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什么很多人把入侵行政院合理化?

楼主: bukkake0103 (颜舍小品)   2014-03-26 22:18:54
实在太多人跟我说美国有个女人闯白宫被击毙怎样怎样
闯入白宫后来被击毙的这个妈妈
我刚才向美国友人求证
美国友人说该女子不是当场被警察击毙
是冲撞白宫大门后逃跑,跟警察追逐,还冲撞警车,弄伤几名员警
最后被追到国会山庄附近才被击毙,不是在白宫
甚至有人说该女子曾经向警方开枪,双方有驳火(未经证实,报导上看不出来)
怎么一堆人说得好像她一靠近就被击毙一样?
http://ppt.cc/Mtnp
国外新闻网址,看得出来警察一开始不想杀人好吗?僵尸们
※ 引述《swgun (BOAT)》之铭言:
: ※ 引述《bukkake0103 (颜舍小品)》之铭言:
: : 嗨,我又来啦
: : 在看了很多不懂法律的朋友们各种诡异荒谬的言论后
: : 说实在的,如果思考是人活着的证明,那我很怀疑我是不是在看一群僵尸的推文
: 说实在的,如果思考是人活着的证明,那我很怀疑我是不是在看一群僵尸的回文
哀呀原来不只是寄信给我啊,那我就好好回你一下
请勿拾人牙慧,我这句已经是拾金光布袋戏墨家钜子默苍离的牙慧了
你再拾下去就变成三手牙慧囉,感觉弱弱
: : 所以我决定来贡献一下我所知道的法律常识
: 所以我决定来贡献一下我所知道的法律知识
: : 一、攻占行政院算不算叛乱?
: : 我想这种时候应该要用刑法100条的内乱罪来检视
: : 刑法100条
: : 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
: : 行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预备犯前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上五年
: : 以下有期徒刑。
: : 民众有"意图破坏国体"吗?他们并没有宣称要改变国体为君主制吧?
: : 有"意图窃据国土"吗?他们占领以后也没有宣称行政院那块地成为谁的领土啊
: : 土地还是归中华民国
: : 有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吗?没有啊,宪法不就安安稳稳的在那边吗?
: 他们说中华民国宪法 是一部大中国宪法 我们的国土还有蒙古
是啊,所以咧?讲这句话的用意是?
: : 颠覆政府?从头到尾民众就没说要覆灭中华民国。
: 我先讲一个叫做哆啦a梦辩证法的故事
: 日本有个人权律师叫做安田好弘
: 他在著名的光市母女杀害事件 为福田孝行辩护时是这样主张的
: 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
: 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 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
: 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
: 至于被害人死后还对被害人尸奸的行为 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
: 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 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
: 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 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
: 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 最后 福田将两人的遗体放到收纳柜里面 是因为福田相信小叮当的存在
: 小叮当会帮他解决问题 (企图突显少年的心智发展迟缓借此减轻刑罚)
废话。
: : 所以,我看不到有叛乱的影子,这也是为什么政府没有出动军队
: : 因为这样程度的行动还称不上革命或叛乱
: : 你觉得能给民众安上叛乱的帽子,政府会不安吗?
: 我只看到福田的影子 举著自由民主的大旗
: 却忘记道德的沙漠开不出正义的花朵
请给我白纸黑字的法律依据,而不是诉诸道德
内乱罪的构成要件就放在那边,你一一检视即可
你只要告诉我,他们哪边符合内乱罪的构成要件而我误解了,举出来,打我脸
为什么要浪费时间讲一个凑字数的故事?
然后用那个毫无关联的故事来反驳我?你要打脸还要拐弯抹角说故事吗?
辩护律师:庭上,请容许我说一个故事(以下省略3000字)
综上所述,我认为检方行为如同该故事主角,不足采信。
这样的辩护能听吗?
: 一开始喊出包围国民党党部说是689卧底
: 拔草测风向完又说这叫奇招叫可以遍地开花
: 大骂冲行政院的叫做猪一般的队友
: 先怀疑他是金小刀派去的党工
: 之后发现他叫魏扬 是228受难家属跟社运人士的后代
依照目前情势,魏扬只是负责主持而已
: 只好说我们表示尊重 又说支持任何形式的抗争
白纸黑字咧?
你又讲一堆废话,重点是有没有构成内乱罪?有或没有,一句话
我叫你拿法律依据给我就好,其他人怎么想不重要,可以吗?
我标题就开
"一、攻占行政院算不算叛乱?"
所以你要反驳只要针对他们确实符合构成要件,构成内乱罪来反驳即可顺利打我脸
(妈啊我人怎么这么好,还教你怎么打我脸)
山南山北说一回,长江黄河走一圈,结果什么都没讲
: : 政府都没说了,你在那边乱什么?
: : 二、民众自己违法在先,有什么资格抗议警察违法?
: : 各位,我们是不是法治国家?
: : (虽然我觉得已经不大是了,但勉强还是让它及格吧)
: 你所谓的法学教授说一旦逾越比例原则
: 下令者跟执行者都应负起应负之法律刑事责任
: 可是教刑法的说公民抵抗权是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
: 教刑诉的又说对付专制独裁的政府用任何手段都可以就地合法
我可以告诉你,公民不服从或者德国基本法抵抗权的概念
那都超出台湾现在多数人民可悲小脑袋可以理解的范围太多太多
我们可以说那只是个别学者对于新兴法概念的主张,就连这些概念的发源地
那些欧美民主国家,对此也是有很多争论
但比例原则已经发展甚久,目前几乎没有学者敢否定它(至少国内外我都没看到过)
可以说就跟阿拉伯数字1~10一样基本
或许对于某个物理公式,学者间有不同看法,但阿拉伯数字1~10则是最基本的认知
了解吗?
: : 是的话,每个人都有守法的义务,不管是民众还是警察
: : 警察有警察职权行使法等诸多法律在规范,无论如何,不管民众一开始违法是多么恶劣
: : 只要警察执勤的时候,他有比殴打更不侵犯人权的手段可以用,那他就必须要选择那个手
: : 段,除非那个手段已经不足以达成目的
: 个别警察的失控过当变成是马邦伯下令欺负台湾人
是喔,个别警察失控,失控到会懂得先把媒体赶出场?原来个别警察的力量这么大啊?
警察没有上级下令是不可能这样大规模失控的
我有当警察的朋友告诉我,他们平常不小心弄伤民众都要写一堆报告了
上面没有明示或暗示,绝对不会有这么多人同时失控
对了,我要的白纸黑字呢?有哪条法律说警察可以失控了?我管你个别还集体啊?
: 依法处份他又是说余文来护驾
: 吃著葱油饼时喊着警察不是你们的敌人
: 吃完太阳饼后警察又变成马江的走狗
国民党以前还跟共产党势不两立咧,你朋友今天睡了你老婆,你不绝交不发飙?
如果你真的这么宽宏大量,我可以跟你当朋友吗?
: : 简单来说,就算我今天在街头随机砍杀100个人,把每个人都砍到不成人形、内脏乱喷
: : 连小婴儿都不放过
: : 但警察来的时候我把刀一丢就地趴下毫不抵抗,警察还是不能扁我,只能把我上铐带走
: : 警察要是揍我,我还可以告他执法过当,搞不好可以拿国赔
: : 也许你强烈的道德以及高尚的情操无法接受这样的事
: : 但不要忘了,这是法律规定,而法律从来就不是拿来报复的工具
: 可是带着妻女抗议的检察官 可以未有重伤结果之犯罪事实下
: 声请对未来的嫌疑人侦查 法律从来就不是拿来报复的工具
你这样说就是你不懂法啊
刑法第 278 条 (重伤罪)
使人受重伤者,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项之未遂犯罚之。
重伤罪有处罚未遂犯,未遂犯是什么?就是没有重伤的结果
所以就算没重伤的结果也是犯罪,声请侦查有什么不对吗?
况且
刑法第 287 条 (告诉乃论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项(普通伤害罪)、第二百八十一条(加暴行于直系血亲尊亲属罪)、
第二百八十四条(过失伤害罪)及第二百八十五条之罪(传染痲疯、花柳病罪),须告诉乃论
。但公务员于执行职务时,犯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项之罪者,不在此限。
看得出来,重伤罪不在本条规定内,所以是非告诉乃论罪吧?
检察官碰到非告诉乃论罪不主动开始侦查,这叫怠忽职守!
你能想像有一天飙车族想砍断你一条腿却没得逞,你受伤躺在路边
有一个检察官带着妻女在旁边全程目睹
结果却快步离开完全没有要侦查的意思吗?
这种检察官你要吗?
法律只是给破坏法秩序的人适当的惩罚而已,是台湾人误解了它的功能
真的要报复,你应该自己去把对方砍死
欸对了,为什么变成我给你白纸黑字?
: : 很多人不是一直讲恶法亦法吗?那就算这个法律超级保障杀人魔的人权,你也只能接受啊
: : 如果你觉得警察可以不用遵守的话,那你跟你口中不服法的暴民有什么两样?
: : 不爽吗?去抗议啊,记得申请路权,让政府帮你规划好整个行程
: : 三、比例原则?我觉得警察打人没有不符合比例原则啊
: : 不要说很多律师跳出来骂了,我认识的司法官私底下也在骂
: : 而国内有名的法律学者很多都同声谴责过当,想吃脑补脑还会被碗豆打爆的小僵尸啊
: : 你是研究法律多久了?
: : 搞不好比例原则这几个字你还是这几天才知道的咧
: 我这几天从知道变成不知道只好回头翻翻吴庚的行政法
看来你果然不懂吴庚,吴庚曾经教过我几堂课,我认为吴庚老师不会同意你这样曲解他
: 我才知道原来驱离的警察带木棍跟盾牌叫做暴力血腥镇压
^^^^
听说有钢棍解混在里面?
: 那当共产党拿着机枪跟坦克要怎么形容他们
称不称得上血腥见仁见智,但暴力是一定有的
这种东西是能够比烂吗?
假使有一天有国家拿核武轰人民,你是不是要说
"开着坦克辗过去有比核武暴力吗?"
你讲出这种话我就更加确定你不懂吴庚老师更不懂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不是拿来这样比较的
你还是把吴庚老师的书丢了吧,不要再污辱他老人家了
: : 虽然说不要过度相信权威,但相较之下,不相信这些专业人士,难道要相信你啊?
: : 四、在美国....(以下省略1000字)
: : 我们不是美国。
: : 不管你再不爽啦,法律现在就是这样定
: : 白纸黑字写在那边,你再怎样跟我诉诸道德或事理也没用啦
: : 就像某些顺民说的,有道德有良知,也不能违法啊
: : 不爽?去修法啊,去选愿意修的立委啊,去走体制内的方法啊
: 你们说民主已失灵 这个政府没有统治正当性
: 你们又说当独裁已成事实 革命就是义务
: 还是这次轮到施明德的女儿当余文了
问题是法律还在啊,还是有人被捕被法办啊
除非真的武装暴力起义,不然这些都只是理想或口号而已
有人喊要革命又怎样?喊喊也不行?
警察真的来抓还不是乖乖给他带走?有人开始杀警察吗?
你怎么这么悲惨啊?白纸黑字没有,脑补也补得一蹋糊涂
你要是法律人,我还真替你的学校跟教授感到痛心疾首
: : 今天立法院或行政院那群人是等不了了,甘愿冒着违法的骂名进行抗议
: : 该被捕的也被捕了,日后有刑责的也跑不掉
: 造反无罪 革命有理 司法不公 政治迫害 司法已死 民主最黑暗的一天
口号谁都会喊,拼经济、拼经济、拼经济、拼经济、拼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阿扁当初也喊司法迫害啊,后来没有乖乖当土城王吗?
重点是法院怎么判,被告怎么喊,关法律屁事?
白纸黑字咧?
: : 你有种这样做吗?
: : 没有的话,你就乖乖接受法律的规定不就得了?
: 你们说今天占领国会有正当性
警察要办,依法还是可以办啊,我说我站在现行的法律面讨论
你一直用政治诉求来吵,搞什么?
要我给你糖吃吗?不行,我只有碗豆
: 可是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叫两个失灵的政党去通过两岸监督条例
: 其他的全部明天再说
然后咧?至少有一个提案出来了啊
立法院平常多少提案躺在委员抽屉里空转你为什么不痛不痒?
有些法条提出修正案过了好几年还是没修,你为什么漠不关心?
没有给这些立委一点压力,这些人会肯动吗?
还是你认为放著给他们继续失灵,你继续保有你的小确幸然后迎接极有可能来到的统一
会是比较好的做法?
: 你们说你们的行动像是孙中山起义对抗满清
: 可是推倒他的铜像你们在叫好
^^^^
我没有喔,我只支持推倒蒋中正的
孙中山我对他可没什么意见,这样你懂了吗?
: 他的照片踩在脚下还缺了一角
你根本就在拿道德跟感情打模糊仗,法条是法律人的剑跟盾,你的装备呢?
还是你人生中唯一的一本法律书籍就是吴庚?
: : 法律就规定占领行政院是违法的,但是警察驱离不依照比例原则,也是违法
: : 没有什么警察做得好,暴民活该这种充满正义情怀的屁话啦
: : 我今天是站在法律面进行分析,不是民众情感或道德
: 法律也没有什么 都是马英九毁宪乱政在前 所以我占领国会议场是合法
: 条件理论跟相当因果关系的不同 我想有人可能没有读过
你是不是打从出生那天就把"某些(可能是整组)很重要的器官"遗忘在你妈的子宫里了?
我哪时候说过占领国会议场合法?我整天都在讨论行政院
哪来的立法院?
条件关系跟相当因果关系是这样用的吗?
条件关系跟相当因果关系是在分析两者间是否具有关联性而已,根本不涉及合法与否
你顶多只能说
依条件关系,没有马英九毁宪乱政,就不会有民众占领议会,故两者间有条件关系
依相当因果关系,马英九毁宪乱政,客观上不必然导致民众占领立法院,故两者似无
相当因果关系
关合法与否屁事?是否合法是在违法性的部分做判断
条件关系或相当因果关系只是在构成要件的部分讨论而已
你说的那个人不就是你自己吗?
: : 要反驳的,法条找出来,白纸黑字的反驳,证明你有在思考
: : 不然,我庭院的碗豆对僵尸可是不留情的
: 叛将风云的尔温 拿着国旗 想起了什么叫爱国
: 台湾的爱国者 在外倒挂国旗 回家上网po说中华民国不被承认所以不存在
: 这个国家有的是虚耗 内斗跟空转 有的是谎言 对立跟扣帽子
: 剩下来的是一事无成
: 这个国家消失的是法治是黑白是非 没有的是理性思辨跟解决办法
不要打你自己、不要打你自己、不要打你自己!
http://ppt.cc/Pqk~
: 留下来的是撕裂跟仇恨
: 原来这就是你庭院的碗豆要的
原来这就是你最完整的论述吗?
我想我今天又成功地保住了我的大脑
如果你是唸法律的,看在同为法律人的分上,准你自尽
如果你不是,那不要随便拿法律名词、概念出来瞎弄,很丢脸。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3-26 22:24:00
你只有碗豆XDD
作者: ral429 (计画之外。)   2014-03-26 22:27:00
开着坦克辗过去有比核武暴力吗XD
作者: ioiocala (cala)   2014-03-26 22:37:00
辛苦你了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4-03-26 22:43:00
XD
作者: dnoteb (法學之路永無止盡..號:)   2014-03-26 23:15:00
在核弹面前 一切都不是暴力 世界真和平!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3-26 23:18:00
僵尸XDDD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3-26 23:19:00
我知道为啥是太阳花学运了XD要收集太阳能啊!!!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4-03-26 23:22:00
我看完这篇才看懂原本那篇在讲啥X"DSpell大说的有道理欸!新梗!!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4-03-26 23:28:00
两三年前有群众去占领白宫议会,也没被警察暴头啊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4-03-26 23:29:00
老讲美国执法多暴力的,先不论为什么要拿美国当标准讲得也多半不是事实呈现而是自己不知从何而来的幻想
作者: mayurina (....)   2014-03-26 23:38:00
就断章取义。媒体最会用的手段直接拿来使用
作者: wenchii (!!PTT能吃吗!!)   2014-03-26 23:54:00
幸苦你了
作者: joinlove1234 (串烧花枝丸)   2014-03-27 01:36:00
论述太精辟了,逻辑好清楚!!偶像~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4-03-27 01:37:00
太残忍了你 拿大砲打小鸟很值得自豪吗?
作者: joeyrose (欧哈洛)   2014-03-28 10:54:00
认真看完了,您真是有爱心+耐心..简直是爱的教鞭... ^^
作者: FranHu (大胡)   2014-03-28 13:05:00
只能推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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