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一名鸿海的员工被迫跑了整个工业区

楼主: serenemind (沉)   2017-10-02 03:07:33
这个回复令人失望,只说明了一点,劳工被霸凌找劳工局没用,这是结论。
当初我贴出劳工局的检举回复,回复中劳工局一直强调,因为非本人检举,
资讯有限,只有鸿海单方面说法。也因此我跟乡民因为这个回复,一直以为
他人检举跟本人检举不同,需要本人检举才有用,因此积极说服苦主亲自
去劳工局检举。好不容易当事人终于去劳工局了,所得到的结果,是劳工局
陈小姐接受22分钟的陈情,拒收资料,然后结论一样。
那你们第一篇的劳工局回复是在讲好听的吗?第一篇的检举回函不是
说需要当事人提供进一步资讯?当事人要提供了,你们才说不是职责范围,拒收。
既然如此,当初要当事人出来提供资料,不就是公务人员的表面功夫?
你就直接说明,职场霸凌非劳工局业务范围就好了,还讲什么要当事人
出面检举提供资料。
当劳工局发现现行法令无法帮助劳工,劳工局做了什么努力?
如果劳工局会的只是“依法行政”,那劳工局真的没什么用,
因为台湾法令就是偏向资方。
我曾经跟劳工局交手过,劳工局的官员处理事情的态度很简单,
就是“息事宁人”,只要对资方不利,就要劳工选择放下,或是
要劳工找别的单位受理,这是亲身经验。
我想很多人一开始都跟我一样,因为“劳工局”里面有一个“劳”字,
所以误会了,以为职场霸凌是找劳工局,但从此次事件来看,劳工局
只是一个花瓶,即使很努力地依法行政也只能谴责不能开罚,也无法
给劳工适当的咨询,以后碰到这种情况,直接往警察局报案才是正确的。
至于跟警察局报案有没有用,我们静待这次警察局的处理结果。
※ 引述《Magsewnin (雷霆战队)》之铭言:
: 我在下面一篇被点名了, 刚去买完东西也就该出来说明一下,
: 处理结果大致上就是如先前文章所述,
: 但是应该很多乡民认为正义无法伸张, 劳工局很没用,
: 针对这点说明如下:
: 1.本案重点在于工作中被欺负(或霸凌)
: 因此为人与人相处及沟通问题, 涉及当事人个人主观见解, 有时候难辨对错,
: 纵使翻遍劳动基准法所有条文,都没有相关规范,
: 惟独有规范的是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条第2项第3款有关不法侵害预防部分,
: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9.aspx?lsid=FL015013&flno=6
: 同时对应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324-3条规定
: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1.aspx?lsid=FL015021&flno=324-3
: 这两个规定都是着重在公司是否有订定相关规范及处理措施,
: 并非判断是非对错, 而且也不是每件事情有对或错, 即立场不同看法也不同.
: 2.劳工局已于最快速度前往公司检查及处理
: 本件14日受理案件, 15日就派员前往检查, 当日公司也愿意配合受检及提供资料,
: 只是公司见解所说明的又与当事人与网络上所提到的不太相同,
: 基于保密规定, 不适合在网络上公布所取得资料.
: 3.本案发生时间为两年前,更加难以厘清相关事实
: 就像是本次当事人所留下请假刁难的line对话贴图,
: 当事人说104/9/26傍晚想要回台, 主管回复早上来上班再搭班机回台,
: 也看不出刁难情况, 更何况也可以再沟通说当天早上可否请假,
: 只是line是截图没法看出全部状态.
: 至于下面的贴图最多显示休假期间有讨论工作事项,也未必看出来刁难.
: 而当事人在106年初才向公司提出申诉,以及在两年后才向劳工局提出申诉,
: 又发生地点远在大陆, 要怎么能期待劳工局必然能厘清两年前的吵架事件,
: 而且还要明确的判断是非对错.
: 4.回归本案的权责法令规范
: 本案职业安全卫生法及设施规则仅能要求事业单位要订定相关规范及书面处理措施,
: 不可否认的是公司在这部分是有的, 至于其他刁难或霸凌或沟通上的问题,
: 坦白说难以用法律解决,且也没啥法律有规范,
: 最多就针对造成实质或精神伤害亦或限制人身自由部分,有民刑法的相关规范,
: 不过那都是要透过民刑事法院去衡量及判断,
: 行政机关对此能做的有限,说实在纵使能够有足够的证据判断当事人正确,公司有错,
: 那以劳工局的立场也是严厉声明斥责公司处理上有错或有瑕疵,
: 难以因此给予开罚,因为公司并无因此违反劳动基准法或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
: 5.针对扣留健保卡及追逐部分
: 此部分当事人遗失员工证, 又要进公司处理事情, 所以押证换取临时证件,
: 后续衍生公司多名员工包围当事人及扣押证件部分,此涉及是否有触犯刑法强制罪,
: 原则上依权责是由警察局处理.
: 6.劳工局并无推卸责任,我会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相关资料
: 先说明一下承办人并不是推卸责任,当事人提到跟承办人交谈22分钟,
: 这22分钟可以谈论很多事情, 又怎么能三言两语就断定承办人推卸责任,
: 怎么没有提到承办人跟你说其他说明事项, 这样断定我觉得对承办人不是很公平,
: 等一下我会提供给当事人我的联络电话及电子邮件信箱,
: 若要提供本案相关佐证, 我都会受理的,
: 但是我还是要说明的按照权责规范, 本案真能厘清事实如确实像当事人所述,
: 则劳工局最多是谴责公司处理不公, 无法按劳动基准法或职业安全卫生法之罚责开罚.
: 另外,也有乡民建议可以对质, 我倒是建议当事人若认为权益受损,
: 可以向劳工局申请调解,届时劳工局会提供协商平台,
: 而且当事人也可以思考要求公司进行何种弥补措施作为诉求标的.
: 结论这种沟通或吵架事件, 第三人往往不见得能够厘清,
: 厘清后也只是个人主观判断是非对错,
: 但你要说因为主观观念而可认定对方违法就很难,
: 我并不乐见这种情况发生, 但依照法令权责能处理的很有限,
: 就像是 家族争产纠纷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7-10-02 03:14:00
朋友在郑村棋当官的时代 拿到完整被吃掉的 6%劳退新制
作者: rattrapante (关东桥乔治克隆尼)   2017-10-02 03:14:00
请支持年金改革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7-10-02 03:15:00
一个新闻不会报记者根本没兴趣采访的不到百人公司~要你就推动职场霸凌入法 公务员就是依法行事 没这条法就随便怎样怎样 会被告的是他~ 不是你公务员怕死 因为他叫公务员
楼主: serenemind (沉)   2017-10-02 03:18:00
那就不要回函说请当事人出来检举,直接说无法处理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7-10-02 03:18:00
国民年金搞到-100% 职场霸凌没入法 人家还是依法行事重点在国民年金? 重点在自己的爱将立委要修法
楼主: serenemind (沉)   2017-10-02 03:21:00
没能力处理就说没能力,工程师们要听的是直接的事实不要做表面功夫,那是浪费检举人时间更何况此事件当事人还要处理丧事,干嘛浪费人时间
作者: kynoko (药师琉璃光)   2017-10-02 04:38:00
你们公务员一开始就直接讲明不受理,不要寄任何东西过来,让人家知道你们没有功能,不就好了^_^
作者: AxelGod (Axel)   2017-10-02 07:09:00
警察局不是没有三联单
作者: worf1128 (老二歪一边)   2017-10-02 07:24:00
作者: nc88953   2017-10-02 07:35:00
加油,希望记者能看到
作者: larrysu   2017-10-02 07:47:00
我想到鬼岛会怎样处理了,多建一个 劳工霸凌xx会
作者: narkey (钥匙掉了)   2017-10-02 07:47:00
作者: bfh (飞来横祸)   2017-10-02 07:50:00
加油,有行动力的正义勇者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10-02 08:04:00
所以常看到资工局称呼啊. 看来只能靠劳工自己了. 自发性.
作者: f4umoe (我没有人鱼线)   2017-10-02 08:05:00
敬佩你
作者: grugru (是名牌喔)   2017-10-02 08:12:00
作者: ebeta (回台后时间不够用)   2017-10-02 08:19:00
公务员就是我不想做,但是刁民不准嘴我!
作者: olddadwind (阿仔)   2017-10-02 08:25:00
资工局
作者: CHUKISSY (?!)   2017-10-02 08:45:00
加油
作者: Twboyeasy (小梅)   2017-10-02 08:46:00
好夸张…
作者: nelley (名字:大便王)   2017-10-02 08:50:00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10-02 08:55:00
法条没有行政机关不会提修法在那边装死
作者: lianki (单眼 要爆吗?)   2017-10-02 08:56:00
同事之前去检举名字被泄密给公司超可怕的~劳工局?呵呵
作者: goodsun   2017-10-02 09:06:00
真的非常惨QQ
作者: CiWan (octopus_bro)   2017-10-02 09:06:00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7-10-02 09:09:00
辛苦了 你作的是有价值的
作者: CiWan (octopus_bro)   2017-10-02 09:09:00
当家要帮忙挺到底,不然人家以为台干和台湾人好欺负,今日原PO,以后不知道会是那个受害者......
作者: choping ( )   2017-10-02 09:12:00
这个单位真的可以废掉了
作者: x11317x (阿守)   2017-10-02 09:14:00
作者: CiWan (octopus_bro)   2017-10-02 09:17:00
https://i.imgur.com/cigbvTY.jpg新北市市民专线也帮忙打一通,市民信箱也帮忙寄一封,若是在打压原PO,不排除一起号召上街头
作者: milk1994   2017-10-02 09:23:00
作者: CiWan (octopus_bro)   2017-10-02 09:24:00
https://i.imgur.com/ljYlkH0.jpg边工作边回复,剩下就静待佳音了......
作者: wynton   2017-10-02 09:29:00
依法行政
作者: Esuny (州立纽约)   2017-10-02 09:32:00
就直接问署长为什么没三联单 还有报案人要求看监视器为什么都没人处理就可以了吧这件事的价值在于维护台湾劳工基本权益 让人了解郭先生的公司为什么会有员工受不了自杀
作者: ywbBetter (小Bu)   2017-10-02 09:40:00
劳 资 局 意外吗?
作者: ting0724ptt   2017-10-02 10:09:00
资工局
作者: bqbq (Dolphin)   2017-10-02 10:35:00
劳动部都变资动部了 一点也不奇怪
作者: Iamjkc (萬年死會)   2017-10-02 10:39:00
资方局
作者: gametv (期待着今天)   2017-10-02 10:41:00
劳动部的大头靠着她是总统亲戚上位,你说勒
作者: yauaia (低调........)   2017-10-02 11:01:00
资方狗 正名!!! 台湾劳动部=资方狗~~~~
作者: leutk (下雨天)   2017-10-02 11:03:00
劳工局只会上来讲干话跟使不上力而已 那要这个局干嘛
作者: su27 (su27)   2017-10-02 11:34:00
就是我们不想得罪有钱人,拒绝你的理由,要我编一百个也没问题呀,只是听起来会很好笑,这样懂吗
作者: smdf (我依然相信)   2017-10-02 11:37:00
作者: yauaia (低调........)   2017-10-02 11:56:00
我收了资方政治献金 拿人手软阿资动部 内心os↑
作者: poemqueen (诗)   2017-10-02 12:19:00
年金改革啦,无用单位
作者: osfufu (坚持与气势)   2017-10-02 12:44:00
垃圾单位,收一收算了
作者: juangpeiyi (给还没有遇见的你)   2017-10-02 12:57:00
所以先检举该承办人员吗
作者: a22918097 (宝宝狗)   2017-10-02 13:19:00
垃圾新北市劳工局
作者: wake01 (醒来)   2017-10-02 13:49:00
新闻: 鬼岛政府和官方劳动机关偏资方
作者: jason121 (Steve)   2017-10-02 13:55:00
应做为而不做为叫??找政风看看吧
作者: strayfrog (蛙)   2017-10-02 14:39:00
推你,不过文看完心有点酸酸的...
作者: Roris (Roris)   2017-10-02 14:46:00
操他妈的鬼岛
作者: rita910700 (世界真小,遇见熟人不是ꐩ
真的很辛酸...缴钱给国家机器,结果真正要帮助时却缩起来不帮劳工..
作者: peil (Peil)   2017-10-02 15:16:00
真的是越看越生气 记者公务员 要别人如何尊敬你们?
作者: eidemokho (小弯)   2017-10-02 15:35:00
法院见
作者: JameC (智取其乳)   2017-10-02 16:44:00
缴那么多税,养一群废物
作者: april0709 (april)   2017-10-02 21:12:00
推!!
作者: scuxun (GIRL)   2017-10-02 21:20:00
过份欸,高调!
作者: HaGa5566 (优质客家人)   2017-10-02 21:28:00
台湾劳工真的很弱势,,亲身经验,就连跟劳工局律师咨询也是说你不能干嘛,只能等著被牺牲掉而已,,
作者: fantasyyu   2017-10-02 22:13:00
真的希望劳工局废掉,劳工有问题就上法院,也不用什么劳资争议调解,上法院最好最快,律师爽爽接案子。
作者: SYNACK (鸡排咧)   2017-10-03 00:16:00
推 劳工局去死一死算了
作者: zellzero (GOI)   2017-10-03 10:44:00
对劳方都依法行政;对资方都是查无不法…
作者: iamcobe (维大力)   2017-10-03 17:19:00
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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