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献给不特定人士~"你"通常指较激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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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办到阻止"订最低同性配偶保障收养比"的话,我个人对婚姻平权是没啥反对点了,但显
然会被"你歧视"绝招打回,法院都禁止歧视了,育幼院凭什么跟法律不同调?
以反歧视控制收养人条件就已经侵占社福儿权,这种法律规定的反歧视就已经证实台湾社
会正在歧视,并且认同社福儿童领养是成年人必须拥有的权力。
儿童并不是物品。
当同志设下反歧视条款,就已经认同同志困境。
这不是一个可以忽略的劣势。
在这些讨论中,也许会有解套方法也说不定,所以我才会在这里说话,手机打字很花时间
的XD
同婚议题不只干涉到同志(除非你认为社福儿童不是人...),争取权益不代表可以侵占他
人利益。
从伴侣盟的发言中,我没看到这部份的诚意,所以我反对。
支持者同样可以因为是受益者支持,但别再喊你歧视了,喊久了只会觉得免疫这招就不好
用了。
从去年的经验来看,文章带任何激动激烈言语,你的论点就没人听,或者被抓错重点,只
有原本的支持者会鼓掌的文章,功用只有自己开心而已。
这些意见提供你传教,希望女孩板都是美好的文章。
虽然我觉得妈妈那年龄层的才是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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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怎会冒出这个话题,原来是要庆祝一读完成,不太了解一读通过跟完成的差异,不过
就恭喜恭喜。
最终法案仍通过,就祝这些有力的反对者能阻止"订最低同性配偶保障收养比" 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