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还是如第一次英荷战争一样,并没有所谓的国家海军,临海五个省有各自的海军部(
阿姆斯特丹、菲士兰、北方省、鹿特丹和西兰)分别掌管旗下所属的舰队,他们拥有自己
的造船厂,平时各自造舰各自收税,战争时期则组成联军由国会命人担任总司令指挥。因
为各舰队分属地方,打仗时常发生分舰队不听总司令号令,分舰队私自行动甚至自行撤退
的情形。往往舰长只听自己所属海军部的命令而不太理会舰队总司令,如果总司令还是敌
对派系更是如此。海军部在战况危急时第一个念头想的也是保存自己的舰队实力,而不是
为共和国牺牲,所以总司令必须是德高望众之辈才能镇住各派人马。第一次英荷海战的波
特兰海战结束后,特龙普在战斗报告中写道:“在战斗中,不止一名舰长缺乏应有的战斗
意志,英国人可以坚定地面对敌人,同时给自己的战友应有的支援,而我们做不到这点。
”
不能怪荷兰舰长们,当时荷兰人的观念就是如此,所谓的荷兰其实就是个松散的七省联邦
,没有统一的国家领导人也没有常规的中央部会首长,中央政府官僚人数很小仅仅就一些
税收机构与行政组织;国家大事就是七省的议员代表在三级议会上开会决定,如有需要就
会临时指派议员担任某项官职或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譬如1666年三级议会就指定某些议
员担任海上代表负责监督舰队行动;各省也因为立场或利益而在议会上吵闹不休,譬如佛
里斯兰省就认为1652年对英国开战根本没必要,荷兰省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大家都拖下水;
三级议会其实星际大战的共和议会的原型。
而且各海军部还有卸磨杀驴的坏习惯,常常卖掉军舰来节省开支;以1650年为例,五个海
军部旗下的专职战舰已经缩减到了62艘船,差不多只是17世纪30~40年代初规模的一半。
为何荷兰海军高层有此”恶习”?因为大家认为海军的核心任务就是为贸易船运或渔船提
供护航,不需要维持一只庞大的常规专业舰队,平时只需要维持最小的舰队以省钱,战争
时期再扩大就好;海军部对此问题的对应方法就是武力不足时就雇用临时的武装商船来充
数,譬如80年战争期间的1627年到1633年,每年有45艘商船受雇于舰队,1639年,加入舰
队的船只甚至达到了100多艘;到了1649年战事结束之后,海军部所雇佣的船只数量又缩
减到12艘[注]。
注:荷兰还成立许多隶属不同部门的指挥部,类似XX渔业局之类的组织负责局部海域的护
航或扫荡海贼,不过这不在此文的讨论范围。
海军的平时护航,这也是荷兰贸易船运强大的秘密;有海军帮忙护航,就不用每艘荷兰商
船都要装设大炮用以自卫,不用发射大炮,甲板就不用造的太坚固,船只的建造成本就可
以下降,而且没了炮手也让船只的操作人员减少;以一个300吨左右的荷兰商船来说,人
手只需要9位,这人数只是英国相同船只的1/2;不需要装备大炮与火药,就有更多的空间
装载货物与粮食饮水,商船可以航行更久不用靠岸补给,成本自然就更低,让荷兰贸易船
运业可以用更低廉的价格抢生意且利润比它国同行高。但这样的做法在第一次英荷海战面
对更专业的英国海军时下场就是胜少败多。
基于英荷贸易磨擦越来越烈,还有自家海军的缺点,荷兰高层也清楚自己该有所改变;自
1650年代起,战舰不再委托民间船厂,直接由各海军部旗下的船坞制造;60年代的三级议
会大议长是共和派的约翰.德.威特(Johan de Witt)(后面皆简称为德.威特),在他
的支持下海军总司令奥布丹领主-雅各.范.瓦森纳尔上将(Jacob van Wassenaer)(后
面皆简称为奥布丹上将)于1664年开始了一个为期三年的建造计画以增强己方舰队的实力
。依据该计画,他们将会新建了60艘装备超过80门火炮的新战舰,这只舰队被荷兰人称为
“新海军”。还规定战争结束后不可以拍卖军备,舰队将以常备军的形式存在,这也解释
了为何绝大多数存世的荷兰战舰名录都来自1652年后的时代,因为之前造的船全都被卖掉
了。新增的军费将由提高税收来支付,而且新海军几乎由专业军舰构成,民间商船只做为
辅助的存在。
参考资料:
M.A.J. Palmer,1997,The ‘Military Revolution’ Afloat: The Era of the
Anglo-Dutch Wars and the Transition to Modern Warfare at Sea
James Bender,2014,Dutch Warships in the Age of Sail, 1600-1714: Design,
Construction, Careers, and Fates
欧阳睿,2006, 崛起与威胁:英国崛起下的荷兰共和国
王君,2008,论英国17世纪的税收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