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第一次被炒鱿鱼

楼主: lanchin ( )   2017-10-01 10:44:36
我们公司不是接案公司,我们在做云端总机的创新整合性服务。
接的所谓案子,是要使用我们公司相关服务的电商客户。
你知道你签了工作内容的保密协议书吗?
为什么你会觉得打了一个X或是简单的马赛克,就免责呢?
让你尝试的部分,只是其中之一。
你说结案就请你走?提供给客户测试ios只是告了一小段落,而且并不是你告的段落。
一年多的ios开发资历。你说你想要挑战高薪,还跟公司约了依能力谈薪的期限。
公司听了你的面试自我描述,我同意你的条件也愿意给彼此合作尝试的机会。
而你实际上做为工程师的能力足不足够胜任?我真的不想在这里跟你打口水笔战。
你的问题并不是native或hybrid或所谓规格文件的问题。
一个FCM推播的功能测试,
可以搞到客户来质疑我为什么在正式的环境发了一堆“test"的讯息。
你如果对code真的不服,我们可以翻Git来战。
二周的时间,我判断不适任,不想要再浪费彼此的时间。
我认为你可能可以在别的地方有更好的机会。
实际离职日(9/30),资遣费按照劳基法计算公式二周是一千元左右。
公司给的对应条件是多给了你二天有薪假。
计算你的离职日是(10/4),等于多了八千元。
你觉得好心的网友会算,公司的人资不会算?
公司是希望让你有找工作的余裕,也感激你这二周的努力。
你要不要领非自愿离职书?要不要在资历上留下被资遣的纪录?
这是给你的选择,公司从没有说不愿意给你。
你在你的公开脸书跟发文上毁谤影射我们是在搞申请紧急补助的、
找人并马上随意解聘人的诈骗公司,才是你可能会被告的原因。
影响公司声誉、影响客户声誉、影响愿意加入敝司一起努力的朋友,是我们的实际损失。
至于其他描述不实的部分,你自己已经部分修文删文。
如果你觉得自己没问题的话,为什么要修要删呢?但也已经截图,望你好自为之。
你为什么会觉得在网络上随自己的意发文讲话,只要修改删除,就没有责任了呢?
你如果之后还有疑虑就请法务处理了。
我们还有很多其他想完成的创新梦想,
公司正在成长阶段,开出的职缺也不只一位,希望真正的高手来加入一起合作进步。
※ 引述《g001613001 (阿月)》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Soft_Job 看板 #1Ppul-mr ]
: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看板: Soft_Job
: 标题: [请益] 第一次被炒鱿鱼
: 时间: Sat Sep 30 20:20:11 2017
: 小弟刚踏入iOS开发业界大概一年快三个月。
: 有些菜鸟问题想请教各位前辈。
: 故事有点长
: 两个礼拜前,我换第二间公司,这是一间新创公司。
: 这间公司是叫云X电信。
: 他们公司有接许多案子,所以算是接案公司,但是也有自己的产品在开发。
: 刚进公司第一天,公司给了一个非常老旧的MAC mini
: 主管人不在台湾,在国外,所以透过赖隔空叫我要做什么事情。
: 首先我接到了一个疯狂X客的专案。
: 他们要我解决一些问题。
: //题外话:
: 然后我build 专案到模拟器到跑起来,要等半个小时、
: 按chrome的分页要等十秒才有反应的程度。
: 然后说可以提供两万元,给你去买新电脑,来公司开发用。
: 待满一年后电脑算你的。
: 但是我申请了,还没拿到就被炒鱿鱼就是了。
: 所以我只能带自己的电脑去工作,其他人也是这样。
: 他们说要帮公司省钱。
: //题外话结束
: 然后我请他们提供给我交接文件,还有规格书。
: 他们说这些东西不能提供给我。
: 没有说原因。
: 所以我完全不知道每个流程,需要什么东西,才可以让下一个页面产生的东西是正常的。
: 所以我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基于本身的程式码架构,在找到底BUG出在哪里。
: 结果都找不到,后来主管回来之后。
: 这个专案前任挖坑,人跑掉之后,由主管整个打掉重构(一开始是这样说,
: 后来一直说没有)。
: 他很清楚这个流程需要哪些值,才可以解决现在的问题。
: 程式码流程也都是他写的,所以他也知道该改哪里才对。
: 但是这些我都不知道,所以我只能不断的下中断点。
: 照他的提示去,去比对网页的流程跟APP到底有什么不同。
: 结果比出来的结果,照他的说法应该操作流程要一致。
: 但是最后他解决的方法都不是他说的那样。
: 都是他知道该用什么值,或者不该用什么值。
: 才可以让这个页面正常。
: 然后我都是在旁边照他说的去做。
: 结果都不能解决问题,都是由他自己下来按照另外的说法做,才解决。
: 因为专案是基于网页开发的APP。
: 我比较熟悉的是原生的APP开发方式。
: 所以我都只能协助他解决一些他不熟悉的原生的程式码的BUG,
: 还有一些程式码上的使用BUG。
: 然后今天终于这个案子搞好了,他们交给客户之后。
: 我就被约谈了。
: 意思是我浪费了主管太多时间在做这个案子。
: 他们判断我没有能力待在这间公司。
: 然后下礼拜有资历比我深的要来。
: 希望我走人。
: 以上大概是小弟这两个礼拜的体验。
: 不知道这样的体验,在业界是很正常的吗?
: 要工程师接专案,没有交接文件,也不提供规格书。
: 让接专案的人瞎子摸象,去找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 然后专案完成之后,马上炒你鱿鱼。
: 不知道这样子的操作,在APP界,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吗?
: 什么资讯都不提供给工程师,然后工程师解决不了问题。
: 就是工程师的无能。
: 这样才是正常的吗@@?
: 小弟经验不多,所以诚心请教各位前辈。
: 先谢谢各位前辈的阅读跟回复!
作者: wtl (比特)   2017-10-01 10:48:00
他签NDA你就没签NDA? 在这边讨论工作内容 你也一样泄密
作者: StarRoad (知道越多了解越少)   2017-10-01 10:50:00
说不打口水战来避掉所有被质疑的重点,好像没比较好
作者: k752555 (心死了)   2017-10-01 10:51:00
拿资遣留纪录?
作者: JIKUAI (听妈妈说)   2017-10-01 10:56:00
推,就事论事,都可以公然造谣,还怕别人嘴?
作者: Zary (Zary)   2017-10-01 10:57:00
所以很多的test log和spec没给有没有关系? 我觉得是正相关
作者: harrison1474 (啦啦翔)   2017-10-01 11:04:00
好啦 既然都发文的就不要删
作者: TedZec (泰德柴克)   2017-10-01 11:06:00
test log跟spec并没有相关吧...正式上线的版本就不应该有test log这有工作经验的都知道吧
作者: Ta152   2017-10-01 11:07:00
保密协议? 你应该要举证他泄漏了什么机密? 做得到吗?
作者: TedZec (泰德柴克)   2017-10-01 11:08:00
除非是故意把测试版本拿去上线...
作者: gakct (imsgqq)   2017-10-01 11:10:00
你跟苦主技术上问题请留在自己内部
作者: f4umoe (我没有人鱼线)   2017-10-01 11:11:00
公司告你时不用反告公司 你告主管反正他的时间比较贵。抱歉抱歉 推错篇了
作者: gakct (imsgqq)   2017-10-01 11:13:00
不过原来裁员不主动给非自愿证明是为人家着想我真的大开眼界
作者: frostshots (魔fuck使者)   2017-10-01 11:13:00
QQ
作者: f4umoe (我没有人鱼线)   2017-10-01 11:14:00
其实让人跑法院也是让他锻炼身体 在工作与生活中求平衡
作者: gakct (imsgqq)   2017-10-01 11:18:00
还有今天请了一个不适任者进来你们管理层跟leader都没责任是吗 你知道很多时候请了能力不够的人进来管理层是要遭殃的?是第一个要负责的?你把资源浪费在不对的人事物上比苦主写了差劲的code还糟糕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7-10-01 11:18:00
所以 交接文件呢,收一个你都知道当下战力不足你需求的,还什么都没给
作者: kynoko (药师琉璃光)   2017-10-01 11:25:00
如果当你们客户客诉会不会被告啊?
作者: ywbBetter (小Bu)   2017-10-01 11:27:00
其实新创公司也难做,不过能不能好聚好散呢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10-01 11:27:00
请你先举证他的说词有造成公司损失要吉就吉阿,但是劝你闹大只是对你们公司不利罢了
作者: solarcells (太阳能电池)   2017-10-01 11:33:00
哇噻 闹上来了
作者: lkk0752 (毫无反应,只是个300)   2017-10-01 11:34:00
有官方说法给推
作者: ggBird (ggBird)   2017-10-01 11:38:00
你哪根葱呀?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7-10-01 11:40:00
语气感觉像是高层
作者: mnmnooo (蔚蓝天空)   2017-10-01 11:44:00
帮嘘~~爆米花可乐快来!!!!!!!继续 继续~~~~
作者: blackcan (太平李荣浩)   2017-10-01 11:44:00
所以我说那个Git呢 期待
作者: IMISSA (空中ブランコ)   2017-10-01 11:52:00
好凶>.^
作者: goodsun   2017-10-01 11:53:00
这…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10-01 11:56:00
而且当初录取他的是你,现在说他能力不足也是你,如果我是你主管会觉得你识人能力非常有问题一般来说试用期是3个月甚至是半年,劳基法甚至规定不准有试用期他才工作两星期就被你说能力不足,这时间性也非常不合理怎么看都觉得你们公司问题比较大吧
作者: abingo (bin)   2017-10-01 12:00:00
自己的问题都会推给公司,然后再讨拍,这套路看多了…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7-10-01 12:05:00
真的很凶也很急。用两星期叫人走路还要告人。
作者: coollfd (Qoo..)   2017-10-01 12:06:00
这哪一家公司啊?呵呵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7-10-01 12:07:00
建议私下先好好谈过。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2017-10-01 12:09:00
好聚好散,该给的给,很难吗?
作者: Sirctal (母猪母猪 夜里哭哭)   2017-10-01 12:11:00
觉得他不适任 开除可以 该给的还是要给吧
作者: inon (inon)   2017-10-01 12:13:00
好怕喔!会留下被资遣纪录耶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7-10-01 12:15:00
骗人不懂nda?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受保护,懂?自己回去把nda读过一遍再来
作者: pppooqqq (pppooqqq)   2017-10-01 12:17:00
垃圾公司在讲杀小 笑死人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7-10-01 12:18:00
请问谁说正式上线就一定没test log?而且这情况很明显的是东西根本还没真的上线。没给规格书新来的谁知道问题要怎么找?
作者: p313 (56)   2017-10-01 12:20:00
一开口就知道是~老江湖了
作者: j02850 (Blues)   2017-10-01 12:21:00
不主动给非自愿离职还自己为喔 是在大声什么啦
作者: GoldX5 (金乘五)   2017-10-01 12:30:00
挖,贵公司这么站得住脚,那赶快公布公司名称大家了解一下
作者: steven6554 (莱茵斯特)   2017-10-01 12:31:00
你这篇讲更多公司内部细节的事...我的老天鹅
作者: tttttttiger (老虎五只)   2017-10-01 12:34:00
两个礼拜就能读懂你的程式?起码拿月薪600,000再说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7-10-01 12:36:00
公司名称第一篇有图 云x电信
作者: isotropic   2017-10-01 12:37:00
你们可以照规定来资遣,少在那边搞得像自己很佛心一样资遣是要通报的,这才是你们不想资遣的原因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7-10-01 12:38:00
非自愿性离职本来就是公司该给的 你还以为给了是皇恩喔
作者: isotropic   2017-10-01 12:40:00
还有,你们offer上写那种东西根本公然违反劳基法祝你们可以找到你们真正想要的人才
作者: p313 (56)   2017-10-01 12:41:00
希望真正的高手来加入一起合作进步。-->不说公司名称怎加入?
作者: jiroshi (one pipi)   2017-10-01 12:48:00
哈哈
作者: doublescn (Grey)   2017-10-01 12:51:00
若本来就有(坑) 要找救火队 面试明白说明才不会浪费彼此时间. 当然救火队价码也不可能 6W一开始过虑掉 < 10W 的人力也许就不会有议论了
作者: kk1kk (原来我是木耳)   2017-10-01 12:54:00
不能认同发文者的想法
作者: doublescn (Grey)   2017-10-01 12:54:00
台湾表面是资方先决 但骨子里是劳方先决 否则不会一堆
作者: Roderickey (卖蒙拔郎耶)   2017-10-01 12:54:00
现在是恐吓人家留下被资遣纪录??意图影响索取非自愿离职证明?
作者: doublescn (Grey)   2017-10-01 12:55:00
斗的乱七八遭的公司惹 ~资方来劳方地方你还想讨啥拍 XD穷人啥都没有,啥也不怕,就命一条;富人啥都有,但啥都怕尊重基层才是公司永续的方法.
作者: Roderickey (卖蒙拔郎耶)   2017-10-01 12:58:00
另外还有谋职假 给两天有薪假那是劳基法规定的
作者: whatwhat12 (what)   2017-10-01 13:04:00
赶快上新闻让大家见识优质公司
作者: MasTerNBHD (NBHD)   2017-10-01 13:04:00
哎唷 资方急的跳脚了呢
作者: labdog (飞啊,飞啊, 小飞侠)   2017-10-01 13:10:00
什么咖的小公司,摆明欺负人还好意思放大话。能请的到猴子就不错了,还想请高手?人都走光了啦。
作者: Qcloud (Direction)   2017-10-01 13:12:00
吉人咧 好怕喔
作者: labdog (飞啊,飞啊, 小飞侠)   2017-10-01 13:15:00
连技术文件都拿不出来,还要人马上就能上手,两个星期不到就判断这人不适用。这种公司,真让人打开眼界,拜托你们去吃大便比较快
作者: twobrother20 (twobrother20)   2017-10-01 13:17:00
个人认为主管能力不足 并且2周看能力也太短难道这主管是天才?
作者: labdog (飞啊,飞啊, 小飞侠)   2017-10-01 13:18:00
小弟混科技业几十年,也没听过这种两星期就请人走的烂公司,而且还敢来PTT大放厥词天才会待这种公司?连香蕉都发不出来,想必会留下来的是?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7-10-01 13:25:00
两周判断 不认同
作者: EasyVinus (尊贵鄙人)   2017-10-01 13:26:00
千万别删文......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7-10-01 13:26:00
工作久工作浅刚到一个新环境新的工作任务新的人事物都要时间的
作者: bigtreelife (Tree)   2017-10-01 13:34:00
你就别删文!!让大家看看!!!
作者: labdog (飞啊,飞啊, 小飞侠)   2017-10-01 13:34:00
你来发文,贵司之后如果找不到人,那请记得,最大祸首不是别人,就是你。我张开眼睛等著看,你就是下一个离开贵司的人到时候不知道是不是也领8000?
作者: BabySatan (人间は敌!=﹏=+)   2017-10-01 13:41:00
非自愿离职书本来就是该给的,选择个屁,好大的官威
作者: mow1982   2017-10-01 13:42:00
事情闹大。省小钱,影响公司信誉,我看有人要被记过了。
作者: smily134 (father134)   2017-10-01 13:58:00
2没坏
作者: yamax ( )   2017-10-01 14:05:00
面试都没责任?
作者: popileds (汞汞)   2017-10-01 14:05:00
资遣就要给 还可以选 当我没领过,想省和规避责任
作者: jayouch (兔兔毛光光)   2017-10-01 14:17:00
哈哈 贵公司红了
作者: j02850 (Blues)   2017-10-01 14:23:00
忘了嘘这篇 记得不要删文黑 这样以后PTT找才方便
作者: chairco   2017-10-01 14:27:00
科科
作者: creation09 ((⊙ω⊙))   2017-10-01 14:36:00
神串留名
作者: eli001 (少年ㄟ 玩吉他啦)   2017-10-01 14:37:00
大概请不到人了 呵呵
作者: asship (孤帆远影)   2017-10-01 15:25:00
"履历上留下被资遣的纪录" 当兵的时候,辅导长跟我们说大家要好好干,不然下不良纪录,以后考公务员会有问题。我觉得资遣就资遣,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公司会把资遣说得很恐怖,好像被资遣一辈子就留下重大污点你知道离职证明可以一次开两份,自愿跟非自愿都开立吗?为什么要用资遣来吓唬人? 你的用意又是什么?
作者: cjo4zo2k7al (就只是只)   2017-10-01 15:44:00
六万是挑战高薪 XDDDD
作者: kaosps2 (查理~~)   2017-10-01 16:10:00
云端总机XDDDDDDD
作者: wowcowshm (欧巴酱)   2017-10-01 16:21:00
ㄏㄏ
作者: leeyumy (yumy)   2017-10-01 16:22:00
作者: nichinichi (nichi)   2017-10-01 16:30:00
我觉得公司会被你自己搞死欸xd
作者: screamout (就是【叫!出!来!】)   2017-10-01 16:31:00
快告快告,看哪边法院认证
作者: balius (爱喝鲜奶茶)   2017-10-01 16:44:00
履历书上留下资遣记录?这不嘘对不起科技版
作者: sue690226 (心理感受幸福了,就真的)   2017-10-01 16:46:00
资方最常吓人的就是资遣留记录!
作者: candon (candon)   2017-10-01 16:52:00
别吵了,比读书阿……
作者: Dstr (Jaster)   2017-10-01 16:57:00
资遣留纪录 恐怖捏
作者: ZGMFX09A   2017-10-01 17:26:00
不要删 只是个主管自己的问题比新人还大
作者: ae86357961 (Jasper.Yang)   2017-10-01 17:30:00
作者: o760823 (锋)   2017-10-01 17:52:00
offee写的违法了
作者: Cger (海洋~~)   2017-10-01 17:56:00
越描越黑
作者: zaiter (zaiter)   2017-10-01 18:19:00
这篇真邱 惯老板风范 真是糟糕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7-10-01 18:35:00
怎么不说资遣是公司不会用人 你资方本人?
作者: FESTUM (邪影)   2017-10-01 18:42:00
"资历上留下被资遣的纪录"??? 什么年代了还用这个唬烂人
作者: b19918025   2017-10-01 18:53:00
快上法院认证啊
作者: MinJun5566 (来自星星的都敏俊)   2017-10-01 19:04:00
呵呵
作者: AiManX (非人类)   2017-10-01 20:10:00
资遣留纪录~ 那要不要聊一下 业界很小的~~ 这个话题阿?
作者: wellmeet (你好)   2017-10-01 20:16:00
WOW
作者: ren474747 (qoo)   2017-10-01 20:25:00
资遣不是还要给10天的预告薪资吗??
作者: watergod (蒙其海)   2017-10-01 20:29:00
文件呢?
作者: sendtony6 (TY)   2017-10-01 20:37:00
再嘘。。。
作者: eric139 (在屋顶吹风....)   2017-10-01 20:46:00
哈哈,应该是请不到人了!!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7-10-01 20:48:00
高手不会去委屈自己去这种公司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作者: iamgyfan (人一定要靠自己)   2017-10-01 20:57:00
qq
作者: bear15328 (bear)   2017-10-01 21:04:00
奇文共赏 哈哈
作者: IgnoreSwing (舫穗)   2017-10-01 21:10:00
贵公司允许新进两个礼拜员工 动手影响到正式环境不觉得你们的客户也很惨吗?
作者: NCUkeyman (keyman)   2017-10-01 21:14:00
其实两个礼拜判断工作能力,真的有失公平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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