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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9 15:33〔记者林晓云/台北报导〕师资培育制度将有重大改变!
现行师资培育“先实习再考资格”,教育部今天宣布提出“师资培育法修正草案”,两者
顺序将对调,改成“先考资格再实习”,让师培生“取得门票”之后再实习半年,避免有
人努力实习了半年,结果没考上教师资格,解决师培生白做半年工的争议,并将落实教学
及导师实习,此修法案已送至行政院,期望在本会期送立法院并案审查,预计最快107年
上路。
教育部政次蔡清华今天召开记者会宣布此政策。蔡清华表示,为提高师资培育的品质,修
法改成“先考资格再实习”,除了可以减少实习人数外,另可使准教师在实习时能心无旁
骛,目前一年培育8千人,考取率约为6成,实施新制后,估从实习人数将从一年8千人减
为5千人。
为累积实习学生的教学经验,维护教育实习品质,师艺司司长张明文表示,同时也为兼顾
实习学生经济能力,教育部规划放宽实习学生得在总计6个月实习期间的第3个月起,从事
代课、担任补救教学等工作,将可支领代课钟点费,一周以不超过8节课为原则。
对于低收入和中低收入户的师培生,教育部也编列600万元,给予实习期间的奖助学金,
每个月1万元,实习半年一人可领6万元;考试和实习期间与现况相同。张明文表示,充实
偏乡和海外教师人力,采取代理抵实习政策,师资生去偏乡或海外台校等,代理两年抵实
习半年,可领代理教师的全薪。