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本请一位柜台(简称A),A在去年10/6才正式开始上班,算起来上班不满一个月,
但公司还是在11月份发整个月的全薪给A,没扣任何一块钱。
11月的时候,A表现还蛮让人满意的。
12月开始,A开始常请假,例如:
生日当天请假、圣诞节要提早走、跨年请假去台北,
偶尔A的妈妈生体不舒服,他也是会请假去医院陪妈妈。
由于担心A常请假会没人顾店,所以公司有另外安排一位柜台(简称B)来协助A。
原本是希望A、B两个人相互协调,如果谁有事,至少还有另一位顾店。
(没事的话,A、B两个人都会同时顾柜台,算起来这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浪费,
因为柜台的工作根本不需要两个人处理。)
另外,虽然A在12月份常请假,但公司在一月初发薪水的时候,一样是发全薪,
一块钱都没扣。
1月份的时候,A曾经在1/6还没下班的时间就在FB发表一篇文章,内容说他人正在网咖,
网咖里有个国小的屁孩说要把他的脸压在键盘上,他快笑死了之类的文章。
过了几天,他知道我知道这件事,他就解释那天是他生日,他有跟我请假,
问题是,他12/12才刚过完生日啊! 怎么1/6又是生日?!(难道是过农历生日?)
接着在1/12他就PO文说他以后不要在脸书上面说笑话了,会被当真。
换句话说,等于他改口说他那天其实没开小差,他只是PO玩笑话而已。
但其实在1/6当天我看到状态就已经有先打电话去公司问B了,确定A跟B说他有事先走。
而且,我有很多次打电话去公司,B接电话的时候我都会问怎么不是A接电话,
B会护航A,都会说A刚好出去买东西或刚好有事,马上就回来了之类的。
我心里有底,但也没特别说破,因为我的底线是至少柜台有人顾店就好。
但在1月底的这个星期,我的容忍度已经爆炸了!
原因:
公司规定下午一点上班,1/27有客人上门,公司完全放空城,A、B都不在公司里。
我打电话给A,A说他妈妈身体不好,所以他在医院陪他妈妈,
听到这个理由,我也不好责难他,我只跟他说以后再怎样你都要让我知道你人去哪里。
接着我打电话给B,B说A把工作交带给他处理,所以他人在邮局买印花税。
这理由算起来确实是在工作,所以我也没多说什么。
之后,我有在line群组里面跟他们说,以后有事要离开公司一定要跟我报备,
至少不要让我完全不知道人跑去哪、在做什么事,这样我会很不高兴。
我以为这样讲他们就会记取教训了。
没想到1/30的今天,朋友说要去公司拿东西,我说下午一点以后公司都会有人在,
结果朋友下午一点半到的时候,完全没有人!!!公司又是被放空城!
我马上打给B,B完全没接电话。(B的事我就先不提了)
接着我打给A,A说他刚好出门买便当!!!
我说上班是一点整,所以午餐应该要在上班前吃,不然就是上班前买好带来公司吃,
再怎样都不应该是是上班时间才要出门买便当!
而且时间都已经下午一点四十分了! 柜台人还在外面买便当,这样对吗?!
如果都要上班时间才要出门买便当,那我如果上班时间订在下午三点,
你们是不是去吃完下午茶才要来上班?!
结果A回我:
‘我只是刚好出来买饭,又不是请假,更不是跑出去玩,那以后我中午只要睡晚一点,
我午餐都不要吃好了,不然等等被抓出去买饭。’
看到他回我这段话,我整个气到不行!
只是去医院看妈妈、只是去买饭、只是刚好出去、只是....那么多的〝只是〞,
听到这些理由我好生气!
我跟A说:你请假我从来都没扣过你任何一块钱薪水,
为什么你有事出门连报备一下都不行?!
又不是报备了我就会扣你薪水!
你只是出去买饭的话,你有报备,至少我可以请朋友晚点来公司,
这样就不会害人家白跑一趟啊!
我真的是生气了,A就跟我说:
‘对不起,不会有下次了,请扣我今天薪水以示惩罚。’
唉..................
我无言了。
真要用扣薪水当惩罚,该扣的绝对不会只有今天!!!
我可以体谅他妈妈生病,所以他要去医院,我都没意见,
年轻人要开心过节日,所以只要有报备,我也都有让他们请假或提早下班去庆祝,
我不是不通情理不让他上班时间吃饭,但你应该是上班前先买好便当带来公司吃吧!
而不是上班时间才要去买便当吃啊!
重点,因为我看不到,也很少查勤,但刚好有访客他们就会刚好出包不在公司,
用一星期内被抓包两次抓的频率算起来,
我不知道应该说是A和B他们俩太衰了,所以难得两次开小差都刚好叫被我抓包呢?!
还是说其实更多时候A和B他们俩常常开小差,只是我都没发现罢了?!
我自己很不喜欢被人管,所以也不太喜欢管人太多,
总觉得懂自律和分寸的人,是不需要被一再的提醒不要犯同样的错,
很多小事只要不踩我底线,我也不会去计较太多,(例如:有事请假不扣薪)
但我已经把底线放很低了,还是会一直被踩线.......
我只要求不管怎样,公司柜台都不能放空城,只要公司柜台有人顾,
我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都已经请了两倍的人力了,
公司柜台还是还是会没人顾!
A、B两个人从一开始会相互协调(掩护)出勤时间,到现在变成两个人干脆同时都开小差,
我想我太信任员工这点,是我的错。
没能做好人事的出勤管理及员工教育,确实是我自己造成的问题。
我想如果我没改变自己的管理方式(太放任了),现在就算把A、B都辞退,重新应征员工,
同样的事情也一定会一再上演吧!
既然我自己的管理方式也是造成问题的一部分原因,
我不排斥再给彼此一次机会,例如重新跟A和B谈好工作规约,
如果他们下次再犯就会直接辞退之类的。
但现在的我,心情真的大受影响,对于要不要给他们机会这件事真的让我好纠结.....
因为一想到自己也有责任(没教好员工),若直接在农历年前辞退他们似乎又很不近人情,
唉,今天的我,真的很需要拍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