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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190214 (天空之岛拉普达)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科技男月薪53万缩成16万 拒付前妻5万
时间: Sun Jul 19 15:01:52 2020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
※ 丁牧群
3.完整新闻标题:
※ 科技男月薪53万缩成16万 拒付前妻5万生活费法官不准
4.完整新闻内文:
在一家上市电子公司当协理的贾姓男子,2008年因出轨与妻子郭女协议离婚,当时贾男月
薪高达53万元,年薪约637万元,他承诺每月付郭女5万元生活费,直到她再嫁为止,但贾
男付了11年后,2019年开始拒付,理由是他月薪缩水变16万元,根本不够用,但高等法院
认为郭女既然没有再嫁,贾男财产也有1100万元,判他必须依约每月付郭女5万元。
郭女提告指称,因为贾男对婚姻不忠,2人于2008年签离婚协议书,约定贾男每月5日付她
生活费5万元,若她再婚则同意贾男不用再付,但没有约定给付生活费的年限,也就是说
如果她终生没有再婚,贾男必须给付到她死亡为止。
郭女表示,贾男目前在电子公司担任高级经理人,“坐拥豪宅妻妾”,而她至今仍因精神
疾病没有再婚也无法工作,贾男却毁约拒付每月生活费5万元,因此她提告要求贾男履行
离婚协议。
贾男则辩称离婚后已支付郭女1760万元,包括离婚时给她500万元、市价约600万的房子,
加上11年来每月给付的5万元,而郭女每年的必要支出约34万元,这1760万元足以支应她
51年的生活必要开销。
贾男还说,离婚时2人所生的4个女儿还未成年,虽约定由他监护、抚养,但并非免除郭女
的扶养义务,她仍应共同分担子女扶养费却分文未付,还强求他履行离婚协议,并不公平
。
年约60岁的贾男还向法官诉苦说,2008年签离婚协议书时,自己的年收入高达637万余元
,但是到了2018年,年收入仅203万余元,差距甚大,虽然当时经济状况能支应郭女每月5
万元生活费及4名子女扶养费等,但他现在经济状况大不如前,也快要退休没收入了,除
了要支应4个女儿生活费、学费,还要扶养老母、缴房贷,几乎入不敷出。
合议庭审理认为,协议书约定4个女儿由贾男监护、扶养,因此女儿的扶养费也应由贾男
完全负担,且4个女儿现在都已成年,1个已婚,3个还在读书,而贾男每月月薪仍有16万
元,扣掉3个女儿学费、自己和老母亲的生活费,还剩9万5000元,足以支付郭女每月5万
元。
至于贾男另主张要缴房贷每月6万余元,法官查出他还有财产约1100万元,可以支应房贷
,因此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见解,日前仍判决贾男须每月支付前妻郭女生活费5万元。可上
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bit.ly/3fJr02y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