许生父来要的(我说好像有是因为理论上有放宽,但是实际运作如何我还不太确定)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2-07 03:21:00
因为验这个可能会挡到一些人的利益 所以最好别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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