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戴伯芬观点:教师法与恶的距离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9-04-30 22:34:41
戴伯芬 (辅仁大学社会系教授) 2019-04-30
教师法修法引发全国家长团体与教师团体之间的冲突,此次修法的重点系针对那些“违反
法律、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现职之教师”,加快案件处理速度,以增进教学品质、维护学
生权益。家长团体批评校园中“师师相护的文化”,不适任教师成为误人子弟陈疴,持续
伤害学生;教师团体则指控教师法修恶,成为校长或董事会拔除不听话教师的令剑,损害
教师劳动权。
过去不适任教师的处理方式是:校长收到投诉之后决定是否启动不适任流程、教评会成立
调查小组、将调查结果通知当事人、学校决定是否进行辅导、学校成立辅导小组、辅导无
效后召开教评会审议、最后再送主管机关核准。其中“教学专业审查委员会”是关键,可
以决定教师的去留,教审会的教师比例是否可以解决当前教育问题不无疑问,但却让教团
与学生团体陷入无法协商的僵局。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什么时候加害者会成为受害
者?受害者又会成为加害者?
受害者父母成为加害者
不适任教师包含体罚、殴打、压制学生等暴力事件,还有常见言语羞辱、歧视、公审、孤
立学生等状况。教育基本法虽然明订禁止体罚,在师生权力关系不对等的校园中,学生仍
可能沦为受害者。依人本基金会调查,2017年涉体罚教师197人,超过九成仅进行口头申
诫或申诫。中山大学108年的一项调查指出中小学教师霸凌盛行率约两成,以情绪虐待学
生为甚,国小以及特殊教育学生尤其严重。
但是,学生不好教也是当前许多教师的共同经验,校园霸凌事件频传,依据儿童福利联盟
107年调查,曾被霸凌占17.1%,霸凌他人者占9.2%,曾霸凌人也被霸凌者占9.0%。父母是
否意识到自己的子女已经不是那个捧在手心的无邪孩童,而是人见人怕的恶煞。尤有甚者
,连父母都加入霸凌学生的行列,日前一位国小同学在学校被同学当众赏了一巴赏,虎妈
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带着女儿向当时施暴同学回敬一巴掌。
父母爱子女是天性,不过,爱之适足以害之,当校园成为充斥着恐龙父母的侏罗纪公园,
弱肉强食,教师由于害怕得罪家长,索性放牛吃草,缺乏明辨是非曲直的校园环境,如何
教养具有公民素养的学生?
加害教师也是体制受害者
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现职成为大学校院解聘教师的合法理由,除了片面调整教师的工作内
容、教学时数、薪资以及福利之外,包山包海的教师评鉴制度,让许多大专教师感到痛不
欲生。以某私立技专学校为例,教师评鉴共分为教学、服务与辅导以及研究三大项,总计
121 项。在教学基本分项目,除了一般上课出勤、课程内容上网、准时送交成绩之外,还
包含参与衔接教育、教学辅导,指导学生考上公职或研究所、自己或辅导学生基本校务基
本数据库证照、参加教师成长社团、办理科普讲座、校外实习、系所排课、担任实验室或
专业教室等,再加上最后一项的其他,可以无限扩大教师的教学任务。
在服务辅导方面,则把学校招生与经营压力完全转嫁教师身上,招生成为评鉴教师的关键
指标,而协助学校监考、办理志工服务专案、各式问卷填答率与回收率、全班借书率都是
加减分数的参考,甚至学生退学与否,个人捐款给学校,都计入服务绩效。
研究方面,除了研究计画、产学合作与论文发表之外,到海外交流、与厂商签订合作意向
书,以及到公民机构进行研习,都列入评分项目。研究标准更因应校方要求而浮动调整,
透过评鉴警示制度督促不及格教师每年写研究改进报告,逼迫教师自掏腰包做假产学案。
评鉴不过的教师,学校可以迳行停聘、解聘、不续聘,大专教师完全失去专业自主权,制
造出校园中的新白色恐怖。
化解制度创造的恶
教师法修恶反映了当前台湾教育的困境,是教育行政与立法机关沟通不良制造出来的社会
对立,也是教师劳动权无法保障的结果。因此,比教审会的教师比例更重要的修法工作包
含:
一、建立同工同酬的环境,强化教师劳动权的保障:教师法立法精神原在保障教师工作与
生活,提升教师专业地位,但是对象却仅限于学校编制内之专任教师,让越来越多的专案
、约聘、实习教师陷入永不得翻身的劳动困境。受雇机会以及劳动条件平等是基本原则,
教师不应该依种族、性别、年龄、出身、学历以及裙带关系之有无而有差别待遇,更应杜
绝学校管理阶层对专任职缺改为非典雇用的恶习,才能养成教师对于教育职涯的承诺。
二、建立教师专业支持系统取代评鉴制度:目前教师评鉴制度在大专校院已经成为管理阶
层压迫教师的工具,建议应以教师专业支持系统来取代既有的评鉴制度,包含教师的专业
进修、教育法规以及学术伦理的精进。
三、健全教师会,建立不适任教师处理的配套救济管道:健全的教师会组织成为改变校园
威权治理的关键,不适任教师如果没有合理的处理机制,会伤害社会对于教师的信任,避
免师师相护的作法是教师团体发挥自律精神,排除害群之马的教师,配套措施则在于建立
合理的救济管道,同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四、试行校园律师制:有鉴于校园环境纷争不断,2007年日本东京港区教育委员会开始引
入校园律师制度,协助处理校园内的师生以及劳资纠纷,经过十年的努力,2018年文部科
学省正式编列预算协助校园建立律师制度。台湾或许可以导入实验性的校园律师制,协助
校园强化法制教育。
五、家长团体的自省与学习:教育不是教师单方的责任,家长除了要承担家庭教育的责任
,也要学习尊重教育专业,才能发挥身教的作用。
问题学生源于问题家庭,问题老师来自问题校园。教师法修恶正在毁灭我们下世代的学习
环境,唯有教师与家长两造共同建立教育的善念,才能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升教学品
质。(相关报导:观点投书:教师法修法粗暴,剥夺教师工作权,制造亲师对立|更多文
章)
https://www.storm.mg/article/1230228
作者: eunicecypher (kircheis)   2019-04-30 22:58:00
不适任难处理是因为事因复杂,无法单就某一行为或事件去认定,但现在跳过可能解决的辅导机制,而以圣人模式定义教师犯错就是不适任,还自以为在解决问题,实际上却让本就动荡不安的教育体系更加崩毁,这样是不是该考虑连署推动不适任部长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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