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一名鸿海的员工被迫跑了整个工业区

楼主: Magsewnin (雷霆战队)   2017-10-02 00:35:15
我在下面一篇被点名了, 刚去买完东西也就该出来说明一下,
处理结果大致上就是如先前文章所述,
但是应该很多乡民认为正义无法伸张, 劳工局很没用,
针对这点说明如下:
1.本案重点在于工作中被欺负(或霸凌)
因此为人与人相处及沟通问题, 涉及当事人个人主观见解, 有时候难辨对错,
纵使翻遍劳动基准法所有条文,都没有相关规范,
惟独有规范的是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条第2项第3款有关不法侵害预防部分,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9.aspx?lsid=FL015013&flno=6
同时对应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324-3条规定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1.aspx?lsid=FL015021&flno=324-3
这两个规定都是着重在公司是否有订定相关规范及处理措施,
并非判断是非对错, 而且也不是每件事情有对或错, 即立场不同看法也不同.
2.劳工局已于最快速度前往公司检查及处理
本件14日受理案件, 15日就派员前往检查, 当日公司也愿意配合受检及提供资料,
只是公司见解所说明的又与当事人与网络上所提到的不太相同,
基于保密规定, 不适合在网络上公布所取得资料.
3.本案发生时间为两年前,更加难以厘清相关事实
就像是本次当事人所留下请假刁难的line对话贴图,
当事人说104/9/26傍晚想要回台, 主管回复早上来上班再搭班机回台,
也看不出刁难情况, 更何况也可以再沟通说当天早上可否请假,
只是line是截图没法看出全部状态.
至于下面的贴图最多显示休假期间有讨论工作事项,也未必看出来刁难.
而当事人在106年初才向公司提出申诉,以及在两年后才向劳工局提出申诉,
又发生地点远在大陆, 要怎么能期待劳工局必然能厘清两年前的吵架事件,
而且还要明确的判断是非对错.
4.回归本案的权责法令规范
本案职业安全卫生法及设施规则仅能要求事业单位要订定相关规范及书面处理措施,
不可否认的是公司在这部分是有的, 至于其他刁难或霸凌或沟通上的问题,
坦白说难以用法律解决,且也没啥法律有规范,
最多就针对造成实质或精神伤害亦或限制人身自由部分,有民刑法的相关规范,
不过那都是要透过民刑事法院去衡量及判断,
行政机关对此能做的有限,说实在纵使能够有足够的证据判断当事人正确,公司有错,
那以劳工局的立场也是严厉声明斥责公司处理上有错或有瑕疵,
难以因此给予开罚,因为公司并无因此违反劳动基准法或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
5.针对扣留健保卡及追逐部分
此部分当事人遗失员工证, 又要进公司处理事情, 所以押证换取临时证件,
后续衍生公司多名员工包围当事人及扣押证件部分,此涉及是否有触犯刑法强制罪,
原则上依权责是由警察局处理.
6.劳工局并无推卸责任,我会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相关资料
先说明一下承办人并不是推卸责任,当事人提到跟承办人交谈22分钟,
这22分钟可以谈论很多事情, 又怎么能三言两语就断定承办人推卸责任,
怎么没有提到承办人跟你说其他说明事项, 这样断定我觉得对承办人不是很公平,
等一下我会提供给当事人我的联络电话及电子邮件信箱,
若要提供本案相关佐证, 我都会受理的,
但是我还是要说明的按照权责规范, 本案真能厘清事实如确实像当事人所述,
则劳工局最多是谴责公司处理不公, 无法按劳动基准法或职业安全卫生法之罚责开罚.
另外,也有乡民建议可以对质, 我倒是建议当事人若认为权益受损,
可以向劳工局申请调解,届时劳工局会提供协商平台,
而且当事人也可以思考要求公司进行何种弥补措施作为诉求标的.
结论这种沟通或吵架事件, 第三人往往不见得能够厘清,
厘清后也只是个人主观判断是非对错,
但你要说因为主观观念而可认定对方违法就很难,
我并不乐见这种情况发生, 但依照法令权责能处理的很有限,
就像是 家族争产纠纷
作者: unknowing   2017-10-02 00:39:00
辛苦了~
作者: rexn (中间)   2017-10-02 00:39:00
没用的,有些人只是想黑新北劳工局而已
作者: peipei0727   2017-10-02 00:40:00
正义不一定能伸张 但是邪恶应该被公开 如果公开分享海边系列会有法律上的疑虑吗
作者: rexn (中间)   2017-10-02 00:40:00
等换老板后,就会有人说你们已经做得很好了,加油之类的
作者: azytjr (胡很大胡不用钱)   2017-10-02 00:43:00
这手法跟黑道有什么两样,在鸿海就能这样做?政府不想解决就找黑道来处理,当别人好欺负喔
作者: godnnn (尬的恩恩恩)   2017-10-02 00:44:00
其实你的重点只在最后一段,行政机关无法做什么事是吧?那要你们这些人干啥?全部都推给警察跟法院,所以劳工局有做什么事?永远都只会说查无不法?真心疼苦主浪费22分钟跟你们对谈,悲哀
作者: coie7778 (coie)   2017-10-02 00:44:00
这就是给资方太多法规上的弹性 造成执法人员根本动不了
作者: creation09 ((⊙ω⊙))   2017-10-02 00:44:00
1. 贵单位强调 2 年前的用意为何?
作者: nexusX (nexus)   2017-10-02 00:45:00
辛苦了!如果现在你们老板绿的 风向就不是现在这样了
作者: creation09 ((⊙ω⊙))   2017-10-02 00:45:00
2. 请问贵单位对于“刁难”的定义为何?
作者: coie7778 (coie)   2017-10-02 00:45:00
不过你的说法我也是存疑的 海边给的资料就是全面?如果海边的资料也是片段 何以证明海边无过失呢?
作者: creation09 ((⊙ω⊙))   2017-10-02 00:47:00
不认同这和执政市长是谁或党派有关,带风向吗?
作者: fewen (费雯)   2017-10-02 00:48:00
三个月才返台一次,还搭不到交通车这没违反任用的合约?劳工局存在有个屁用,薪水吐出来啦
作者: justin037666 (5421)   2017-10-02 00:50:00
看来这场足球比赛还没结束。
作者: Esuny (州立纽约)   2017-10-02 00:56:00
鸿海一般是跟面试者说35天返台且会有接驳车 苦主三个月返台一次还在家人病重被退单被骂整天再半夜自己去搭机返台探亲劳工局居然觉得是两造价值观不同
作者: Puffcute (超级喜欢郭雪芙)   2017-10-02 00:56:00
这样还需要劳工局喔 只会推责任 怎不帮当事人想说要转给哪个单位 才能避免这种事在发生 这公司搞得跟黑道一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没有你的程式)   2017-10-02 00:59:00
那劳工要这冗单位何用? 不如裁撤掉还可以省税金反正都没办法得到什么帮助 不如帮国库省一点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7-10-02 00:59:00
长官收到民代口头搓汤圆,一个命令就可以放弃处理了
作者: hl4 (Zec)   2017-10-02 01:00:00
她要给证据,结果都被拒绝,当然是查无不法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7-10-02 01:00:00
我是不知道双北会不会这样啦
作者: Googlass (Larry page2317)   2017-10-02 01:00:00
扯两年就是狗屎 一般要求公司要保留员工资料五年 而且9/6围堵员工到9/14受理 怎么会是两年 劳工局和警察局这么不熟喔?还是跟市长不熟?
作者: hl4 (Zec)   2017-10-02 01:05:00
她去报案连三联单都拿不到,然后劳工局只负责说强制罪找警察
作者: FK56 (干56)   2017-10-02 01:07:00
结论:什么都不能做,劳工局跟劳动部可以废了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10-02 01:08:00
劳工局真的很优质 这么喜欢踢皮球就麻烦去踢 没有资格领人民的税金的一群** 跟干一堆丑陋到不行的资方还有资方走狗一起结拜的感觉真美好齁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08:00
无脑乡民太多,连依法行政都不懂,只想靠人多;适合去左岸
作者: Xnarvik (77乳加不好吃)   2017-10-02 01:09:00
没有功能的部门是不是可以废了?还是是为了资方才存在?
作者: FK56 (干56)   2017-10-02 01:10:00
不就垃圾立委太多,劳工局跟劳动部形同虚设,废了不是合理?
作者: USD5566 (美金五千五百六十六)   2017-10-02 01:10:00
???????????????????????????????????????????????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11:00
堵人强制罪是刑诉范围,劳工局业务范围只能限于劳基法,连管辖范围都不懂,还嘘得很高兴
作者: FK56 (干56)   2017-10-02 01:12:00
推文有人叫劳工局去办强制罪的部份?一定是夜深了我眼睛业障重才没看到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没有你的程式)   2017-10-02 01:13:00
是没看到要提供证据给被拒绝这部分??? 还在护航??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13:00
劳工局依法行政,是要做公正第三方,照乡民的水准,就是"跟女孩开房间出来被告性侵,就一定要关起来"这种水准;我看不适合民主自由国家,还是去大陆好了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10-02 01:15:00
公司内部有规范跟有效用是两回事 所以如果那个规范只是写爽的 你们也说那是合法的就是了 劳工局真的很赞 果然是资工局的日常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15:00
我才醉了,白痴以为海边养一堆人资是跟乡民一样脑残,白痴找得出证据?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10-02 01:17:00
要不要讲一下提供证据被拒绝这件事情该不该嘴 还有看到有谁是在嘘强制罪的部分 我真的没看到欸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17:00
自己去翻劳基法,能找出海边哪里违反劳基法,聪明人心理都有数;只有白痴还在那边资工局资工局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没有你的程式)   2017-10-02 01:17:00
有人没看苦主文章也在秀下限 苦主要提供劳工局证据 懂?
作者: Xnarvik (77乳加不好吃)   2017-10-02 01:19:00
所以苦主要提供证据劳工局拒收不是为资方考虑是什么?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21:00
嗨?白痴们?你们不如直接说他给的证据是明白违反哪一条劳基法?举得出来就打球喔
作者: lngagg (lngagg)   2017-10-02 01:22:00
供三小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23:00
举啊?他给的证据是违反哪条劳基法?
作者: Xnarvik (77乳加不好吃)   2017-10-02 01:25:00
原来现在不是受害者提出相关事证请相关单位调查,而是要自行举出实际违反之处阿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25:00
他给的证据是证明违反哪条劳基法?你要证明对方有罪欸,不然违反无罪推定;不喜欢?去中国啊,那边专门入罪于人啊白痴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10-02 01:28:00
关我屁事 为什么是乡民查法 不是领钱的办事机构查法啊
作者: FK56 (干56)   2017-10-02 01:28:00
第二点不就时下最热门的,下班时间使用通讯软件交办事项算加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10-02 01:29:00
欸^^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29:00
白痴太多,自助餐乱吃;帮推一下好了
作者: goodbye5109 (果冻)   2017-10-02 01:29:00
要给证据,可以这样推,那请问劳工局存在的意义,被看不起刚好而已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没有你的程式)   2017-10-02 01:30:00
我蒙着眼就查无不法啦 厂厂
作者: nexusX (nexus)   2017-10-02 01:30:00
觉青喜欢用民粹办事的逻辑其实跟红卫兵如出一辙 适合去中国发展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10-02 01:30:00
原来是乡民要负责协助查法条 乡民负责对大企业开罚 乡民真好用 那我要劳工局干嘛
作者: FK56 (干56)   2017-10-02 01:31:00
讲输人就开启乃哥模式,blue了blue了XDDDDD
作者: nature1021 (小犬)   2017-10-02 01:32:00
贴法条我也会。你对原po内文劳工局和警察回复是没看见吗?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32:00
喔,那个贴图你要自动算加班?你怎么不说算闲聊?
作者: FK56 (干56)   2017-10-02 01:32:00
不要再模糊焦点,这样带风向的手法真的很弱,大家都在ptt混这么久了,来点新鲜的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33:00
这里白痴一堆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10-02 01:33:00
哦哦 原来谴责人家拒收证据叫做搞批斗 希望以后您去报案的时候 警察不要跟你拒收证据 然后说抱歉您报的案子查无不法喔
作者: Sunjoe33 (缘起性空)   2017-10-02 01:33:00
欠嘘 不过劳工局有专职洗地的吗?怎么这个就不推了?
作者: FK56 (干56)   2017-10-02 01:34:00
那个对话内容你跟我说是闲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要让我笑到睡不着啦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10-02 01:34:00
你给我薪水我帮你查啊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没有你的程式)   2017-10-02 01:35:00
分明讲到公事的对话叫闲聊 这理解真的无下限 XDD
作者: FK56 (干56)   2017-10-02 01:35:00
开始跳针了,动资动资,资动资动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10-02 01:36:00
我们没有领劳工局的薪水 还要叫我们花时间查?我能做的就是谴责这种拒收证据 然后跟你说查无不法谢谢指教的行为 平常都很累了谁跟你在那边弄一堆本来是劳工局应该要做的事情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38:00
半天白痴们讲不出违法哪一条就继续自high吧
作者: oxooxxox (我不要吃葱)   2017-10-02 01:38:00
大概只证明贵单位处处使不上力,无法作为,那还不自决?
作者: fusun (qq)   2017-10-02 01:39:00
推卸责任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39:00
就算讨厌海边,也要维持民主国家依法行政的原则白痴,不送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10-02 01:39:00
FK56: 第二点不就时下最热门的,下班时间使用通讯软件交办事项算加班 到底是谁装作没看见啊 笑死原来拒收证据是依法行政 没去举报渎职就很不错了第一次看见调查机关拒收证据的 真的开眼界
作者: cococat1028 (猫)   2017-10-02 01:41:00
喔是喔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2 01:41:00
还是没指出,违法哪条劳基法?劳基法有说不准加班?白痴一堆;连在搞什么都不知道睡了,替白痴当左派,简直是自找猪队友惹麻烦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10-02 01:44:00
连调查都还没调查 证据都拒收 最好可以知道他是不是合法加班啦 还是你是这次事件的相关人员所以知道他这个是合法加班整个证据都拒收 然后说查无不法 真实性?? 还是你是内部人员 拥有真实的资料 才在这边谴责乡民猎巫?
作者: b19918025   2017-10-02 01:46:00
当事人的证据也不收一下,叫有调查?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10-02 01:47:00
哦我懂了 所以你可能知道些什么 快说吧 这里大家人都很好的 记得VPN换个IP再说喔
作者: lianki (单眼 要爆吗?)   2017-10-02 01:49:00
有人骂人白痴喽 嘻嘻查无不法还能洋洋得意呢希望不要被吉呢~
作者: Xnarvik (77乳加不好吃)   2017-10-02 01:53:00
我就想问劳基法14-2条,围堵算不算暴行,家人病重无法探亲的不孝感是否构成侮辱要件,如果成立那么为何离职之路还被刁难法条可没规定要构成公然侮辱罪才算侮辱行为哦
作者: iosian (监督核安支持核能)   2017-10-02 01:57:00
当我们白痴智障吗
作者: lancelet (修行非为绝情)   2017-10-02 01:58:00
无言
作者: qzpmqzpm (........)   2017-10-02 01:58:00
有你们这些能干的公务员,朱立伦总统稳了稳死了……哈哈
作者: Xnarvik (77乳加不好吃)   2017-10-02 01:59:00
换个说法,家人病重要请假还被刁难算不算侮辱?
作者: jokers (de-emo-er)   2017-10-02 01:59:00
希望大家理性讨论 劳工局赞赞赞
作者: ufap   2017-10-02 01:59:00
某D真的很D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7-10-02 02:03:00
公司依法管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法的认定不在普通人讨论,而在掌权者认定。
作者: whatwhat12 (what)   2017-10-02 02:11:00
唉,新北劳工真悲哀,这种劳工局!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7-10-02 02:14:00
谁再捧新北劳工局 笑死
作者: tedium (贫穷)   2017-10-02 02:24:00
超过35天返台,有没有补假或是补钱没有的话,劳工局为什么不处理
作者: mmes (卷毛男)   2017-10-02 02:26:00
资工局是吗 资工局是吗 纳税钱爽领是吗
作者: GrayAngel (snow..)   2017-10-02 02:27:00
连调查都还没调查就... 真的是好棒棒的劳工局呢~
作者: Darkword1987 (黑字)   2017-10-02 02:37:00
官腔打的不错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7-10-02 03:09:00
自己选出来的立法委员不修法 去怪依照委员同意的法做事的承办~ 错绝对不是自己支持的立法委员 都是承办的错
作者: strongest (彭彭滚开 难过离开)   2017-10-02 03:58:00
证据那么多都不能办劳工局根本资方打手 废掉我看也没影响
作者: guest0079 (SpongeBob SquarePants)   2017-10-02 04:19:00
版友可能不了解公务员的思维啦 在这边嘘他呛他都没用啦在台湾当公务员的人格特质是:接受、了解、发展bullshit的能力很强才会想要去那个环境工作 跟这种人废话都多的再说 公务员想摆烂你能怎样?公务员的薪水你发的吗?考绩你打的吗?啥?你说你有缴税?所以公务员要听你的话??????公务员才没在理你的 先生你哪位? 想要电公务员只能透过选票选出来的政务官或立法机关来间接管那群公务员啦不要以为出什么事公务员会出来坦 土城在哪?如果今天土城是在台北市 自然会有新闻来报说柯p的北市劳工局对劳工权益被侵犯坐视不管 注意!这种新闻的目的不是要维护劳工权益 只是为了打柯p而己 谁理你劳工权益啊?啊不就土城在新北 那位被选出来的新北市长谁会期待他啊推文说35天返台假的 新北劳工局一定视而不见的啦鸿海数千名去大陆的没人去检举35天返台假 只有一个被当成跟资方吵架的人去嘴35天返台假 根本懒的理你就好像今天隔壁阿花跟老公吵架 然后跑过来跟邻居说他老公十年来都不出来倒圾垃 要大家评评理这次吵架谁对谁错谁理你们两个吵架谁对谁错啊 你老公不倒圾垃你平常不嘴等到吵架才拿出来嘴 谁理你啊我就直说吧 鸿海完全不是一个会苛刻35天返台假的公司!!这次苦主会被苛刻35天返台假完全是特例 与公司无关完全是因为苦主与公司的主管吵架才造成无法返台这个劳工局自然无法介入劳工与劳工之间的纠纷什么?你说我替鸿海说话 把苛刻35天返台假黑的讲成白的?啊不然数千名被鸿海苛刻35天返台假的去检举啊 怎么不去啊就没人去检举啊 人家鸿海员工能制造iphone可是很骄傲的 35天返台假根本不放在眼里 人家在鸿海都不去检举了版友在这边喊烧是有什么屁用喔还有啦 今天假设劳工局真的去调查好了 最后结果就是这是苦主与不来儿、hr之间的人事纠纷与鸿海公司无关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7-10-02 04:53:00
楼上最后一段才是正解 因为不爽台铭挺9.2 当然员工跟主管的个人恩怨渲染为台铭跟苦主的企业恩怨才有戏~来回奔走的感觉蛮有两把刷子的 说真的拉 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干同样的事 这些热情、义气、豪爽、正义的乡民大概就兴趣缺缺替人奔走了~
作者: guest0079 (SpongeBob SquarePants)   2017-10-02 04:59:00
大家都是台湾人 鸿海员工在想什么我知道 啊就坐看好戏看能不能事情一闹我就真的有35返台假了 坐收渔翁之利然后都是一群不在鸿海的乡民在喊烧 真鸿海员工可是挺公司 挺不雷儿正妹学姊的呢 呵呵不雷儿对大陆人可好的呢 都不敢随便哼一声就你他妈的台湾人好欺负 不欺负你的话那要欺负谁啊谁理你鸿海35天返台假费苛刻 苦主他妈的被苛了三年也没叫过一声 就跟所有鸿海人一样 人家鸿海人可是很忠心的现在被踢出来才在那边嘴35天返台假 谁理你啊看这个版乡民一面倒支持苦主我是没意见啦但你嘴鸿海没落实35天返台假我就看不下去了人家员工都没意见了 关局外人屁事 放弃35天假是鸿海人的骄傲耶 你们乡民不要剥夺鸿海人的骄傲好不好如果放弃35天返台假不是鸿海人的骄傲 那他们怎么不检举啊?怎么不反抗公司啊? 完全是一个愿挨的角色嘛我就说嘛 怎么在大陆的鸿海劳工不乘这次机会挣取属于自己的返台假啊?自己不在乎自己的权益了 还指望劳工局???赛亚人的骄傲是什么?鸿海人的骄傲又是什么 自己想一想对了跟大家报告一下 一个月的水桶终于出来了好开心啊终于能在这边替鸿海人说话了 国军有劳誉假大家知道吧那鸿海就是荣誉不放假 35天可以放的假要三个月才想要放这就是鸿海人最骄傲的“荣誉不放假”对了 记者快来抄鸿海有一个“35天荣誉不放假”的文化这是军民一心的体现 公司照顾员工 员工就不会想放假鸿海这世界级的大公司就是能做到这种万民爱戴的境界啊难得出桶还说这么多都没人理我QQ 那不如为大家献唱一曲为大家带来这首五月天的我爱夏天我 我爱夏天~ 有 漂亮美眉~我 我爱夏天~ 因为 他们穿的养眼~每到夏天我要去海边 海边有个漂亮高雄妹~只打电话不常见面我好想念 不知她会在哪个海边~每到夏天我要去海边 海边有个漂亮彰化妹~只打电话不常见面我好想念 不知她会在哪个海边~
作者: boyen3 (Mentirosa!!)   2017-10-02 06:34:00
直接说资工局无能 打不起打老虎不是比较干脆 打哪么一大篇干啥?
作者: newton12 (newton)   2017-10-02 07:00:00
很中肯,怎么被嘘
作者: hl4 (Zec)   2017-10-02 07:03:00
中肯个屁,什么都不知道不清楚,提供证据又拒绝,活该被嘘
作者: playyaba (小辉(yaba))   2017-10-02 07:05:00
打这么大一篇灭火,所以河蟹传闻果然真的
作者: hl4 (Zec)   2017-10-02 07:07:00
就是有这种搞法,才会有劳工调解到在劳工局人员面前挨雇主揍
作者: Qcloud (Direction)   2017-10-02 07:07:00
作者: worf1128 (老二歪一边)   2017-10-02 07:18:00
垃圾资工局
作者: rachel789852 (不慢不慢)   2017-10-02 07:27:00
其实你的说法就是base on在资方立场了啊,什么吵架事件,那只是凸显劳工局对这种劳资争议上的无能罢了
作者: lastpost (坚持)   2017-10-02 07:36:00
又再洗风向了,跟之前一样,看来拼死也要压下去阿
作者: Esuny (州立纽约)   2017-10-02 07:39:00
从苦主跟主管和学姊的微信 怎么也看不出来是吵架 是上对下的压迫
作者: mmes (卷毛男)   2017-10-02 08:12:00
布奶儿粗乃打球 上面挺妮的当球 别怕 快粗乃
作者: ebeta (回台后时间不够用)   2017-10-02 08:12:00
劳工局除了上街要尊严,其他只会不是我负责别给我!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7-10-02 08:27:00
嗯 要提供你证据也不收 还怪只有片面贴图
作者: olddadwind (阿仔)   2017-10-02 08:28:00
资工局咩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7-10-02 08:28:00
上街反年改最快而已
作者: nelley (名字:大便王)   2017-10-02 08:56:00
结论:在ptt上公开避免以后有人受害最有用,只能靠群众力量抵制了
作者: ryu38 (lynx3)   2017-10-02 09:02:00
劳工局的调解就是叫苦主,拿依法行政来恐吓劳工这种事就是叫苦主上法院提告,劳工局只有能混则混只有台北市劳工局比较会站劳工这边
作者: cococat1028 (猫)   2017-10-02 09:37:00
上班囉~让我们打去问陈小姐状况ㄅ~
作者: Kevinlo (一天隐)   2017-10-02 10:14:00
有处理给推
作者: SphinX9981   2017-10-02 10:17:00
私下找学姊的意思吗?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7-10-02 10:34:00
超时工作那段没有办法处理吗?扣押健保卡那段不能处理吗?如果说回台那段,应该可以问鸿海一般返台作业SOP如何
作者: gametv (期待着今天)   2017-10-02 10:35:00
别国的劳工局是站在劳工,鬼岛劳工局是资方下属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7-10-02 10:35:00
该员返台作业又如何,两相比较后差异点,资方解释如何?劳动条件科有自己可以处理的范围,应该还是可以了解和处理吧?
作者: GUMIGUMI   2017-10-02 10:50:00
好大颗皮球,手球队吗?
作者: techo (而我知道)   2017-10-02 11:00:00
资工局: 解决劳工 问题就解决囉
作者: leutk (下雨天)   2017-10-02 11:02:00
恩恩 使不上力也不用上来讨拍啦
作者: ealvis   2017-10-02 11:29:00
职业安全卫生法 第 39 条工作者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雇主、主管机关或劳动检查机构申诉:一、事业单位违反本法或有关安全卫生之规定。二、疑似罹患职业病。三、身体或精神遭受侵害。主管机关或劳动检查机构为确认前项雇主所采取之预防及处置措施,得实施调查。前项之调查,必要时得通知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参与。雇主不得对第一项申诉之工作者予以解雇、调职或其他不利之处分。我知道立法委员很烂,罚则很低。但是直接查无不法其实是行政怠惰,不是依法行政
作者: lofis (lofis)   2017-10-02 11:31:00
你们不要让公亲变事主啦
作者: washltz (羊)   2017-10-02 11:45:00
公务员真会撇责任呢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7-10-02 11:46:00
史上最废单位 劳工局无误
作者: loveboa01 (小角)   2017-10-02 11:58:00
滚啦
作者: lanus (Il vento)   2017-10-02 12:00:00
会不会最后: 查无不法,谢谢指教 ?
作者: LeonardoPika (新竹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7-10-02 12:06:00
看到劳工局优质的处理方式,难怪蔡蔡要劳工自立自强
作者: handsomepig (朱子)   2017-10-02 12:09:00
资工局真的超爽欸 什么事都不用做 还可以领终身俸 真的超爽
作者: poemqueen (诗)   2017-10-02 12:19:00
年金改革啦,无用单位
作者: EeePC901 (易学、易玩、易携带)   2017-10-02 12:19:00
查无不法啊 职场霸凌也不是劳工局业务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10-02 12:26:00
劳动基准法 第5条 雇主不得以强暴、胁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强制劳工从事劳动。 个人觉得满足条件了.
作者: EeePC901 (易学、易玩、易携带)   2017-10-02 12:27:00
学姊不是雇主啊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10-02 12:27:00
此外 最多显示休假期间有讨论工作事项,也未必看出来刁难这个看起来也很有问题. 对喔, 不算雇主.104/9/26傍晚想要回台, 主管回复早上来上班再搭班机回台也看不出刁难情况? 这不就是不让你回台吗?
作者: EeePC901 (易学、易玩、易携带)   2017-10-02 12:31:00
这个会推说两方协议好 不是强制
作者: wallacetop ( )   2017-10-02 12:33:00
要你们何用
作者: lammin (死鱼)   2017-10-02 12:37:00
希望你们站在劳工方协助调查,而不是全权踢给当事劳工
作者: badiverson (嘲笑的梦想才有实现价值)   2017-10-02 12:37:00
不收证据 查无不法 要妳们干嘛
作者: AxelGod (Axel)   2017-10-02 12:38:00
你可以告诉我资方局 平常业务是啥吗? 薪水真好领
作者: FK56 (干56)   2017-10-02 12:53:00
熟读法条帮资方答辩,选我正解
作者: furbyyeh (萤火虫的夜晚)   2017-10-02 12:54:00
比HR还费 笑死我了难怪拼命帮HR护航
作者: travelgo (travelgo)   2017-10-02 13:10:00
推 辛苦了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7-10-02 13:53:00
当事人要给证据,贵单位不收的情况要不要解释一下?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7-10-02 14:18:00
拉基 资工局
作者: whatwhat12 (what)   2017-10-02 14:19:00
踢皮球的那个,自己辞职啦!劳工可怜啊
作者: Puffcute (超级喜欢郭雪芙)   2017-10-02 14:22:00
刚刚脸书反应给黄国昌 助理说会请劳动部回应 我也不清楚会不会处理
作者: aaaming (搅屎南帝一灯大湿)   2017-10-02 15:00:00
怕事就说,还依法行政真会嘴,现在在吃下午茶等下班哦?
作者: whocallyou (cain)   2017-10-02 15:03:00
公务员真的是一堆垃圾欸
作者: ppc ( )   2017-10-02 15:13:00
哈哈公务员哈哈
作者: whatwhat12 (what)   2017-10-02 15:19:00
对劳工毫无帮助的劳工局!民进党的出来道歉!
作者: EeePC901 (易学、易玩、易携带)   2017-10-02 16:04:00
新北是车轮党这也能扯政党噢
作者: WWJD (VIVA)   2017-10-02 16:17:00
烂死了叫啥劳工局
作者: cococat1028 (猫)   2017-10-02 16:31:00
mag 你分机多少 我送鸡排给你
作者: c890317 (老王)   2017-10-02 16:49:00
ㄏㄏㄏㄏㄏㄏㄏ
作者: ohmickey (ohmickey)   2017-10-02 17:09:00
冗员
作者: godnnn (尬的恩恩恩)   2017-10-02 19:10:00
劳工局存在的意义在哪?你可以跟我说吗?拜托,我真的很想知道,对了,你可以先给一个spec吗?不然每次都看你各种秀下限,根本无极限了
作者: FK56 (干56)   2017-10-02 19:18:00
Spec开出来也没用,台湾的环境就客(ㄗ)户(ㄈㄤ)是上帝,想怎么改就怎么改,RD只能b嘴
作者: april0709 (april)   2017-10-02 21:13:00
烂死了叫啥劳工局!!!
作者: TKW5566 (56王道)   2017-10-02 21:19:00
资方局
作者: forfan (我要出去玩阿~)   2017-10-02 21:24:00
这种劳工局,难怪台湾薪资相对负成长
作者: snaketsai (さいでんし)   2017-10-02 22:48:00
市场淘汰预备
作者: tetsu1210 (tetsu1210)   2017-10-03 09:04:00
劳工局一点用都没有的话,废掉算了拿人民税金养这些公务员,楼下觉得值得吗?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7-10-03 10:19:00
资方局不意外啦,你可以滚了
作者: stealk (通识天堂￾N ￾  ￾ )   2017-10-03 10:35:00
公务员 赞拉
作者: Limsea (EEEFFFEEEFFFEEEFFFEEEFF)   2017-10-03 16:14:00
很中肯啊为什么要嘘
作者: smith56 (电子学型男)   2017-10-03 19:20:00
超恨这种公务员
作者: Sowela (毓)   2017-10-03 19:36:00
依法行政都看不懂 www
作者: mdq5   2017-10-03 22:02:00
很中肯啊为什么要嘘
作者: havefunnnn (￾)   2017-10-04 00:19:00
很中肯阿
作者: stevennash13 (NasH)   2017-10-04 00:50:00
资方打手
作者: smallmin1107 (min)   2017-10-04 06:13:00
作者: smith56 (电子学型男)   2017-10-04 21:08:00
作者: lovelive123 (偶像大师万岁)   2017-10-05 01:10:00
可以把资工局给废了吗 厂厂
作者: whatwhat12 (what)   2017-10-05 10:20:00
气死劳工爽不爽啊
作者: Luos (Soul)   2017-10-06 12:26:00
不要寄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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