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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POYOPO (痔疮小天使。)
2019-04-04 09:36:09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daily/20190404/38299755/
教师法这一修,解聘狼师更难?(施宜昕)
出版时间:2019/04/04
这几周,新闻陆续揭露台南某国小教师性侵学生、台北某高中社团老师发生连续性侵学生
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我们除了必须探讨:到底为什么校园性侵事件层出不穷?校园
文化出了什么问题?同时,我们也不能轻忽这些案件的处理程序。
除了该确保不要造成学生二度伤害外,也必须要让这些侵害学生的老师能够彻底离开教育
界——不能借由病假、停聘、育婴假、转到他校等等规避手法,而让任何孩子有受害的可
能。
虽然我们以为,性侵学生的老师离开教育界应是理所当然,事实则不然。因为太多性侵学
生的老师没有办法被解聘,2003年通过《性别平等教育法》让学校组成性平会调查校园性
侵害事件;然而,太多性侵学生的老师纵使学校召开性平会调查确认属实,到了学校教评
会就是解聘不了,所以人本教育基金会在2009年推动修订《教师法》——只要经学校性平
会调查确认属实,就必须依法解聘涉性侵害学生的老师,不需要再经过教评会同意。
性平会门槛变超高
根据教育部的统计资料,这5年来经过性平会决议解聘的教师就有70人,而光去年1年就有
27人。这些法条与制度的确立,确实有其意义。
然而,现在正要进行的《教师法》修法,却将原本只要学校性平会多数决(过半数委员同
意)就可以通过解聘涉性侵害学生的老师,修法提高到,要性平会三分之二委员出席,三
分之二出席委员同意的超高门槛。
这个门槛,是用来审议不适任教师是否解聘的教评会处理不适任教师的决议门槛,不管是
老师把学生手拉断、眼睛打肿、喂特教生吃朝天椒、飞踢学生,教评会都无法解聘这些暴
力或虐待学生的不适任教师,如果把这个解聘门槛放到同样是大多由学校教师组成的性平
会,将有可能让解聘狼师变成更加困难。
在这次高中社团老师性侵学生的事件里,我们看到,即使现行法令,都因学校在调查上未
能善尽责任,甚至避重就轻,而使得这位老师可以到他校就职。现在还要修法,提高决议
门槛,实在令人匪夷所思。真不知道,淘汰不适任教师的宣示,是口号还是实惠。
教评会门槛应降低
我们即使还无法全面预防问题发生,但至少不能再制造问题。《教师法》修法,不应该将
性平会决议门槛提高。事实上,更应该修订的,是将教评会决议解聘教师的门槛降低。这
样,我们或许还能赢回一些社会对教育界的尊敬。
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