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请事病假安胎需要证明吗?

楼主: lisa9405000 (柔柔)   2017-05-08 12:57:25
用安胎为缘由请事病假皆需有医院证明,才不会影响考绩
建议妳可先把事病假、产前假八日(产前假可用妈妈手册当证明)请完,之后有需要再安
胎才是写签开始请延长病假,至于可请多久的延长病假就视你的医师开多久的安胎证明给

另外提醒妳,事病假、产前假是可连续天数请不包含假日,但延长病假是包含六日都要计
入的
※ 引述《Relid (Reed)》之铭言:
: 目前怀孕7w+5
: 刚开始身体状况都还好
: 最近这阵子种种害喜症状出现
: 上课常常只上完早上一两堂课下午就完全没体力
: 上周产检时医生有建议要多卧床休息
: 今天打电话问本校人事主任
: 他要我自己先翻阅请假规则
: 我看了一下其实没有看得很懂
: 又爬了一下板上的文章
: 有了以下的理解不知道是否正确
: 事假七日、病假28日
: 如果请假天数没有超过
: 那么不需要医生证明
: 并可以由学校排代
: 若有超过才需要证明
: 但主任又跟我说连续两日病假就需要医生证明
: 而请假规则是这么写的
: (二)患重病非短时间所能治愈或因安胎经医师诊断确有需要请假休养者
: ,于依规定核给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请毕后,经学校核准得延长
: 之;其延长期间自第一次请延长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内合并计算
: 不得超过一年,但销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长病假得重行起算。
: 我的理解是要请延长病假才需要对吗?
: 因为目前是都在新竹送子鸟看诊
: (外观很气派但好像不是大医院)
: 想到还要去大医院排队看诊就觉得体力上真的好累Orz
: 再麻烦大家解答了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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