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如何表达对同志的立场?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03:04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
在民国74年6月4日前,凡登记在妻名下的不动产,如不能
证明是妻继受或无偿取得时,均推定为夫所有
民国 91 年 06 月 26 日前
民法
第1018条(现已修正)
联合财产,由夫管理。但约定由妻管理时,从其约定。
第1019条(现已废除)
夫对于妻之原有财产,有使用、收益之权
而现行民法第1018条规定
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其财产
也不过十二年前而已
本来夫妻的共同财产
管理权法定在先生那边
后来才修改成各自管理
当然有人会觉得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干嘛要反对"先生主导管理夫妻共同财产"?
干嘛要反对"先生有权处分老婆原有财产"?
不支持男女平权不代表反对啊
是不是
※ 引述《lazyme (懒洋洋)》之铭言:
: 要不是现在法律上保障男女平等,
: 我身边很多人都保持着"女人不应该拿到驾照" XDDD
: 开车的时候喊著"干!又是三宝!"
: 要不是现在男女平等的观念太主流,
: 说不定会有废除女人拿到驾照的运动出来
: 假设现在时代还没进步到女人可以考取驾照
: 而正在进行这方面的女权运动,
: 可以想像会面临许多人抱着"我不歧视女人,但我觉得女人不应该拿到驾照"
: 以及"争取女性拥有驾照是一种立场,那我为什么不能反对女性拥有驾照,
: 你们这些女权主义正在霸凌我"
: "现在女性有被种族隔离吗? 只是不能取得驾照而已啊! 为什么反对就被扣帽子是歧视?"
: 但还好现在已经2014年了,女性也已经合法拥有驾照了,
: 所以即使很多人觉得女人开车上路真是一种公共杀器,也只能无奈的面对现实
: 或许到了2114年的时候,大家会把同性恋拥有"婚姻驾照"视为正常,
: 虽然也会有人心底依旧抱持着同性恋不该拥有结婚权利,但他们也只能默默吞下了
: 因为公开组成"废除同性恋婚姻"会被骂翻吧
: 就如同现在有人讲出"女人没资格开车上路",这种文章在女版一出现就被嘘成XX 哈!
: 可是现在是2014年!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05:00
不支持和法律修改有啥关系? 你不是说支不支持和原PO无关?
作者: dierguarder (黑炭)   2014-09-08 14:05:00
原文是男生啦~他会想到这些就不会去po那文章啦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07:00
支不支持和修法 那说服他接受的意义在哪? 传教吗?^无关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4-09-08 14:08:00
无法同理大概就是无法同理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4:08:00
希望更多人懂歧视就是那么切身的议题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09:00
看来一楼看不懂我那篇文章的意思啊...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09:00
我懂啊 我只是不懂修法和原PO支不支持无关 说服他干嘛?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9-08 14:09:00
不支持和法律修改有啥关系,送出前知道自己在打啥吗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10:00
我问了你好几个问题 你倒是每次都直接忽视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9-08 14:10:00
台湾民主过程大概需要重读吧
作者: lazyme (懒洋洋)   2014-09-08 14:11:00
我想过zed的意思是不是要等到社会进步到普罗大众认同后才去修法??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4:11:00
楼上也可以去读一下各国投票权演进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11:00
我从那一篇问到这一篇 他都没有回复我的问题喔
作者: yaokut ( )   2014-09-08 14:12:00
只想到性侵害的相关修法 XD 要是照以前的法律,男性被性侵那.......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13:00
remainswind根本没搞清楚状况就来插话吧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15:00
要等到普罗大众全部都认同,现在黑人大概还是奴隶XD
作者: yaokut ( )   2014-09-08 14:16:00
要是等普罗大众都认同,我怕我连上网发言的权利都没 冏rz
作者: u770114 (可爱的兔子在这边~)   2014-09-08 14:18:00
那应该我们会变北韩噢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18:00
还是不回复我啊 那就别和你白费唇舌了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19:00
啊你就没看懂我的意思是要怎么回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19:00
回一下lazyme 我认为大家要更多人支持是因为和修法有关我自己以为我没看懂吧...你每一篇的意思有这么难懂吗?我是针对你讲的那句话 和你论述的逻辑根本不搭你没发现问题在哪 你当然觉得我没看懂上面三句是回bismarcp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22:00
逻辑没有不搭啊,还很简单,是你没看懂才觉得有问题啊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9-08 14:24:00
zed我很确定是你没看懂囧,另外我推文的"不支持和法法律修改有啥关系"并不是我打的,只是引述而已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28:00
你要马就讲清楚我哪里没看懂 我也知道你是引述好吗...remainswind你一开始知道我是从bismarcp第一篇逻辑下来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9-08 14:29:00
其实我说引述那句是回给orcas..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29:00
回的吗? 你如果一开始不知道 那你很可能会错意了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30:00
针对同性恋的这种基本权利不是你说反对就反对的 你无权反对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9-08 14:31:00
*支不支持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31:00
我没理解错吧 bismarcp要表达的逻辑是这样第一段要跟原原PO讲的是这件事情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32:00
我什么时候说过"你无权反对"这种话囧,所以说你没看懂没说错啊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33:00
"但是为什么同性恋要结婚还要经过你同意?"我更正一下我的讲法 你的意思是说和你厌恶同性恋与否和你支持同性恋基本人权 无关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35:00
对啊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36:00
我的问题在于 "但是为什么同性恋要结婚还要经过你同意?"你应该要问的人是问原原PO的人你问的人根本不对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38:00
蛤,不然我是问谁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9-08 14:39:00
我大概了解zep你针对的点,不过我是把手两段合并看,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39:00
我不是跟你讲了? 这句应该要问原原PO的人啊 我讲三遍了吧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41:00
不然我是问谁??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42:00
就跟你讲你那句话那样陈述就有问题 结果是你没看懂问题吧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42:00
我不就是问takizawa5566吗?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43:00
啊我就说你问错人了啊 你那句问题问takizawa5566在耍他?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43:00
蛤???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45:00
搞半天还是你没看懂文章的意思嘛....我知道你想表达的东西,但是跟我想问的问题并不冲突原原po会有这篇文,就是因为觉得同性恋结婚需要经过他同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46:00
你有没有办法把你这一句换句话说 我是点出你这样会让人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46:00
意,才会有此烦恼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47:00
你何必拘泥在一个因你误会而产生的不是重点的症结上?目前看来我发文到现在,只有你因为没看懂才扯这么久啊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47:00
阿你就要问为什么别人要问这个问题啊 你问他根本不通你自己用的句子有问题 你从头到尾根本不想修正吧你既然不承认会有我讲的这种问题 怪别人无法理解 呵呵我把你的逻辑讲出来 你说我懂 我把别人会误会你的逻辑说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48:00
只有你觉得有问题而已啊XD你可以不要看嘛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48:00
出来 你没看懂我在讲啥你才会说我没看懂
楼主: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09-08 14:49:00
我的文章不值得你赏光啊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4:49:00
你要自我感觉良好是你家的事 我也不用和你白费唇舌了作文没写好就要修正 讲话有疑虑就要修正 自我感觉良好就不用修正啦
作者: ilikefalali (Rex)   2014-09-08 16:17:00
婚生子,呵手机竟然吃掉 。你是神吗?你知道世界上有多少同性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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