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成年恐现一校二制 教育部列“两需求”仍须通知家长
2022-12-26 18:53 联合报/ 记者赵宥宁/台北即时报导
明年一月民法成年年龄将从20岁下修为18岁,高中将产生许多已成年的高中生,大学生也
将全面成年,但现行第八节寒暑辅家长同意书、请假单、奖惩、休学仍需家长同意。台湾
青年民主协会表示,教育部应说明成年学生在校行为是否有不同作法。教育部表示,若学
校有辅导管教需求仍有必要通知成年学生家长。
民法让成年人可独立行使如签租约、开户、骑机车等各类法律行为,在行政法上也有行政
程序的完整行为能力。但在高中课业辅导实施要点、请假、奖惩规定中,仍要求应通知家
长、监护人,或必须经家长签立同意书。
青民协认为,现行教育法规有许多项目与家长有关,呼吁教育部应说明学生成年后的在校
行为是否有不同作法,避免校内发生冲突、各校标准不一。
全国中小学校长协会秘书长、新北市新庄高中校长谢金城则说,若成年、未成年要用不同
标准管理,将替高中校园带来困扰,校规宜有一致性。但他也说,若教育部要更动相关法
令,学校将依法行政,但也提醒若学生请假家长不知情,却在校外出事,学校恐怕难辞其
咎。
国教行动联盟家长部长王瀚阳表示,认同成年人已有管理自己的行为能力,但应以在学与
非在学来区分,而非直接用年龄来切割。他认为,家长在学校扮演的角色依然重要,有些
比较极端的孩子,也需要家长拉着,若用年龄直接分类,会令人担心。
教育部表示,依“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学校应对学生及监护权
人公开学校所订之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校规、有关学生权益之法令规定、权利救济途
径等相关资讯,监护权人对于学校相关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得向教师或学校提出意见。因
此,学校基于学生辅导管教需求,以及涉及学生权益相关事项,仍有必要通知成年学生家
长,透过亲师沟通,以保障学生学习权益。
教育部也说,“高级中等学校课业辅导实施要点”明定,教育部主管高级中等学校实施课
业辅导,应经学生及家长同意,由学生自由参加。但因应民法成年年龄修正,已邀请学校
行政代表、教师与家长团体及学生代表开会讨论研修相关规定。
教育部也提到,现行“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学习评量办法”仅于第21条第2项规定学校应将
学生奖惩,通知学生之家长或监护人,并无明定应将学业成绩评量之结果通知学生家长;
有关学生奖惩规定,是基于实现教育目的、维持学校秩序并确保学生辅导所必要,用于提
供在学学生申诉救济途径、适时提供相关辅导资源,并透过亲师合作教育功能,正向协助
学生受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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