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想请问各位担任过“整学期代课教师”的老师,是否有拿到一学期5.5个月、每月4周的钟
点费?(俗称大钟点)
我最近在试算112学年度领到的钟点费,发现其中一学期仅领到20周、另一学期领到21周
。
【但根据法规,应给付每学期22周】
于是我去教学组询问老师,老师回应:
大钟点的给法是,该学期有上课几周,代课教师就领几周的钱。
因此,112-1仅21周、112-2仅20周,我只能领21周与20周的薪水。
后来我致本市教育局业务科,业务科的回复亦是“当学期有几周,代课教师领几周钱”。
我便请教该承办人:为何并非按《公立中小学兼任及代课教师钟点费支给基准表》给付钟
点费?
该承办人回复:
那张基准表是用来“参考”,但是实际上支给多少钟点费,是要看那学期有几周的。理论
上一学期会有22周,但上学年一学期只有20、21周,所以就不会给满22周。
后来我越想越怪,印象中板上也有其他县市老师领满4周乘上5.5个月的钟点费,所以我便
去翻我们市内的法规。
《OO市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补充规定》其中一条如下:
兼任及代课教师之钟点费,除法规另有规定外,依公立中小学兼任及代课教师钟点费支给
基准表支给之。
又教育部的《公立中小学兼任及代课教师钟点费支给基准表》其中一条附则如下:
整学期兼任、代课者,按每周排定之兼任、代课节数,每月以4周,每学期以5个半月计算
发给。
想请问板上各位老师,哪些县市是真的有给4周乘以5.5个月?
市政府教育局不给5个半月薪水,代课教师有什么方法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