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郑与原住民的关系

楼主: montmartre (montmartre)   2018-10-18 11:01:03
居住在平地的生蕃被称为平埔族或熟蕃,其居住的村落被称为社,像荷兰人所在的台江,就是西拉雅平埔族久居之地,上面有大大小小数十个社,其中最大的四个社为新港社、萧垄社、麻豆社、目加溜湾社。
荷兰人对平埔族采用武力与教化两面手法,对不规顺者以武力镇压,规顺者则施以教化,像最早与荷兰人结盟的就是新港社,对于反抗的麻豆社,荷兰人则派兵镇压。1635年大员派兵475人加2000新港社战士对麻豆社进行讨伐,第一天麻豆社就损失260人,全村3000户被夷为平地,最后被迫臣服并订定了麻豆条约。
像盘据在台中县南、彰化县北,以及南投县部分一带的大肚社,势力更为庞大。大肚番王为阿德狗让,最盛时期多达27个村社,番王长期直接统辖之地则维持十五、十八个村社,虽然于1645年表示臣服,但对荷兰人采敌视的态度,处于半独立的状态。除了以蕃制蕃,荷兰人还以蕃制汉。像1652年的郭怀一之乱,荷兰人驱使熟蕃攻击汉人,被熟蕃杀害的汉人有4~5000人之多。
当郑军来台,许多熟蕃见风转舵,马上倒向郑方。受荷兰人教化最深,信徒最多的四社率先投靠国姓爷。他们撕去课本,砸烂村里的学校与教堂,杀害滞留在村内的荷兰牧师、教职员、士兵与眷属。5月5日新港社、萧垄社、麻豆社、哆囉嘓(东山)社、善化社等16位长老归顺国姓爷,《从征实录》有云“各近社土番头目,俱来迎附,如新善、开感等里,藩令厚宴,并赐正副土官袍帽靴带。繇(由)是南北路土社闻风归附者接踵而至,各照例宴赐之。土社悉平,怀服。”这些长老村社之前都是荷兰人最忠实的盟友。
但到了6~7月,郑军开始缺粮,遂派2万人(往北1万3~4,往南5~6000人)去南北各村社进行屯田。因粮食告急,郑军的集粮手段也粗暴了起来,此一收粮屯田措施最后引起某些南北村社的不满,大肚社造反,郑军损失千人之多。《台湾外记》“张志、黄明纵管事杨高凌削土番,大肚番阿德狗让杀高反。”后来郑军进行报复“成功令杨祖征之,祖与让战,中标枪死,其锋甚炽,欲出援荷兰,功复令黄安、陈瑞二镇往征,安设伏诱战,遂斩阿德狗让;Darridaes 诸村以及至Taurinap诸村之民与九百名中国人作战。”
荷兰人走后,蕃人与明郑的对抗胜于荷治时期蕃人与荷兰人的对抗,因为蕃人的负担变重了。除了每人平均负担的贌金(注1)增加以外,蕃人也要缴人丁税,另外还要负担劳役,这在荷治时期是不存在的(注2)。1670年郑军部将刘国轩从南台湾到中部抚番,于大肚溪口附近上岸。当地的沙辘社不肯就抚,刘国轩挥兵猛攻,社番被杀者众,余者纷纷逃往它处。邻近之大肚与水里社番目睹郑军之残酷,遂逃之一空。黄叔璥《番俗六考》记载:“沙辘番原有数百人,为最盛;后为刘国轩杀戮殆尽,只余六人,潜匿海口”。
肚子决定脑袋。还有后勤吃紧的军队,军纪是好不起来的。
注1:
当时荷兰人并不直接向原住民村社的交易活动课税,而是交给承包商经营。拥有征税权的商人,即可独占村社内一切交易,惟每年须缴纳一定税额(贌金)给荷兰人,其余的收益才归商人自己所有。此经营权是每年由承包商们竞标所取得,一直延用到清朝。以1655年为例,凤山8社平均每人负担的贌金是0.14里尔,而1682年,平均每人负担的贌金是1.71石(明郑改征米粮),约为1.71里尔,负担比以前更重。要注意的是,相比原住民的负担变重,汉人的负担反而是较为减轻的,应该说,两者负担的差距是变近了。
注2:
吴聪敏《贌社制度演变及其影响,1644-1737年》
作者: ja23072008   2018-10-18 13:18:00
未完按到发出?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8-10-18 13:27:00
荷兰时有荷人-汉人-原民, 三方利益牵制到明郑只剩汉人-原民,原民处境更不利
作者: hensong (喔唔嘶)   2018-10-27 22:50:00
有平埔后裔在专访中说祖辈传郑成功是杀人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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