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大家好,因为对于相关法规不是很清楚,
想请教一下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被续聘?
目前任职的县市先保留一下,怕被人家发现XD
我目前是担任代理的专任辅导教师,
是105年度上学期末,原本的代理教师辞职,
然后我再由学校考进来的,
聘期是从106年1月起聘,到106年7月1日。
然后我是辅导与咨商相关科系毕业,有小学教师证,
但目前教师证没有加注辅导专长
(我们毕业那年没有这个制度,后来也没有跟上车)
学校长官还蛮喜欢我的,
有询问我是否愿意下个学年继续在学校当代理专辅,
我也回答愿意。
但我还是不确定依照我的情况,我有符合可以被学校续聘的资格吗?
希望板上的前辈可以指点我一下,让我可以死心或是心安^^"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