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正向有益的年改没过,公务员自利的就过了,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80043
〔记者陈钰馥/台北报导〕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科学技术基本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放
宽公立机构研究人员及公立学校行政人员得兼任新创公司职务,不受“公务员服务法”不
得经营商业的限制。
条文明定,政府补助、委托、出资或公立研究机关依法编列预算进行的科学技术研发,研
发的成果及收入,其保管、使用、收益及处分,不受“国有财产法”的限制。
更放宽公立专科以上学校,或公立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因科学研究业务,需技术作价投资
及兼职者,不受“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不得兼职的限制,公务员亦可经营商业,兼公营事
业机关或公司代表官股的董事或监察人。
亦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的运用,应编列一定比例经费用以推广科学知识普及化;
中央研究院得报请主管机关核准设置科学研究基金。
民进党立委蔡培慧指出,本次修法可促进产学合作,整合就是最好的目标,相关经营商业
及公开 利益回避规范,主管机关未来都会另定办法规范,会有相关防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