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退场私校群提诉愿 教部赶在公告前急撤处分惹议
2022-12-25 23:20
联合报/ 记者赵宥宁/台北即时报导
教育部今年中已循私校法解散六私校董事会,日前却突然赶在假日(12月18日)召开私校
退场审议会,改依私校退场条例“再次”解散六校董事会,并在会后三天以“最速件”公
文通知各校。但12月寄发的函文,却溯自教育部原命令解散日生效,也让“准”退场私校
质疑空窗半年,恐存法律争议,也有学校控诉教育部仅是在跑程序,不排除再次提起诉愿
。
私校退场条例今年5月11日上路,但教育部却分别于今年6月8日、7月25日依私校法解散花
莲国光商工、屏东志成商工、云林益新工商、嘉义大同高商、台南华济永安高中、高美专
科学校董事会。但六校皆不服,纷向行政院提诉愿,其中五校审理中,大同高商在更改捐
助章程及改选董事后,日前自行撤案,原定今年底诉愿结果出炉,教育部却在结果公告前
召开退场审议,并撤销先前依私校法做出的行政处分。
有私校质疑,退审会会议通知12月13日用平信寄出,各校在12月16日才收到,大家来不及
整理资料,恐影响委员判断,但退审会结果却是12月21寄、22日就收到,内容甚至是追溯
半年前的行政处分,质疑教育部只是要私校“配合演出”;也有私校质疑,诉愿将于年底
出炉,教育部却赶在此时回头处理,其心可议。
教育部“二度”解散六所私校董事会,引起退场私校激烈反弹。全国私校工会认为有两争
议,一是私校法退场校产可归私,退场条例仅能归公,教育部依不同法源解散六校董事会
,恐影响其捐赠对象;另外,教育部驳回部份学校改办是否合法,有待透过诉愿确认,但
目前政府对私校改办标准不明确,教育部轻易以维护校产公益名义驳回改办案,是否等同
掠夺民间公益财团法人财产,恐有合宪争议。
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也认为时间点有行政瑕疵,既然私校法不适用,就该在退场条例上路
后即刻处理,拖了半年实在太长。他表示,教育部应内部检讨,否则最后因诉讼又要回头
处理,拖延下去对各界都不好。
高教工会组织部主任林柏仪表示,双轨制本就会制造法规混乱,教育部将六校行政处分变
更为正确的法源依据,“是一个弥补措施”,但也该检讨改正过往使用私校法的错误。
静宜大学监察人、实践大学前校长陈振贵表示,退场条例位阶优于私校法,教育部更改法
源合法且合理。唯一的问题是仍有学校在诉讼愿中,教育部要循法律程序才能撤销原私校
法的行政处分,由此也可预期,未来教育部将援引私校退场条例来处理相关问题,避免再
掀争议。
教育部表示,各种意见均能提供退审委员参考,因退场条例已公布施行,日前提经退场审
议会审议通过后,依该条例第21条第四项规定命6校法人解散,并参考最高行政法院判决
见解,分别溯自教育部原命解散日生效,完备法人解散程序,6校法人后续应依退场条例
办理解散清算。
据了解,教育部预计明年1月17日再次召开私校退场审议会,公布新一波专辅私立高中职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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