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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上大大好:
我是即将离职派驻在深圳未满三个月小妹,年前告知部门主管要离职,原因是不满部门工作风气及"直属""陆干"主管(以下称为A大)管理方式,部门主管说年后再告知A大,并问他职务交接给谁。
年后开工立马到公司办理手续,助理告知要发Mail告知各部门主管,我就将以上原因(省略陆干二字)及离职日发出去,因为有外地主管信箱需要A大审核,于是就被退件了,我非遗所思。后来微信就响了,内容为:“你的离职理由不要那样写,就写另有新的职务规划就好了。”我当下只想赶快跑流程不想生事,也就照做发了出去。
但是现在想想,这样上层老板就不会知道他管理的方式是怎样差劲,要求我改原因影响他的绩效,虽然觉得都要离职又不想这样算了!
A大的管理方式是开会=吃水果,星期六上班时不时会打桌游...等等,
是否该在拿离职证明的这天,发出一封信告诉其他主管离职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