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避偏乡成次等区!专聘教师应有教师证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7-11-03 10:27:07
避偏乡成次等区!立院修正专聘教师应有教师证
2017-11-01 15:55联合报 记者张锦弘╱即时报导
立法院教育委员上周审查“偏远地区学校教育发展条例”,通过条文,规定偏远学校甄选
合格专任教师确有困难者,授权各县市得控留辖内偏远学校1/3教师总员额的人事经费,
以契约专案聘任教师,2年一任,满6年表现优良,可再续聘6年,即最多可连聘12年,以
确保久任。
不过,上周通过的条文,开放没教师证、没修过师培课程者也可担任专聘教师,全国教师
工会总联合会昨下午开记者会质疑,这等于宣示不条件、任何人都可当老师,恐让师培制
度彻底崩坏,以后年轻学子更不愿念师培校系,因为有念和没念都差不多;且因专聘教师
仍非正式教师,适用劳保劳退,师资照样不稳,无法治本。
教育委员会今续草案,立委针对已通过的专聘教师条文提出覆议,最后通过修正条文,改
为控留的1/3员额经费,可进用代理教师、或具教师资格的专聘教师,也就是专聘教师一
定要修过师培课程、有教师证。
不过,修正条文规定,不具教师资格的偏乡代理教师,近3年于偏远学校服务满4学期,且
表现优良者,可参加中央全额补助的师培课程,通过教师资格检定、且教学演示合格者,
得免实习,直接发给教师证,接着可甄选各地正式教师,也可甄选专聘教师。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279151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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