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问ㄧ些隐私 主要 是老板想知道 你这个人稳定度怎样
说真的 10之八九就算说谎他也不知道
所以我觉得问都是多问的~~~
再来 有些人会认为 顾主问 你不答 就不会录取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所以我建议 以后去面试就顺便带录音笔 或拿手机录音好了....
有录取 就算了 如果没录取 就去检举 反正没录取 你检举就是教训对方
※ 引述《alterna (钱买不到的东西)》之铭言:
: 求职问隐私 雇主要罚
: 【经济日报╱记者叶小慧/台北报导】
: 立法院昨(13)日三读通过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增列雇主不得要求员工或求职者提供与
: 工作内容无关的隐私资料,否则得处以新台币6万到30万元罚锾。
: 现行就业服务法第5条规定,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
: 得以种族、阶级、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 立法院三读通过的修正条文,是在就服法第5条第2项规定,不得“违反求职人或员工之意
: 思,留置其国民身分证、工作凭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在此后段增列不得“要求提供非属
: 就业所需之隐私资料”。
: 据指出,近来各式诈骗案频传,起因通常是个人资料外泄,为保障求职者及受雇员工工作
: 权力及个人隐私,立委提案修法,明定雇主不得要求员工或求职人提供与工作内容无关的
: 隐私资料。
: 劳委会职训局就服组专委龚桂兰表示,所谓与工作内容无关的隐私资料,诸如求职者或员
: 工的验孕报告之类,如果经地方主管机关查处,企业雇主违反就服法第5条第2项,将处以
: 6万到30万元罚锾。
: 此外,就服法第5条中的第1项规定,雇主招募或雇用员工,不得有不实广告或揭示;劳委
: 会官员表示,违法将依就服法第67条,处以6 万到150万元罚锾。
: 其他规定还包括,不得扣留求职人或员工财物或收取保证金;不得指派求职人或员工从事
: 违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之工作;办理聘雇外国人的申请许可、招募、引进或管理事项,
: 不得提供不实资料或健康检查检体。
: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4973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