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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年薪400万元的知名大公司经理,竟为了买车联合下游合作厂商
诈取公司款184万元,东窗事发后不但“被离职”、还被判处不得易科罚金的1年徒刑,得
不偿失!
联合厂商诈骗公司
彭姓男子2000年进入台积电任职,先后担任厂务、环保、公安等工作,2012年起调任后段
营运处副理,负责管理南科后段封装厂公安卫生相关工作,因表现不错,2015年再获升任
为后段公安卫生部经理,全权管理南科及龙潭后段封装厂公安卫生业务。
虽彭男虽是年薪400万元的高收入主管,却不知何故缺钱买车。新竹地院法官调查,彭男
为了弄些业外收入,手握公司采购权的他,与承包台积电消防工程的太平洋公司合谋,在
未施作工程及服务情况下,由太平洋公司会计出具不实验收文件,向台积电请款,再由彭
男及其下属等人联手不实签核,导致台积电凭空付款给太平洋公司。
诈款汇妻、友帐户
至于太平洋公司从台积电诈得的款项,一部分依彭男指定汇给彭妻或其友人帐户;太平洋
公司先后汇了184万元进相关帐户。全案是台积电相关部门稽核时,察觉请款有异,揪出
彭男饲老鼠咬布袋的劣行,向新竹地院提告。
彭男出庭否认犯行,辩称其中的42万元用于买二手车,请太平洋公司帮忙汇款代垫,另14
2万元是向太平洋临时调借。但审理法官查出,太平洋会计是依彭男下属指示,在太平洋
未施工情况下,制作不实验收文件后向台积电请款,认定彭男等人犯下诈欺取财等罪。
法官审酌彭男伙同下属及合作厂商以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件方式诈取财物,致台积电蒙受
财产损害,危害不轻,犯后矢口否认、迄今未赔偿,因此依“共同犯诈欺取财罪”将他判
刑1年,宣告没收184万元不法所得;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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