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请事病假安胎需要证明吗?

楼主: Relid (Reed)   2017-05-08 12:02:53
目前怀孕7w+5
刚开始身体状况都还好
最近这阵子种种害喜症状出现
上课常常只上完早上一两堂课下午就完全没体力
上周产检时医生有建议要多卧床休息
今天打电话问本校人事主任
他要我自己先翻阅请假规则
我看了一下其实没有看得很懂
又爬了一下板上的文章
有了以下的理解不知道是否正确
事假七日、病假28日
如果请假天数没有超过
那么不需要医生证明
并可以由学校排代
若有超过才需要证明
但主任又跟我说连续两日病假就需要医生证明
而请假规则是这么写的
(二)患重病非短时间所能治愈或因安胎经医师诊断确有需要请假休养者
,于依规定核给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请毕后,经学校核准得延长
之;其延长期间自第一次请延长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内合并计算
不得超过一年,但销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长病假得重行起算。
我的理解是要请延长病假才需要对吗?
因为目前是都在新竹送子鸟看诊
(外观很气派但好像不是大医院)
想到还要去大医院排队看诊就觉得体力上真的好累Orz
再麻烦大家解答了
谢谢!
作者: smallperfect (小完美)   2017-05-10 10:32:00
怀孕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不是每个人都在怀孕过程很顺利,不舒服就请假休息,妈妈的身体和胎儿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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