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hility (渊)》之铭言:
: 大家好,爬过一些文仍对这方面有疑问,因此试着上来这边寻找答案
: 在提问前先说明一下:关于辞职的理由与跟校方会谈情况
: 近期因为家庭因素,不得不回家帮忙,所以有了辞职的念头
: 也在前几天告知校方,然而高层却不打算放人,人情攻势与威胁利诱样样来
: 比如说,本校待遇多好、员工福利多好、校方善事做多多,你应该懂得感恩
: 比如说,某县市很小
: 与高层会谈完后,只能说辞职的念头成倍数增加
: 谈话中完全的牛头不对马嘴,高层完全没有让人发表意见的余地
: 就连人情攻势中,提到"我对你可是非常照顾",也显得格外可笑
: 因为当提出家中变故时,高层只丢了一句,这种事你自己解决
: 之后的谈话便是不断强调校方种种光荣事蹟、薪资无误合理
: 或许现在社会普遍如此,但我曾经,认真的以身为这所学校的学生为荣
: 只是曾经,却不再
: 以下为正题:辞职疑问
: 希望能有人帮忙解答,谢谢
: 1.当初签约有所谓的工作聘约书,请问这是定型化契约吗?
: 2.合约中有出现师资培训适用期,这让我觉得很奇妙,本身已持有教师证还有培训适用?
: (培训适用期/暑期的薪资比正常上班的薪水少8000)
这应该是定型化契约没错
不管有没有教师证都有师资培训条款
: 3.每月收到薪资为合约议定扣了4000元是正常的吗?是因为扣除很多ooxx的保险?
: 4.合约中提及,不得无故终止聘约或离职,否则应赔偿惩罚性违约金约一个月薪资
: ,在爬文中,有些说能不予以理会,有些说教师就算上法院也会败诉
: ,不知道哪一个才是对的?可以的话,仍希望能免去或减少金额
目前私校教师不适用劳基法(第6题提到的例外状况除外)
上法院大多适用一般民法契约关系处理
因此教师大多败诉
但我个人认为该条款违反宪法第7条平等原则
适用劳基法的劳动契约 劳工离职只有在雇主有提供与职业相关之教育训练的条件下
才能要求任职未满XX年要赔偿违约金
教师不适用劳基法
没有适用师资培训条款也要赔违约金违反宪法平等原则
不过此部份为本人个人见解
目前还没有被告的老师在法院这样主张过
不知道法院是否接受
但如果你在法院这样主张仍败诉可声请大法官释宪
: 5.赔偿一个月薪资,请问是赔每个月实领的薪水,还是要多赔没拿到的那些?
: (比如:帐户每月汇有25000,但合约上的薪水为30000,赔偿应是哪一个?)
: 6.私校持教师证老师,是依教师法保障?劳基法保障?民法?
目前私校纯教学教师不适用劳基法
劳动部解释兼行政教师不是纯教学教师适用劳基法
如果你有兼行政就可以以违反劳基法为理由免除离职违约金
另外私立学校兼任教师目前认定是编制外人员也适用劳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