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 责任制劳工受惠
经济日报 记者江睿智/台北报导
一例一休今(23)日正式实施,责任制劳工“意外”受惠。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昨(22)
日在社福委员会质询表示,责任制劳工所适用的劳基法第84条之1,仅排除适用劳基法“
例假”与“休假”之规定,未排除“休息日”。也就是说,即日起,责任制劳工每七天将
可休一天“休息日”。
黄国昌对于劳基法第84条之1条的法律字面上的解读,劳动部昨日第一时间未表态反对。
一旦劳动部同意责任制劳工“七休一(休息日)”,包括保全、长照机构照护员的排班将
受到很大冲击,原本给予的责任制弹性也会消失。
劳动部长郭芳煜说昨日答询表示,这波劳基法修法,并未纳入第84条之1;若真的对劳工
有好处,他不反对。他稍后表示,劳动部将再征询法务、学者专家的意见后,再正式拍板
。
黄国昌强调,“这对责任制劳工是好事”,他表示,劳基法对劳工休假之规定,原本仅有
特休假、例假、及国定假日;因一例一休修法,使得劳工的假日增加了“休息日”;而劳
基法第84条之1针对责任制劳工,仅明订排除适用例假及休假,而没有排除“休息日”。
目前约有40种职类工作适用84条之1,即俗称责任制,劳雇双方另行约定工作时间、例假
、休假、女性夜间工作,并报请当地主管机关核备后,可不受劳基法相关工时规定。包括
保全、社福机构照服员、律师、资讯服务业主管、系统研究工程师、维修工程师、首长驾
驶和随扈、航空机组员、房仲等,都适用责任制。
新闻来源:经济日报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186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