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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使一号”吴石共谍案,审判12人有8大违失,枪决吴石有3大疑点。
监院纠正国防部,请法务部及最高检察署研议是否提起再审或非常上诉。
请促转会查明罪刑宣告是否视为撤销、依法涂销有罪前科纪录及修订相关法律
一、吴石案始末
高凤仙表示,中共在国民党内部最高情报官国防部中将参谋次长吴石,被中共命名为“密
使一号”。吴石在南京任国防部史政局中将局长时,自36年4月经投共之立法委员何遂介绍
与共产党建立关系后,不断将国民党军队在东南、华南、台湾的部署情况等重要情报递交
华东局转给毛泽东、周恩来直接收看,给投共的吴仲禧安插监察官方便向共党提供部队资
讯,于38年3月将国民党长江江防部署图交给华东局,对中共取得国共战争的胜利产生关键
作用。嗣吴石于同年10月因任国防部中将参谋次长而飞抵台湾后,由因涉贪去职投共之前
中将总监陈宝仓及东南军政长官公署之总务处上校科长聂曦、第一处中校参谋方克华、第
五处中校参谋江爱训、空军训练司令部上尉参谋王济甫等获得相关军事资讯,将所得情报
派聂曦至香港交何遂或交给38年11月中共派遣来台联络员朱谌之转呈毛泽东。共党在台组
织“台湾省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蔡孝干于39年1月29日被捕获而供出朱谌之等400多位在台
间谍,朱谌之于同年2月18日被逮捕,吴石太太王碧奎及聂曦因代办共谍出境证而于2月底
被逮捕,吴石因朱谌之供出而于39年3月1日蒋总统复职当日被逮补,嗣后陈宝仓、方克华
、江爱训、王济甫、王正均等被分别逮捕或扣押。国防部保密局于39年3月20日向总统蒋中
正呈报其破获吴石等之经过及提出侦查意见书,嗣后又发现黄德美、林志森、吴鹤予涉案
。
高凤仙指出,国防部依总统府代电组织高等军法会审庭,对吴石等12人进行审判。会审庭
制作39年5月30日判决书呈蒋总统核示,总统准许吴石、陈宝仓、聂曦、朱谌之等4人之死
刑判决,其余8名被告则指示另行拟判报核。国防部将吴石等4人执行死刑,将其余8名被告
另组织高等军法会审庭进行复审。会审庭制作39年7月25日复判判决书签呈总统核定后,依
总统批示,判决王正均及林志森死刑、吴鹤予及方克华徒刑10年、江爱训徒刑7年、王济甫
徒刑5年、黄德美及王碧奎无罪。
二、国防部保密局破获吴石案有助稳定台海局势及维护国家安全,但高等军法会审庭之原
审判有3大违失,复审有5大违失,故纠正国防部
高凤仙说,国防部保密局破获吴石案,使吴石等人无法再对中共提供严重危害我军战略部
署及攸关作战成败的军事资讯,确实有助于台海局势的稳定及国家安全的维护。但高等军
法会审庭之原审判有先请总统核示后再制作判决书于法不合、明知证据不足却杜撰吴石及
聂曦之证词以定罪吴鹤予、不当适用裁判时已失效之军机防护法判处吴鹤予6人罪刑等3大
违失,其复审有原判决关于王正均8人部分因未宣告或送达而不生效力,却因原判决未对王
正均8人宣告而不生效力却违法对其进行复审、审判长非上将会审庭组织不合法、审判笔录
未依法由审判长及审判官签名、明知证据不足却杜撰吴石及聂曦之证词以定罪吴鹤予、适
用裁判时失效之军机防护法判处林志森等5人死刑等重刑等5大违失,故提案纠正国防部。
三、吴石执行死刑过程有3大疑点,但尚无证据足证执行死刑者并非吴石本人
高凤仙表示,陈情人因吴石执行枪决前照片显示脸颊上有颗痣,故质疑被执行死刑者并非
吴石本人。本院调查吴石执行死刑过程有三大疑点:1.吴石枪决前照片显示其右脸颊有一
颗像痣的大黑点,其他生前照片则无任何黑点。2.吴石枪决前、后均由侧面照相,与其他
死刑犯由正面照相者有违。3.吴石遗嘱报载系在狱中书写却由军法局于枪决2个月后在画册
内发现而通知家属领回,且卷内查无遗嘱内容,有违常理,亦与陈宝仓等人系宣判后在法
庭书写遗嘱嗣由家属等人领回者不同。但本院将卷内之吴石死刑执行前、执行后照片各1张
,及网络取得之吴石生前照片共3张,函请刑事警察局、调查局、警察专科学校、中央警察
大学鉴定,均因送鉴照片品质不佳或无专业人员器材而无法为是否为同一人之鉴定,故本
案尚无证据足证执行死刑者并非吴石本人。
四、吴鹤予、方克华、江爱训、王正均、林志森、王济甫等6人有非常上诉事由,吴鹤予另
有再审事由,若能提起非常上诉或再审,且有证据足认应为无罪判决,可依刑事补偿法获
较补偿条例更高之赔偿金。故请法务部及最高检察署研议是否提起再审或非常上诉,并请
促转会查明罪刑宣告是否视为撤销、依法涂销有罪前科纪录及修订相关法律。
高凤仙说,吴鹤予少将有原判决所凭证言已证明为虚伪之再审事由及法院组织不合法之非
常上诉事由,此外,吴鹤予等8人被告有复审审判程序违背法令之非常上诉事由,吴鹤予、
林志森、方克华、江爱训、王济甫等5人又有不当适用裁判时已失效之军机防护法判刑之非
常上诉事由。补偿基金会决议吴石、陈宝仓、聂曦不予补偿,依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
审判案件补偿条例补偿吴鹤予、方克华、黄德美及王碧奎之家属、江爱训本人,朱谌之、
王正均、林志森、王济甫均未申请补偿。吴鹤予、方克华、江爱训3人因已依补偿条例分别
获得260万元、190万元、150万元补偿金,故其罪刑判决宣告依促进转型正义条例第6条第3
项第1款规定于该条例施行日均视为撤销,王正均、林志森、王济甫3人虽未申请补偿,但
其3人均有上开非常上诉事由,故本院将函请促转会依职权查明其罪刑判决宣告是否依该条
例第6条第3项第2款规定于促转条例施行日均视为撤销,且对吴鹤予等视为撤销者,依法涂
销其有罪判决前科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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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在第三点:
吴石执行死刑过程有3大疑点,但尚无证据足证执行死刑者并非吴石本人
也就是会不会其实他本人没死,被交换回中国?
吴石案应该是国民党来台后台湾最大的共谍案了,结果被判死刑的主犯生死成谜是不是
一个大的历史迷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