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代po,已拿到台积offer、要提离职

楼主: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6-03-22 04:01:29
※ 引述《hsuanashin (Grace Huang)》之铭言:
: 各位三百万年薪的帅哥正妹们好:
: 是这样的,我帮我老公代po,因为他还没有发文权限,想跟大家请益,第一次在科技板发
: 文,请鞭小力一点:(
: 以下代po正文:
: 是这样的,本鲁拿到了台gg龙潭的offer,hr要我4/11报到。
: 我目前待的公司已经有1年四个月了。
: 依据劳基法第15条第二款规定:
: 不定期契约,劳工终止契约时,应准用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期间预告雇主。
: 又依劳基法第16条第1项规定:
: 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于十日前预告之。
: 本鲁是见红休,目前还有四天半的特休,打算在3/31提离职。
: 请问如果我压4/10日离职的话,能否如我下述所想?
: 4/1特休、4/2~4/5清明连假、4/6~8特休、4/9、4/10周休。
: 或是3/22就提离职、压4/10走人?在期间把特休请完好呢?
: 因为怕公司主管刁难特休核准、又不想浪费清明有薪假连假。
: 有劳各位解惑,或是有大大能分享转换跑道经验的吗? 谢谢各位~
: 手机板发文,伤眼请多包涵:(
先送您一句话:
如果真的不懂劳基法,请先打电话到当地所属劳工局问清楚....
您老公的情形:工作已满一年四个月来看,依据劳基法第十六条,应适用第二项:
二、继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于二十日前预告之。
这边的二十日是以平常日(就是所谓包含周六、周日)为计算基础。
换句话说,要在4/11顺利到职,往回推应该最晚于3/20(日)就要送出假单,
离职日压在4/08(五)才得正确。为什么这样说:
1.周六周日属正常公司人资没有上班,且无法做出劳健保转出证明
(公家单位没有上班)
2.以正常工作日而言,当您办离职的时候,总要跑一些相关程序,周末没人
上班,请问您是要怎样跑离职手续以及拿必要离职文件?
3.一般公司的特休、也就是年假,是要看您去年一整年是否有完整,以您的
情形,去年一整年应该于现职公司任职,那么特休则是以七天计算且离职
时不得按比例扣除。您剩下四天半,可以申请请假,若主管不准则离职时
‘必须’加给四天半的工资作为补偿。
所以推文中的网友:luckysmallsu
嘘 luckysmallsu: 想的美我不信有哪家公司这么佛让你离职前这样请假 03/22 00:09
→ luckysmallsu: 的!还有今年才过三个月就送你7天特休离职不用按比 03/22 00:10
→ luckysmallsu: 例还回去? 03/22 00:10
特休计算方式错误,并且也是有公司让离职员工离职前在把特休修完的!
(敝公司就是,那位离职员工还休了两周半)
若还是不懂请参考政府网页:
http://kmvc.mol.gov.tw/Trail_New/html/RestDays.html
真的不懂就不要出来误导别人....
4.中间特休要怎么休,是员工权益,但是以法律层面而言,主管也有不准假
的权柄。建议您如果想好好放假,那就早点送离职单、准备好交接清册与
手上工作进度说明,尽快向权责主管报告,还在公司期间尽快交给下一个
承办人,免得事后难看。
5.如果公司依法算廿天,4/11您确定是无法到台GG报到了,自己好自为之。
作者: a19881130 (淡蓝清风)   2016-03-22 06:06:00
不过非重要职的是否不用提前预告?
作者: higashi1107 (JAY)   2016-03-22 06:11:00
推...正确又清楚,建议留点缓冲也可以用请假来代替上班日,到职后趁休息时再去办离职
作者: hsuanashin (Grace Huang)   2016-03-22 06:50:00
谢谢大大!专业的解析,我会好好跟我老公说...谢谢!
作者: kissu5566 (护卫军)   2016-03-22 07:17:00
L大秀下限囉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16-03-22 07:18:00
特休那部分我只是提出质疑并非随便要误导别人!只是针对原po文中3/31提离职直接休特休到4/10闪人(完全没留时间交接)这件事想的美而已假设我有30天特休在3/31提离职有公司会让你直接休到5/1闪人的吗?(还没算六日)如果当年度特休没休完会折现给你没啥好担心既然原po老公这么有把握劳基法占得住脚那就3/31再提离职连假单一起送出去!刚好打爆我这酸民的脸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16-03-22 07:45:00
嘘楼上的,我2.5年年资!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直接休15嘘楼上的,我2.5年年资!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直接休15嘘楼上的,我2.5年年资!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直接休15嘘楼上的,我2.5年年资!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直接休15天三周!到月底离职,没啥什么交接……最后还多两天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16-03-22 07:47:00
楼上很好啊刚好打我脸!所以原po老公不用怕直接休下去就对了都有人背书了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3-22 07:59:00
不过我对完全不交接的人很感冒耶大家好聚好散,也同事一段时间或许不会说出来 但点滴在心头就是找到好工作我祝福你 但也没必要搞我啊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6-03-22 08:21:00
真的,除非你不满的对象是部门同事,不然不交接真的是害到同事而已
作者: cyshowen (嘉义秀伊恩)   2016-03-22 08:36:00
乱讲一堆~压星期日当然可以!他星期六日的国民年金是你要帮忙缴吗?害人不浅喔!公司假如说休假日不可为离职日,是违反劳基法的!敢不敢对赌下面本文前一百嘘文 一百份鸡排?
作者: angelmark (无言的结局)   2016-03-22 09:30:00
嘘某楼的完全没有留交接时间,劳基法里面根本就没有规定离职一定要交接好吗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6-03-22 09:41:00
很多公司,假不给你休,钱也不会给你,惯老板一堆XD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3-22 10:25:00
劳基法是没规定一定要交接。但公司有实质损失可以要你赔偿。
作者: cyshowen (嘉义秀伊恩)   2016-03-22 12:31:00
看到这回应我快笑死了,上班用手机打字不方便,别删嘿!晚上回家送你一篇打脸文。
作者: refulgence (Saligia)   2016-03-22 13:56:00
看公司吧,公司HR就建议我最后一天压周日方便休假...反正休假之前交接完就好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6-03-22 16:56:00
本篇说的没错啊,不知道一堆奴工到底在悲愤什么
作者: patear (patear)   2016-03-22 22:28:00
那20天是日历日,不是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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