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遴选制度,沦为形式。
许多候用及新科校长,
必须等待校长协会内部的协调后,
才可赴任或安排职缺。
考取校长资格,不应该保障就有校长职缺,
就如同考取主任资格,
也需争取任用才可赴任。
应该确实落实校长遴选制度,
而不是放任中小学校长统一由教育局调派,
如此官派色彩,显然有违遴选制度,
为何从不见教师团体挞而伐之?
建议:
1.教育主管机关全面退出校长遴选办理事宜,请具备校长资格的人选,自行前往该校参加甄选。
2.遴选委员则有该校亲师生及地方贤达、教育专业人士,组成评选委员,教育主管机关代表则不宜超过遴选委员5分之一,以落实专业化及民主化的原则。
3.为落实107课纲公开授课及发挥校长即首席教师精神,应确实订立校长一定任期后,必须回任教师的期程。而非放任百年校长的职缺保障,增加人才流动可望提升校园专业素质。
以上几点想法,恳请教师团体协助向立法单位游说,改进沉疴已久的校长遴选制度,以提升学校教育品质及国家教育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