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电晋华案提认罪协商 愿付6,000万美元罚金
联电(2303)昨(22)日公告,该公司已针对与美国司法部的营业秘密刑事案件,提出建
议量刑书状,请求法院处以较轻罪名及罚金6,000万美元(约新台币17.4亿元)。联电强
调,6,000万美元的罚金金额仅为该公司提出的“建议罚金”,并非最终裁罚金额,仍须
待法院核准。
法界人士指出,联电此举就是“认罪协商”,希望借由认罪,换取较轻的刑责与罚款。尽
管联电提出的建议量刑状仍未获得法院核准,但由于市场原本认为,联电恐因此案面临超
过200亿美元(约新台币5,700亿元)、相当于公司资本额近五倍的天价罚金,相较之下,
6,000万美元显得轻微许多;更有部分市场人士解读,“6,000万美元应该就是最终罚金数
字”。
尽管联电强调相关金额仍待法院核准,但市场仍以利多解读,激励联电昨天股价爆量走扬
,不仅成交量放大至逾42.5万张,终场更大涨1.65元,收在当日最高价33元,涨幅达5.3
%,为2004年4月、逾16年来新高价,外资转买逾3.8万张。周四ADR早盘涨约6%。
美国司法部是于2018年11月,起诉联电与时任陆厂晋华总经理陈正坤,以及从内存大厂
美光转赴联电任职的何姓、王姓员工等三人,指控其涉嫌共谋窃取、传输并持有美光的营
业祕密,罪名包括经济间谍罪、窃取营业秘密罪,及收受与持有被窃的营业秘密间谍罪等
。
此案被外界称为“晋华案”,若上述罪名成立,被告个人将面临经济间谍罪,最重为15年
徒刑与500万美元罚款,窃取营业秘密罪最重十年徒刑,联电则将面临最重超过200亿美元
的罚款。
联电昨日公告,该公司预期法院近日将开庭审理,已就前述侵害营业秘密案,提出建议量
刑书状,并持续跟美国司法部商讨可能的解决方案,期望在最短的时间内达成结论。
联电强调,该公司与美国司法部各自向法院提出解决方案相关建议量刑书状,内容包含请
求法院处以较轻的罪名,及6,000万美元罚金。根据双方的讨论,合理预期的可能解决金
额为6,000万美元,惟此解决方案尚待法院核准。
联电是于2016年5月,宣布与中国大陆福建官方投资的晋华集成电路签署技术合作协议,
由联电负责开发DRAM相关制程技术。晋华把前述技术应用于利基型DRAM生产,于2018年10
月下旬试产投片,但不久即面临美国司法部发动上述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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