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帮朋友问-他公司空降了两位上级主管,该留该走?

楼主: Zabuzan (())   2018-01-17 16:51:49
※ 引述《magic704226 (梅姬?没鸡?傻傻分不清楚)》之铭言:
:
: 劳基法第11条第五项: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
: 但此条的情况是,公司要想尽办法在公司内部调整你
: 譬如:惩处,换部门
: 非到最后手段,不能实行此条文
: 但因为一般都是觉得,反正公司不留我了,我就让他资遣
: 再来,公司有时候只会开立离职证明书,上面会注明
: 你是因为,劳基法第11条第五项被资遣
: 这离职证明书意义是要让你请领失业补助
: 你可以要求开立服务证明书
: 服务证明书与离职证明书是两种不同的文件
:
^^^^^名称叫做最后手段原则^^^^^^
因为我最近也是被资遣跟公司要走调解,这些问题略有研究,翻了不少案例
最后手段原则意思是资遣之前要有其他比资遣轻的处罚,口头警告、记过、降职都算
就算原po被警告考绩打丁等被资遣实务上也不见得算是合法资遣
因为做了3年的专案被要求一星期结束,并不合理,如果被依此资遣,有机率回聘
回聘的话那即使没在公司服务也要给工资
当然如果原po其实不在意被资遣只在意资遣费,请见后文
原po的年终奖金被取消,如果前几年都有领到,可以主张年终奖金应视同工资
或者合约内有约定年终奖金是依据你员工完成若干事项,也可以视同工资
除非主管能很具体举证你的工作没有完成(科技业应该都很难讲的具体)
所以资遣费的计算什么的就要包含年终
每个人工作当然都会以整年福利来评估去哪工作
简言之劳资双方认为这样的年薪是劳工能做出的贡献,劳工的实力
除了老板觉得今年业绩很好犒赏劳工加发一笔这种性质(名词叫恩惠式给予)
否则所有的加给等等,主张它视同工资都是有凭有据的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   2018-01-17 18:07:00
作者: jeromeshih (以谨慎态度来面对问题)   2018-01-17 19:56:00
没,没想到可以主张年终也是工资一部分
作者: soulgel (恩主公保佑平安)   2018-01-17 21:25:00
请问年终算薪资一部分是有法条依据吗?
作者: chicchockk (问君能有几多愁)   2018-01-17 23:23:00
此篇正解!!劳工就是要懂劳基法实务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1-18 07:12:00
资进党很快就会修法改成对资方有利的条文了
作者: RapidGrowth (Jasper)   2018-01-18 13:52:00
公司年终发放前自己走,能拿到吗?
作者: balius (爱喝鲜奶茶)   2018-01-18 14:55:00
大多数的公司应该是你不吭声就没有...
作者: holydon (0.0)   2018-01-18 18:22:00
觉得我们真该懂些基本法律保护自己 推推
作者: nightben (大肚皮)   2018-01-18 20:57:00
作者: RapidGrowth (Jasper)   2018-01-19 13:00:00
了解,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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