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dm3201 ()》之铭言:
: 昨天面试
: 在填写先前工作经历时
: 我习惯将前公司主管的姓名及连络电话保持空白
: 其目地也只是单单认为涉及个人隐私,不想造成前主管的困扰
: (并非怕前公司给予本人不良评价)
: 结果就在刚刚
: 昨天面试公司的人事还特地打来
: 要求我留前公司主管的姓名、连络方式...
: 若给的话,就必须先知会前主管一声
: (我都以经离职了,还这样打扰真的不好意思)
: 这...到底要不要给呀?
你何必增加正取职缺的因素?
如果有加分(背景硬或是正面参考价值),
拿到录用资格又加薪,一开始就打黑桃二,
只能说你条件好。
万一有减分的隐忧,又不保证一定正取,
应征工作不是输在学经历跟技术能力,
输在这种人为主观的因素,切记职场是营利单位,
有利可图是第一要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留给神仙下凡的人去做吧!
等你吃过亏,就会悟出来利益是很重要的道理!
确定到职,考核通过续任,再透露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