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好奇怪的性平会或性骚扰案调查方式!?

楼主: pionghouse (兵帅)   2017-12-08 00:00:20
某外聘师因假日与朋友出游拍照,路人在后面,因背后路人裙短,不小心走光入镜…
结果该师把该张出游照放群组,被眼尖团友发现路人走光,大家于是拿该照在群组开玩笑
……但却被群组有嫌隙的某员检举至教育局该师喜好偷拍她人隐私…
教育局发文请学校调查此性骚扰案?(听转述好像是这样,实际名词忘了)
学校告知该师因其为加害人,但被害人又非师或生,为校外社会人士,也不可能找到该路
人,请她来检举调查……
于是学校给该外聘师两个选择
1.不处理,因只有加害人没被害人,无法召开性平会调查。
2.学校请该外聘师自己检举自己,以至有检举人,就可以召开性平会之性骚扰案,就可启
动调查,调查有结果后,才能还该师清白(学校好像倾向这个方式)
试问,若选方式1不处理,有何罪责?若选择方式2,自己检举自己性骚扰,这不就是直接
承认自己性骚扰?以促开性平会调查还公道?(感觉是学校受上级压力要挖坑给该师跳,
自己检举自己不如就叫该师直接承认!)
其所有朋友及团友都可证明该外聘师除该意外入镜走光照外,皆无任何性骚扰或喜爱盗摄
隐私照等情事,朋友也有连署证明,但学校也知情该师在校表现一切正常……
但为何要导向请该师选方式2自己检举自己呢?还说这样可强制开成性平会,还该师公道
?还是别有用意,要诱骗该师强制入罪?
注:应是2F说的那样,学校改由依性骚扰防治法处理,请该师检举自己,再调查评议
作者: candyrain821 (静谧.祕境)   2017-12-08 06:14:00
.........
作者: sandwich1028 (CMJ)   2017-12-08 22:19:00
这学校太扯,从头到尾就不是性平事件。找人去学学好吗像性平事件若是匿名投诉.教育局会要求虽不知检举人仍要处理.此时学务处就会当检举人...可以参考办理
作者: candyrain821 (静谧.祕境)   2017-12-10 07:18:00
请楼上勿以偏概全,敝校认真教学老师居多,这种说法,对这群老师非常不公平!现今社会上,不信任老师的风气已起,请勿雪上加霜,让师途更加艰难,谢谢。就事论事,校方给予两个选择,并未强迫当事人选2。那就选1即可。demo大,如果你的学校同事如此不堪,希望你可以带去正能量。偶尔倒垃圾无妨,但请不要每每在本版的发言,几乎都是在诋毁老师,同业的艰难心情,烦请同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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