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跟死刑存废比较起来,有/无期徒刑及假释制度更应该被优先检讨
废死团体主张废除死刑是第一优先,其他配套措施不关他们的事,
我反而觉得错放比错杀更恐怖
请google "刘姓国小姐妹"
若要废死,那某些制度我认为应该要更优先改掉或是与废除死刑同时改
1.取消假释制度
2.精神患者犯罪比照一般人量刑
3.无期徒刑该实现“永久隔离”及“自食其力”,在此提供个人构想实施例如下:
如前几篇某位大大所说,一个无窗的房间单独关押,禁止放风会见,
每天固定扔食物及水进去但不会让他见到狱卒,
房间内只有一台脚踏车让受刑人踩踏发电以获得食物,没发电就没有食水及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