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离职须负担赔款费用

楼主: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4-10-31 23:46:19
※ 引述《jamselee (jamselee)》之铭言:
: 劳工局咨询电话回复:
: 公司付钱给你做教育训练是事实
: 关于裁罚时间点,没有详细的法条可以罚
: 公司付钱让你提升能力,明确告诉你半年内不得离职
: 你却于半年内离职,赔偿是很合理的
: 如果公司有跟你签竞业条款,你两年内甚至不能找同性质的工作
: (这句感觉是威胁我)
: 我告知没有签这东西,
: 你如果执意申诉那就去申诉,
: 我这里是咨商电话,我给你的回复就是如此
: 你要申诉就是你的事情
: =====================================
: 这就是政府劳工局的态度,很写实
: 根本没有想要替人民找解决办法的态度!
我也有同样的问题,(公司出钱让我弟学机台)
不过劳工局给我的答复如下
应以结训日期为主,
该合约的精神是保障公司可以在您学得技能后半年替公司服务
公司得主张您依照契约全额赔付
(最后是旧公司老板直接阿杀力说感谢我弟3年多的付出 所以免付)
我是觉得回答你问题的人太两光了
回答我的这位王先生就很专业@@
作者: arhuro (什么都没有)   2014-11-01 01:30:00
我以前有研究受训赔偿的事情 如果劳资协调或法院应该会依半年内上班日期比例赔偿 这是最合理的
作者: jamselee (jamselee)   2014-11-01 07:48:00
按比例我有提给公司过 ,但他们不采用
作者: Iamidiots (我是白痴)   2014-11-02 08:06:00
有些训练有证照可拿,那些没凭没证又要收钱的就别白费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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