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不适任教师处理基层教师怎么看?

楼主: bb53211 (平凡人)   2019-04-04 18:55:17
最近许多有关“不适任教师处理”文章、新闻论述其实有许多共通点,但也有未见得直接
有对焦,实然面是针对整个制度不同阶段的主张有所不同,与其互相谩骂或是关起门来的
不愿意对话,不如理性的看待及面对,参考新闻及facebook整理如下:
全教总、所属地方工会及全教会认为:“针对面临的困境、设置学校以外的专责机构(专
审会),协助学校妥适处理疑似不适任教师个案,专业审查不能被泛道德化取代,其中正
当法律程序落实非常的重要。另外,不能因为少数的个案抹杀多数教师在教学上的努力,
最重要的是一位专任教师从师培到进入职场,国家虽已投入相当资源,但在面对非传统的
家庭样貌与多变的社会型态,却没有为第一线的教师设置身心辅导系统,站在教师组织的
立场,“专审会”不单只是一味的淘汰作为制度设计目的,而是,必须要让在工作上遇到
困难的教师,可以借由同侪协助,改善工作能力、在专业上有所成长。”
教育专业联盟认为:“这个政策虽然号称抄袭美国的“同侪协助与同侪检视政策(PAR)
,但美国教师的代表却是不能低于一半,在美国其专责调查与辅导初任教师与不适任教师
的辅导老师,不仅严格规定必须是在第一线任教的教育专业人员,还必须借调的到教育局
,接受严格训练。反观我们教育部没有固定受训机制,但却掌有老师生杀大权。”
校长团体、家长团体及人本等团体则认为:“要解决师师相护的问题。”
至于,在后端(评议阶段)及整个牵连的制度面向上,从各角力团体到有一定社会关注的教
育从业者,往往陷入权利相对的立场歧见,但是,其实也没这么绝对,其实,多数是在不
同的基础上谈论不同的一件事,理由大家耳熟能详,只写结论,例如:
校长团体、家长团体及人本认为:“教师法要调降教评会未兼任行政教师的比例,才能解
决师师相护的问题。”
各大教师团体:“教评会未兼任行政教师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但是,其实也没这么绝对,也有一些相互交流,且贴近实务的讨论例如:
庄福泰老师,现在是校长的角色,他认为:“目前教师考核办法、不适任教师处理办法、
超额教师移拨,都相对增强反淘汰作用,无法让愿努力和贡献的老师获得保障和支持!”
刘钦旭老师,现在是工会干部的角色,他认为:“对话一:考核这件事,教师是站在适任
与否的基础上
台湾的老师是历经强度很强的入学考试,接着教师资格检定通过,终至拉着行李箱到处参
加教师甄选之后才取得资格。考核的精神跟法官很像,就是感谢适任服务。很简单,如果
校长跟家长都有所谓的学校老师排序,谁的孩子要给排序后面的教,这就如同法官,如果
排序,排后面的谁敢期待在他的庭上获得公平审判,这些人只能怪运气不好吗?学生有多
元的特质,老师也是,但是老师会在这些养成的过程中被认证足以适任,学校需要的是在
适任的基础上,彼此正向激励的校园文化,进而搭配不适任状况出现时勇于有效处理。不
是透过考核排序。
对话二:超额教师不是擂台大赛
不论是激励老师,甚至是协助老师,学校不是在超额教师出现的时候才做这些事,这是36
5天都应该做的事。学校应该是常态的都保持教师适任,但是因为少子女化或者其他因素
,必须减班减师,自然应该看校内课程的需求之后,依照聘任顺序,保障至邻近的学校,
以相同的工作待遇持续服务奉献。不可能出现学校有超额教师的时候,摆个武功擂台看谁
“教得好”,除了课程需求的优先因素,没有谁该特别被保障不超额。老师应该365天都
愿意努力、能有贡献,这是学校日常品质的保证,是动态努力的去维持这个结果,不是消
极的等超额教师出现的时候,突然说我们来做些什么。
对话三:不适任教师处理办法有“应行注意事项”以及“教师专业审查委员会”
这个没有什么好说的,察觉疑似不适任就应该积极调查处理,校长本来就需要有领导能力
,这里面包含互相说服,更包含遇到阻力的时候,如何寻求解决的手段和管道,校长以及
老师们,不能期待遇到不适任老师自己卷铺盖走人,处理不适任还是要花费心力的。
说这么多,其实我想说的是:
愿意努力和贡献的老师,根本不需要特别的在上面三种情形,被特别保障和支持,而是36
5天,都有来自自己以及彼此认同的伙伴支持力量,这里面如果有校长的支持,那自然是
最好。
最后,非常感谢大家愿意看到这里,最后重声,互相的猜测、不理性的相互谩骂及指责,
没有理性的讨论只会让外部“泛道德化”取代“教师(育)专业”,只会让外部用“我觉得
怎样”取代“专业的形成”,不过,基层教师的想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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