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离职前,开发出新商品..你会?

楼主: stockapp (平安就是福)   2014-10-10 10:24:15
如果工作的研发目标、所用资源,是属于工作范围内。
拿成果自己出去做,则不合适。
同理心思考,如果真的出去创业了,也会担心员工也做一样的事。
同版友所提:关键在于对于报酬与所承诺的落差,造成有不甘心之感受。
建议:重新白纸黑字谈条件,把目标与报酬写清楚,将此成果换得该有的报酬。
特别是对公司有营收直接助益的事,谈share利益的模式。
如果谈不成,再看其他方案。
作者: pin365 (屁365天)   2014-10-10 10:28:00
原po是说考虑是否要把成果全部交出吗?因为报酬没到位,但是创业不是用这成果,原po有其他研究成果可用赞同重新谈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4-10-11 09:20:00
没有合不合适,只有被告会不会输的问题重点在签过的合约跟举证,不过最好的方法是跟原公司在商言商直接谈判钱反正一堆惯老板也只是想省想凹,算一算划不来还是会吐钱
作者: perill   2014-10-11 12:34:00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4-10-11 21:47:00
谈了 = 人家正好拿这当证据说你不交出智财权, 根本死路一条绝对谈不得, 要也是直接要求2A的薪水, 肯给才做下去, 否则就离职, ‘有点脑的当权者’看核心员工这么敢开价, 也会知道怎么回事了, 要嘛加码留人, 要嘛录下你话柄当证据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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