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日电)
外交部今天表示,巴林王国宣布自即日起开放中华民国国民申办巴林电子签证入境。
外交部表示,位在中东地区的巴林王国宣布自10月1日起全面开放台湾赴巴林从事观
光或商务目的的国人,上网申请巴林电子签证(eVisa),核准后持凭在巴林陆、海、空
边境口岸通关入境,不再如过去须先透过巴林当地个人、公司或旅馆担保。
外交部对此表示欢迎,并盼透过电子签证便利措施,进一步增进两国人民间观光及经
贸投资关系。
根据巴林最新通告,凡台湾民众以观光或商务事由欲前往巴林,得持6个月以上效期
的中华民国护照先行上网(https://www.evisa.gov.bh/)申办最多可停留14天、单次入
境的电子签证(费用巴林币7迪纳,约折合18.7美元)。
上网提出申请后,巴国主管机关将于48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若获通过,申请人即可
打印许可,持凭入境巴林;另若有需要,也得于入境后申请延长停留时间14天。1031001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10010445-1.aspx
(中央通讯社 201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