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铭言:
: 请问明清后期,朝廷对于军队有怎样的掌控力?
: 明朝立国之初的卫所军制败坏后,代之以朝廷准许官员与将领
: 募兵,例如中期戚继光的戚家军。对于这种军队,朝廷有怎样的
: 掌控力? 比方说,戚继光还掌兵权的时候,朝廷能在戚家军内安
: 插朝廷的将校吗? 后来张居正过身被清算,戚继光被牵连去职,
: 戚家军归谁指挥? 到了明末,袁崇焕督师蓟辽的时候,向朝廷申
: 请到经费组建关宁铁骑等军队,朝廷对它们的掌控力又如何?
嗯,其实你把卫所与募兵看成不相容的体系,这个理解就
是脱离史料后常见的误解。
明代的史料里你是查不到戚家军这个词的。
卫所作为一种兵制,其实是户籍体系的一环,根据户籍来
决定齐民上缴的赋税,一般民户是农民,交农产品,匠户轮班
上工替政府制作手工产品,灶户制盐,女户交出女儿到后宫,
猎户上缴翎毛角筋(弓箭的原料)等等等等。由卫所管辖的军户
基于同样原理提供士兵与低阶军官。高阶军官(官户)则由五军
都督府管辖。
你注意,无论你掌什么样的兵权,作为武官你一定有百户
、千户、指挥使、都指挥使等官衔,归五军都督府管辖。作为
文官也是一样要有文官官衔。同理,并不是你指挥的军兵不归
卫所管辖就是你的私兵;户籍由卫所管辖称为“军”,户籍由
县州府管辖称为“兵”,这个区别文献里是很清楚的。所谓募
兵的“兵”其实就是由民户提供士兵而已,不代表朝廷管不到
你。
(由于募兵待遇较好,卫所军有时候会假冒应募,一般如果
查到会将其踢出去)
所以说史料里头你不会看到戚家军这个词。朝廷有没有实
际管理能力是一回事,但理论上朝廷命官的合法性你不可能没
有。戚继光的军队里头其实只有武官是已受封卫所军衔的官户
、或者没有卫所军衔属于民籍这样的区分,没有什么在其中安
插朝廷军官的问题。
至于募来的兵会有何下场,一般不是继续当兵就是解散回
归民籍本分务农,如此而已。
下面这篇写得比较粗糙,将就看看:
https://cimonnomis.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50.html
: 清朝以八旗精锐搭配汉人绿营立国后,对于旗兵也是规定应世
: 袭专职为朝廷贡献军力,并且在全国各要地设立满城。但是这两
: 种军队战力也是日渐弱化,导致朝廷后来必要许各地官员招募的
: 乡勇为主力军队对抗太平天国与捻匪等叛乱。乱平之后,部分勇
: 军被解散还乡为民,但部分精锐则保留为常备军,即所谓的练军
: 。但这些也对抗不了洋人的侵略军,于是又有所谓仿西法编制的
: 新军(后来的北洋军一类的)。
: 那么朝廷对于前所谓练军和新军,掌控力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