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认为,如果女性醉倒路中遭遇坏人,
社会会谴责女性不该深夜在外放荡给人可称之机,这是岐视女性的社会氛围。
以上的论点暗示了,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男性身上,社会不会谴责该受害男性。
因为对男女的态度不同,所以岐视才成立。
这个论点是真的吗? 社会对把自己曝露在危险怀境的男性不会谴责?
假设有以下的新闻出现在八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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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醉倒路边,遭洗劫兼失身
喵喵踹共新闻网-2014年2月15日
台北市信义区今日临晨街头,出现一名满身酒味倒卧在地,衣衫不整、下体几乎
完全露出的年轻男性。早起的路人发现后大惊失色,并赶忙拨打手机报警。
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名男性不但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肛门与性器亦呈现红
肿现像,研判有可能是不明人士称该男意识不清犯案。警方将该男带至警局数小
时后,该男才慢慢恢复意识。但是在做笔录时,竟完全不记得事发经过,唯一记
得的是自己因情人节无人陪伴,且在夜店里遭复数女性拒绝,心情不佳下饮酒过
量,最后在回家路上倒卧在马路中央。
由于强盗属公诉罪,警方已将全案列为刑事案件,并依地缘关系清查可能的嫌疑
人士。至于性侵部份,由于是告诉乃论,该男表示会在验伤报告后再做处理。
警方表示,夜店出入份子复杂,希望民众如非必要,切勿饮酒过量,亦减少深夜
在外游荡的机会,减少不法人士的可称之机。
喵喵记者/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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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信这种新闻下面的推文,会有多少人检讨加害者,
会出现的除了说台北不意外之类的政治文外,
大概只会有嘲笑这个受害男性,或说这个受害男性活该的酸文了。
这种事真的有男女的差别?
不要去复杂场所,不要深夜在外游荡,就算我是个男的我从小也是这么被教育的,
为什么一定要扯到女权上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