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增设专审会?全教总提出教师法修法!?

楼主: goallessdraw (goallessdraw)   2016-11-27 13:35:45
→我觉得专审会事关重大,而且为何不强化教评会,而是另立一个专审会?工会提出这个案子前,我不知道是否和基层会员讨论过?或是透过管道宣传过这个理念?至少我是没看过。且开完记者会就请立委提案了,会不会太仓促了?所以想丢出来讨论讨论。
→再说明一点:这是2015年的新闻,工会提案要改教师法这件事不知现行进度如何了?公听会也不知办得怎样?至少我和身旁的老师是没听过这件事。
【全教总新闻稿】信任与专业才是解决不适任教师的关键 宣示教师组织提升教师素质的决心 全教总主动提出教师法修法版本20151013
http://www.nftu.org.tw/news/news_view.aspx?NewsID=20151013113343F43D
新闻稿摘要:
全教总认为,想用教师评鉴来处理不适任教师根本是缘木求鱼,而且会产生更多问题;削减教评会和申评会中未兼行政教师代表、纳入外部学者专家和所谓社会公正人士的做
法,也会破坏现行的专业审查机制,届时教师工作权的保障将受到严重侵害。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对症下药”的处方呢?
为能更积极、有效率的处理不适任教师,教师组织除办理相关研习课程,全国教师会与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经过二年的研究,决定以美国成效卓著的“教师同侪协助和审查
方案(Peer Assistance and Review)”(如附件一,页3)为蓝本提出修法版本,宣示教师组织提升教师素质的决心。
全教总修法主张
一、增列主管机关设置之“教学专业审查委员会(简称‘专审会’)”,学校教评会可决议将教学不力教师移送“专审会”调查及辅导。(协助学校处理不适任教师)
二、“专审会”之组成包括教育学者及同级教师会代表,其中同级教师会代表不少于委员总额二分之一。(合作共治精神)
三、由“专审会”指派“教学专业辅导员”进行疑似不适任教师的调查、辅导,最后由“专审会”依“教学专业辅导员”的辅导报告进行“审议”。“审议”结果送交学校
教评会评议。(专业调查与辅导)
四、强化“同侪辅导”效能,使制度兼具“同侪辅导”及“教学评鉴”的目的与功能。(辅导与评鉴并重)
五、“教学专业辅导员”由现职教师调任,其甄选、培训、任用、任期、权利、义务等相关规定,由教育部与全国教师会协商订定。(确保专业品质)
楼主: goallessdraw (goallessdraw)   2016-11-27 13:44:00
工会要修教师法这件事,我觉得太仓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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