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保护劳工 限制单日大量解雇数

楼主: ohocow (小A)   2012-10-19 02:32:10
(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18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修正草案,就同
一事业单位的同一厂场雇用劳工人数逾500人者,增订单日解雇人数限制。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第2条修正草案。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说,保护法施
行以来,对于事业单位大量解雇劳工,已发挥保障劳工工作权及调和雇主经营权的作用,
不过,仍有必要修正条文中解雇的行为主体及适用范围。
由于原条文未符合预防及减缓大量解雇对区域性冲击过大,仅规范60日内解雇劳工的比例
,而未明订单日解雇劳工人数的规定,因此增订单日解雇劳工人数的规定。
对此,就雇用劳工人数超过500人以上者,新增单日解雇劳工人数的规定,并将同一事业
单位的解雇劳工总人数达一定数量,足以影响社会安定的情形也纳入规定。
修正条文说明指出,如果单日大量解雇劳工众多,影响层面广泛,有必须更为严谨规范。
对此,为考量保护劳工权益,修正草案新增单日解雇劳工人数的规定,规范同一事业单位
之同一厂场,雇用500人以上劳工者,单日大量解雇不能超过80人。
另外,为防止事业单位分散于各厂解雇多位劳工,冲击社会安定,原第2条条文也新增第5
款“同一事业单位于60日内解雇劳工逾200人或单日逾100人”,也属大量解雇。1011018
http://ppt.cc/RS9O
作者: sopi   0000-00-00 00:00:00
废法
作者: solverxyz (Hao)   0000-00-00 00:00:00
X1智障吗?晚两天被解雇有差?
作者: bullshit2   0000-00-00 00:00:00
美化数字罢了
作者: FlashGet (泰迪大叔)   0000-00-00 00:00: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darote   0000-00-00 00:00:00
分批跳海??
作者: ckchang (ckchang)   0000-00-00 00:00:00
这是好事啊,让还留任者可以预先找工作,不至于突然失业
作者: fttf (风就是无尽的忧伤)   0000-00-00 00:00:00
低能官员 无能政府 ~~~~
作者: hamping (单兵注意)   0000-00-00 00:00:00
低能官员 无能政府 ,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