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捡尸文化--为什么我们该在这时候谈女权

楼主: meowyih (meowyih)   2014-02-16 14:58:25
原文认为,如果女性醉倒路中遭遇坏人,
社会会谴责女性不该深夜在外放荡给人可称之机,这是岐视女性的社会氛围。
以上的论点暗示了,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男性身上,社会不会谴责该受害男性。
因为对男女的态度不同,所以岐视才成立。
这个论点是真的吗? 社会对把自己曝露在危险怀境的男性不会谴责?
假设有以下的新闻出现在八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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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醉倒路边,遭洗劫兼失身
喵喵踹共新闻网-2014年2月15日
台北市信义区今日临晨街头,出现一名满身酒味倒卧在地,衣衫不整、下体几乎
完全露出的年轻男性。早起的路人发现后大惊失色,并赶忙拨打手机报警。
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名男性不但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肛门与性器亦呈现红
肿现像,研判有可能是不明人士称该男意识不清犯案。警方将该男带至警局数小
时后,该男才慢慢恢复意识。但是在做笔录时,竟完全不记得事发经过,唯一记
得的是自己因情人节无人陪伴,且在夜店里遭复数女性拒绝,心情不佳下饮酒过
量,最后在回家路上倒卧在马路中央。
由于强盗属公诉罪,警方已将全案列为刑事案件,并依地缘关系清查可能的嫌疑
人士。至于性侵部份,由于是告诉乃论,该男表示会在验伤报告后再做处理。
警方表示,夜店出入份子复杂,希望民众如非必要,切勿饮酒过量,亦减少深夜
在外游荡的机会,减少不法人士的可称之机。
喵喵记者/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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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信这种新闻下面的推文,会有多少人检讨加害者,
会出现的除了说台北不意外之类的政治文外,
大概只会有嘲笑这个受害男性,或说这个受害男性活该的酸文了。
这种事真的有男女的差别?
不要去复杂场所,不要深夜在外游荡,就算我是个男的我从小也是这么被教育的,
为什么一定要扯到女权上面去?
作者: kuerten (guga)   2014-02-16 15:00:00
就算我们要故意暴露在危险中 让危险有机可趁 你也不能防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15:00:00
酸民一样照酸阿 又无关男女
作者: kuerten (guga)   2014-02-16 15:01:00
碍我们啊 那是我们的自由 权利 懂?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2-16 15:02:00
有人会说 那老纳的棒棒来教训他吗? 他就是不贞洁的人 活该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2-16 15:02:00
如果检讨这个喝醉的男生,应该也会被原原po当隐性强暴犯 XD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6 15:03:00
男女标准一样啦 放任自己烂醉躺路边就是脑残 风险自负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3:00
如果你把宅宅改成男性应该会比较接近类比。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4:00
我不完全赞同原原文,但我也觉得没必要谴责受害者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5:00
你觉得受害者是因为受到伤害而得到教训,还是因为你的谴责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6:00
得到教训?但你不知道的是一些不是因烂醉而受到侵犯者,看到这些言论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7:00
会如何思考。当然如果你觉得跟你没关系,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6 15:07:00
那些人又不是讨论客体 自己要对号入座代入 怪谁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8:00
题外话,谴责有用的话,大家一起来谴责给22k的烂老板算了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6 15:09:00
谴责本来就没说要有用 就针对单一事件评论而已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09:00
受到伤害的人心理难以衡量,如果你说自己要对号入座怪谁...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09:00
又来了,非此类的受害者看到这种话觉得二度受伤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10:00
简单来说就是讲开心的囉?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10:00
都是自己爱对号入座? (笑)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2-16 15:10:00
所以大家不要谴责惯老板,你不爽就去澳洲啊 ^^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6 15:10:00
本来就讲开心的 不然咧 都能让自己喝到开心烂醉了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11:00
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蛮厉害的...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2-16 15:11:00
惯老板也是受害者,一切是大环境的错 XD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6 15:12:00
自己都不会保护自己 事后一堆人在那呼吁大家发言多保护他岂不好笑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12:00
惯老板我举例失误,抱歉。但我想表达的是,会警惕的就是会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12:00
C大,你可以不用跟他讨论了。当一个人表明非此类受害者自己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13:00
不会就是不会。但你在讲这些谴责的时候不知道伤到谁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13:00
爱对号入座,怪谁时。就可以直接放弃囉 ^^"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6 15:14:00
毕竟标题都写很清楚捡尸了 有点脑袋应该都能清楚分辨讨论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14:00
对号入座怪谁,如果心理状态有这么简单就好了(叹)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15:00
噗哧 事实就是当自己非受害者时都可以讲得轻松自如有点脑袋的应该都知道C大说的是留点口德,顾虑一下非此类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6 15:15:00
以后也都不要骂妈宝了 如果伤到其他不是妈宝的人的心怎办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16:00
受害者的心情,这断话应该真的很难懂吧 ^^"
作者: chiens   2014-02-16 15:16:00
例如:“小孩被揍飞,因为自己不乖乱跑怪谁?”....?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6 15:17:00
也都不要骂性侵犯了 如果伤到其他不是性侵犯的心怎办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6 15:19:00
干脆连性侵这两个字都不要出现好了 以免其他受害者看到这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19:00
妈宝=>已经做出某些行为了;非妈宝=>有做同样事情吗?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5:20:00
酒醉,遭受性侵受害者=>被性侵;其他方是遭受性侵者=>被侵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6 15:20:00
捡尸受害人->作出放任自己烂醉 非捡尸受害人->有作同样事?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2-16 15:21:00
谁管那种陌生人,我只希望身边的人别干醉倒在路边这种蠢事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6 15:21:00
所以干脆连性侵这两个字都不要出现 以免受害者联想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6 15:24:00
因为会在那说怕跟讨论主题完全无关的人受伤 本来逻辑就很奥妙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5:25:00
酒量不是一个数字,可以完全知道只要喝多少就不会醉。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14-02-16 15:35:00
为什么我好像被说服了?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15:39:00
买一个随身验酒精浓度的不就好 多少会醉网络都有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6:00:00
有人酒量大、有人酒量小就不讲了。身体状况也会影响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6:01:00
容不容易醉。第一次喝酒的人更不会知道自己喝多少会醉。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6:01:00
酒精浓度高不等于醉,每个人的状况不太一样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6:07:00
这种生化反应男说得准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6:08:00
第一次喝酒最好自己在月亮喝 身边不要有人 XDDDDDD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6 16:48:00
酸民只想偏袒~根本不管安不安全~你白写了~牠们不看的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4-02-17 00:19:00
阿男性被性侵没人会说活该,这不就是差异= =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00:29:00
男的被性侵会被当成个事件吗???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2-17 14:07:00
问一下,这新闻是你自己编的?还是真有其事啊?我一开始还以为是真的新闻。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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