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历史中的分类械斗,一般是指台湾民间从清朝康熙年间开始的闽粤、漳泉等
各式各样的族群械斗,甚至在宜兰还发生了乐曲派系之间的西皮、福禄械斗。
不过清朝时的台湾有许多禁令,其一是铁禁,对于铁料铁器的采买、废铁收买、
打造菜刀农具都长期管制,使得民间不易获得武器。其二是除了原本禁止的鸟枪
、火炮等军器之外,弓箭、腰刀这些因防御盗贼而允许民间持有的武器,在台湾
却是禁止的。例如乾隆53年(1788年)林爽文事件之后,朝廷议定禁止私藏军器
“除熟番、屯丁应用器械及民间菜刀、农具外,如弓箭、腰刀、挞刀、半截刀、
标鎗、长矛之类一概禁止。倘敢私藏寸铁,即行从重治罪。”
[图]林爽文事件之后,朝廷讨论由协办大学士福康安、福建巡抚徐嗣曾提出的
十六项台湾善后事宜,将多种武器列入禁令。
https://i.imgur.com/qOE9Sdj.png
[图]道光3年(1823年)编纂的〈钦定兵部处分则例〉绿营卷29〈军器〉明列
“台湾禁止私藏弓箭腰刀等项”。
https://i.imgur.com/SKFEw4o.jpg
出处:HathiTrust Digital Library
https://bit.ly/48U05ga
在这样的武器禁令之下,民间械斗的装备就出现了竹枪、竹铳、竹弓、竹箭等等。
弓箭需要长时间练习才能够保持准度,使用起来比较困难;而竹弓竹箭的杀伤力
相对也较弱一些。当然禁令归禁令,私藏武器、鸟枪的情况还是蛮常见的 XD
另外台湾也长期缺马,雍正7年(1729年)裁撤了台湾的马兵,一直到林爽文事件
之后才恢复设立,全台的官兵营马仅有300匹;因本地气候炎热,养马也颇有困难。
后来道光12年(1832年)因为军费开支,又缩减为240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