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一定要小心被LAM科林研发诈欺

楼主: bluejade123 (蓝玉)   2017-10-01 09:26:08
这你就错了
以他的情况,还是可以拿得到十天的预告工资,也就是说他除了薪水24000之外,还拿得
到多十天,也就是20000,总计一共可以拿到44000
当然,前提是他不能跟LAM科林研发一样用欺骗的方式,把自愿离职夹杂在一堆文件当中
,叫你在这边签名,然后也不跟你说那是自愿离职
这里就奉劝各位科技业同仁,如果遇到跟LAM科林研发一样会用欺骗的方式让你签自愿离
职的一定要小心

你引述的法条基本上没有错,只是你有点误解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6
↑劳基法十六条,他说作三个月~一年有十天预告工资,他并没有说三个月以下没有预告
工资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90001&FLNO=33
↑重点就是就业服务法第33条,他说如果要资遣员工,要十天前就向劳工局通报员工的姓
名、性别、电话、位地、职位、事由,这些资料全部写好,然后送到劳工局,过了十天才
能资遣
回到最原PO的案例,你觉得十四天之后,他被开除,他公司有去通报劳工局吗???
不可能,因为通报劳工局的话,要多过十天,也就是二十四天后他才会被正式开除,可以
多领十天薪水
在什么情况下合法呢???
除非他作了四天,公司就通报劳工局,十天之后他正式被开除,这样他就领十四天薪水
↑不过这是不可能的

一般来说
公司哪一天决定开除你,他就会哪一天通报劳工局,他绝对不可能提前十天通报
所以结论就是依据就业服务法33条,你几乎还是都可以多拿到十天预告工资

最后,提醒大家
离职的时候如果遇到跟LAM科林研发一样的公司一定要小心,这些公司都很不要脸,要你
签一堆文件,其中自愿离职夹杂在里面,也没跟你说那是自愿离职,让人防不胜防
不要脸的公司非常多,大家一定要小心
※ 引述《denkeni (Denken)》之铭言:
: ※ 引述《g001613001 (阿月)》之铭言:
: :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看板: Soft_Job
: : 标题: [请益] 第一次被炒鱿鱼
: : 时间: Sat Sep 30 20:20:11 2017
: 帮你整理一下
: 既然遇到了,就当作机会了解相关保障
: 以下若有误再请板友帮忙指正
: 劳动基准法第 11 条就是资遣,
: 1.资遣费是一定要给的,而现在都是新制,
: 你的工资是 60000,工作两周先当作 14 天,
: 根据劳工退休金条例第 12 条,资遣费是 14/30/12*0.5*60000=1167
: 2.又根据劳动基准法第 16 条,因为你没工作超过三个月,
: 所以就算当天就被资遣离职,也没有预告期工资。
: 重点来了,要跟公司拿“非自愿离职证明书”
: 就可以根据就业保险法第 25 条,去就业服务申请失业认定,
: 接下来按流程走,没能上班的话,
: 根据就业保险法第 16 条,每个月能领平均月投保薪资百分之六十,
: 以目前月投保薪资最高 45800 计,每个月有 27480 元,最多能领六次,
: 又根据就业保险法第 18 条,
: 在失业给付请领期限届满前,到新公司上班并再满三个月的话,
: 还可以一次领取尚未请领之失业给付金额之百分之五十。
: 也就是说,公司不给资遣费的契约是违法无效的,
: 可以争取,但因为资遣费比起失业给付低得多,
: 更重要的是非自愿离职证明书,一定要到手,这可以有效舒缓你接下来找工作的日子。
: 至于你问“这样的体验,在业界是很正常的吗?”
: 这些情绪等你办完这些程序,再来慢慢消化吧
: 反正换公司就对了
作者: louisalflame (louisalflame)   2017-10-01 09:35:00
作者: gn01216674 (Dog)   2017-10-01 09:36:00
自己发文被删,回别人文借尸还魂。XD哈哈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2017-10-01 09:41:00
原来还有十天的预告工资可以拿呀!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0-01 09:54:00
有帮助有推
作者: meidong (MeiDong)   2017-10-01 10:02:00
蓝玉 被大陆踢回来了吗
作者: twobrother20 (twobrother20)   2017-10-01 10:09:00
云太电信吗?
作者: tanted (为何世界会那么不单纯)   2017-10-01 10:21:00
十天预告工资 应该是超过3个月才有的
作者: Raikknen (Kimi)   2017-10-01 10:23:00
科技板奇耙,蓝玉
作者: harrison1474 (啦啦翔)   2017-10-01 10:33:00
借尸还魂给推
作者: tingiy (2375)   2017-10-01 11:37:00
哈哈 把只前的抓出来鞭吗
作者: vuuhotami (当天空正蓝时)   2017-10-01 12:09:00
好像有看懂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10-01 12:11:00
那个十天不是预告工资,是公司通报劳工局资遣要十天前通报,所以版上现在这个案例除非公司约谈要求离职前十天就已经通报劳工局要资遣。若是约谈后才去通报劳工局就要十天后才能资遣,这十天的工资也要继续给。
作者: vtr198172 (43米的深海)   2017-10-01 12:44:00
推长知识
作者: yamax ( )   2017-10-01 14:05:00
2
作者: storyalone (水鸡)   2017-10-01 16:06:00
粪青安安
作者: smartl (史玛特丸)   2017-10-01 18:04:00
你到底提告没?等看好戏内
作者: bbbcccddd2 (没人要的)   2017-10-01 20:12:00
蓝玉出现了!
作者: rs87217 (rs87217)   2017-10-01 20:30:00
蓝玉给尊重
作者: meidong (MeiDong)   2017-10-02 00:27:00
他被大陆公司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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