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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顾假给薪 劳动部回应了
2020-02-07 11:45 经济日报 / 记者陈素玲/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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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联合报系资料照
劳动部表示,“防疫照顾假”是为防疫应变的特别措施,
让12岁以下子女家长有多一个请假选项,并非公假性质,未强制雇主应付薪资。
家庭照顾假不并入事假,且给全薪,因涉及劳雇双方权益及给薪财务来源,
劳动部正参考各界意见,审慎评估中。
劳动部表示,此次预防校园群聚感染,12岁以下学童家长,若有亲自照顾学童需求,
家长之一可在11日至24日家长请“防疫照顾假”,劳动部已规定雇主应予准假,
且不得视为旷工、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
亦不得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予不利之处分。
由于防疫照顾假是防疫应变特别措施,并非公假性质,
与各公私部门既有的相关请假规定(如:家庭照顾假、事假、特别休假等)并行,
劳工可自行运用,希望劳雇双方共体时艰,共同为防疫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