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主管离职前出招 删除硬盘资料改判6月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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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具清大博士学历的竹科科技公司周姓研发技术副理,被控7年
前离职当晚,竟在公司内将存放在电脑硬盘D槽的业务资料全部格式化,以致硬盘内重要
电磁纪录遭删除,公司提告后周男遭起诉,新竹地院以罪证不足判他无罪,但高等法院以
鉴定结果、证人证词,认定周犯行明确,依无故删除他人电脑的电磁纪录罪改判6月徒刑
,可易科罚金18万元。
周男服务的科技公司提告主张,周男自2010年9月任职公司产品研发技术副理,负责IC研
发设计、量测业务等工作,不料,2013年12月6日当晚周男离职时,明知他电脑内的电磁
纪录是公司所有,竟把电脑硬盘D槽予以格式化,公司的业务资料都被删除,公司负责人
发觉有异,委托技术人员对电脑进行确认,才发现周的犯行并提告。
周男和律师指称,公司至少在2013年12月9日、12月13日、12月26日、2014年2月8日就知
道电脑档案有异动,却直到2014年8月18日才提起告诉,已超过告诉期间。
新竹地院认为,告诉人科技公司均泛称业务资料的电磁纪录遭格式化删除,却始终无法清
楚释明遭删除的资料内容,及与公司业务的关连性,与犯罪构成要件不符,判周无罪。上
诉后,高等法院认为,经调查局、刑事局鉴定结果,周男确将硬盘内资料格式化,亦认定
周男犯行明确,今依无故删除他人电脑的电磁纪录罪将周改判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8万
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