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我所知道的流程是
考主任>>>储训>>找缺>>县内界聘>>>界聘成功>>>校长任用
请问 有哪些县市主任的任用是教育处在储训后直接分发的吗?
如果有 那以下几个问题如何解决
1:分发过去的主任学校有没有权利不要
假设有,那分发就显得完全没意义
(联招分发 师院生分发 学校都是不得拒绝的)
所以如果是分发 应该假设是没有
2:分发过去的主任当一任以后能不能反悔下行政
假设不行 只能当到死或者当到考到校长成功
不符合行政自愿原则
假设可以比较合理
那一学校不能拒绝 二主任可以下行政来当老师 合起来非常的恐怖
这意味着可以官方指派 绕过教评会进学校
然后教评会完全没办法
连校长有任期限制的 某些县市官方指派
没有接受教评会制衡都有人觉得不妥了
何况是可以待一辈子的主任
这样的制度好像真的有点"特别"
然后衍伸几个小问题
3.主任如果要县内介聘 怎么办?
4.校长有没有权力换掉分发来的主任?
想一想可能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县市才会用这种做法
1.县内介聘一切由积分决定 校内教评会不得拒绝
例如:新北之类的县市
2.县内介聘通通比照校长 跟县府申请
然后县府原则上照志愿安排学校
例如:我想不到耶 这么大的工程 有哪个县府会扛吗??
制度问题是我相当好奇的事情
所以想请问各位大大
你们所知道的有哪些县市主任是用分发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