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捡尸文化--为什么我们该在这时候谈女权

楼主: hajimechan (酱酱)   2014-02-16 14:39:17
因为还是有人在“为什么不能骂受害者”这边纠结,
而我之前的文也说过
“在外喝到醉喝到挂没有好好保护自己造成他人麻烦的确不可取”

(O) 在外面喝得烂醉造成别人麻烦十分差劲
(O) 出门在外要懂得保护自己
(O) 强暴事件中的加害者十分可恶需要再教育
(X) 在外面喝得烂醉不省人事十分差劲被强暴根本活该”
“受害者不会保护自己固然有错,但加害者难道没错吗!成年人到夜店去还不懂得管好
小头,看到人家喝挂第一件事就是想上人家,你有事吗!连没知觉的都用得下去,根
本OO,被告或上新闻都只是刚好啦!活该啦这个,我是不会同情你的!”
可还是有人认为我觉得不能检讨受害者。
检讨受害者当然可以,
可现在是用检讨加害者的力道检讨受害者。
这个,就是问题。
是什么问题?
是将捡尸这性侵害案件给正当化的问题
这个受害者没事去夜店喝倒挂,这个就叫白目,
这个加害者没事去夜店捡尸,这个就叫性侵。
如果批评/检讨白目受害者的声浪高,
就算检讨者的本意是在检讨,
但无形间也让加害者的行为渐渐的被正当化。
(当然这还是犯罪无误)
以下为例句:
“喝醉就是不对啦,去夜店被捡尸,活该啦!”
“不会喝还学人家去夜店,欠X的是不是!”
“早就叮咛过女生上夜店就要小心的,老师在讲有没有在听!拜托喔!”
“不会好好保护自己,出了事,怪谁?”
“这女生学人家上夜店还喝酒喝到挂,有哪个良家妇女会这样的!
分明欠教训!尝尝老衲的棒子,看我教训教训这坏女生!
你只要乖乖的不要在外面喝挂不就不会这样了吗!都是你不好!”
好像酒醉白目的责任比犯罪者高似的。
如果是检讨加害人的言论愈来愈多,
则捡尸这行为的正当性会不断的被降低。
甚至可以营造“捡尸是乘人之危,丢脸到家的行为”的氛围
以下为例句:
“你管人家是存心喝挂被捡尸还怎样,乘人之危就是不对啦!”
“只敢上没知觉的,这一定是基基太小怕被女生嫌,所以上个没力气嫌的!”
“你管人家有没有抵抗,捡尸就是性侵啦,不然法官会判你合意性交腻!”
“看到酒醉妹就基基痒,这么嫩还学人家上夜店?回去洗洗睡了啦”
“看到有人倒在路边,摸摸你的奈米屌,说说看应该是要上人还是帮人!”
“路边的尸体不能捡,孩子的教育不能等,”
我想还是有人要跳针:
“加害者固然有错,但受害者是没错吗!......(下略检讨受害人数十字)”
我有说受害者没错吗?受害者毫无反应就只是个白目啊
我都以“受害者固然有错这点毫无疑问”下去谈的,
而想把讨论风气从检讨受害者的方向移开而已。
也有人在其他文拿天灾和酒驾无照驾驶类比,那就来个简答题!
“未成年屁孩无照驾驶撞到树干,未成年屁孩死亡”
违法在先,根本活该!还不快跟树道歉!
“喝得醉醺醺还开车上路,撞上另一台小客车,酒驾者死亡”
违法在先,根本活该!还不快跟小客车道歉!
之后是天灾题,
基本上天灾比人祸(犯罪者)就像XX比鸡腿那样,
人控制不了大自然,只能闪避,
但你要说犯罪者像大自然那样无法控制,只能闪避,
也太瞧得起那些犯罪者了,
或者说,也太看轻大自然了。
人,是可以控制自己不犯罪的,
但大自然,它只是在走着自己的自然规律。
不要用天灾类比人祸。难道台风这个加害者是蓄意加害人类?
“台风天来硬要观浪,被浪卷走”
好啦浪很大很漂亮,下场是被卷走也跟你讲过了,这不算活该,那什么是活该。
“暴雨要来还硬要上山,迷失N天后虽被找到但为时已晚”
暴雨来还上山,做好觉悟了是吧!这不算活该,那什么是活该。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4-02-16 14:42:00
可问题这是批踢踢...使用者多数决定了主流的意见现实的这声音便小了...觉得是环境不同的关系吧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4-02-16 14:43:00
我们都觉得检讨受害者的声音大太多于加害者的声音未免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4-02-16 14:44:00
太奇怪 可是有些人就是喜欢把焦点放在受害者身上并且就这论点重复许多篇 我想那可能是一种对现实不满的发泄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4-02-16 14:45:00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2-16 14:45:00
为什么风气就不会变成喝醉倒在路边不可取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46:00
风气一直都不认为醉倒在路边可取吧 XDDD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2-16 14:46:00
以批踢踢夜店版的纠团好了,也是很强调酒醉回家的对应方式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2-16 14:47:00
而不是大家去夜店喝完酒各自回家,醉倒的人就放在路旁啊 XD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49:00
醉倒被放在路边的,到底人缘是有多差 (汗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16 14:49:00
如果不是一提酒醉也有错就马上被一堆大旗围剿我才懒的发文...
作者: emip (遇到疯狗)   2014-02-16 14:50:00
哈哈哈哈..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16 14:51:00
“用检讨加害者的力道检讨受害者。”我不觉得有这件事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2-16 14:51:00
放酒醉的人在路上 有失温的危险 可以的话还是帮助一下吧?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16 14:52:00
提到酒醉不好,就会被说不该检讨受害者,才会有这串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52:00
还是可以吵啊,加害人在犯罪之前看起来和正常人无差。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53:00
为什么会变成加害人,基因?教育?社会环境?有恶魔引导?
作者: yaokut ( )   2014-02-16 14:53:00
恶魔引导是啥鬼啦 XDD 世界末日了吗?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2-16 14:54:00
因为性侵是犯罪众人皆知 法律会去制裁 监狱里也有制裁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2-16 14:54:00
被恶魔引导大概是被阿萨谢尔附身了吧 XD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2-16 14:54:00
捡尸本来就被列为不对的行为,还有需要教育吗?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14:54:00
谴责有用 这个社会就不需要法律了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14:55:00
捡尸被抓到->被关-> 已知道后果还要去捡->心甘情愿受罚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2-16 14:55:00
难不成强奸犯,会因为对像是酒醉的人,法官就判说无罪?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4:56:00
因为你看的方向偏移规定了阿X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14:56:00
结论就是判太轻 懂吗? 可是有人敢加重刑责吗????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2-16 14:56:00
加害人的组成份子才是最值得讨论的吧 究竟为什么男性比例高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14:57:00
有一批人主张加害人也是有人权的XDDDDDDDD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2-16 14:57:00
现在的问题是有人在争取醉倒在路旁的权利跟风气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57:00
捡尸本来就不对的没错。犯人总有第一次犯罪,为什么会开始这个第一次?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2-16 14:58:00
和判太轻无关 而是捡尸被抓到的机率很低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4:58:00
怎么说,非常大男人主义的韩国人,在国外当留学生时,也不会那么大男人。有些女生和他交往、嫁过去之后,才发现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14:58:00
韩国性侵更严重吧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2-16 15:00:00
犯罪被抓的风险这么低 低风险也是被害人自己创造的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5:33:00
哈哈 我超爱鼓吹台妹嫁阿里郎的 妙!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2-16 15:38:00
推阿萨谢尔 ~_~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15:40:00
就跟路上看到钱 不捡白不捡一样 没风险阿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2-16 15:47:00
下面要接是你自己接你想的 别人没说自己爱脑补 XD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2-16 15:48:00
争取“就算我醉了你也不能对我怎样”的权利 现在就有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2-16 15:49:00
争取什么?法律本来就有保障 去侵犯会受罚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6:13:00
所以这是在冲击扩张行为包落线阿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6 16:45:00
感觉一样的词~只是想转移去攻击加害者~但他们有法律判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2-16 16:50:00
所以呢?你是希望立法不准对被害人说类似的言论吗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2-16 16:51:00
这没有保不保障的问题 说什么言论 做什么行为后果自负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6:55:00
是希望网络上能尽可能减少讨论到被害者吧 否则记ID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8:18:00
可是 他者没有服从焦点转移的义务阿?_?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2-16 23:42:00
你太中肯了,所以没人会推你,等等补推你这样把话都讲完了,要那些用力检讨受害者的人怎么办不过我猜喜欢检讨人的根本也读不完你这一篇,因为太细腻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4-02-16 23:48:00
少检讨被害人对降低性侵应该是有帮助的 这样会减少受害人报案的阻力 以吓阻犯罪 还有人不知不觉就是更容易侵犯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4-02-16 23:49:00
被社会所轻视的人群(如不检点的女人)
作者: JayceLai (深红)   2014-02-17 14:49:00
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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